只是这老人在死去一年多之后,还能保持如此完好的遗体,也着实奇怪。
一向林易仁都教育林国余,但凡遇到有不名尸体,若是知道原籍的,尽量把他们送回原籍,魂归故里,那么死人的鬼魂得到安息,也便不会出来作祟,若是不知道原籍的,也应当将他们就地安葬,入土为安,如果有发生尸变可能的,就应该将他们先行火化再入土,以免横生枝节。林国余按了按这老者的肌肤,尚是柔软,又看了看牙齿、眼睛、指甲等,确认这老者关无发生尸变的可能性,遂抱住老者的腰,想将他脱起。
通常人死之后,尸体会霉变,而少数因为尸体因为埋葬之地属于养尸地(指土壤土质酸碱度极不平衡;不适合有机物生长;因此不会滋生蚁虫细菌;尸体埋入即使过百年;肌肉毛发也不会腐坏;有些资料显示尸体的毛发;指甲会继续生长。未能发生霉变分解的,一旦遇到阴性的东西,比如山中的妖孽、怀孕的母猫、甚至于女人的月经血,都有发生尸变的可能。而尸变形成的僵尸也受到养尸地的条件或是时间的影响,在能力上相差极大。通常就是普通的行尸,这些尸体虽然可以行动,但是对人却一般无害的,就是普通所说的“诈尸”这种尸体一旦体内的能量用完,自然就会停止活动,再次成为一具普通的尸体;但是稍厉害一点的,就是僵尸了,其体僵硬如木,关节很少活动,极怕阳光,因此一般只在夜间活动,吸食人畜血而维持自身的能量平衡,这种僵尸一般还容易对付,至少向林易仁的身手可以轻松的搞定;而再厉害一点的就是千年僵尸了,这种僵尸一般又称为飞天僵尸,具有百年以上的道行,它已经不再惧怕阳光,昼夜如常,对人极惧攻击性,但是其实他本身也不是靠吸食人血为生的,而是直接依靠天地间的精气,象把林易仁的腿打折的,就是这种僵尸了。象这种千年僵尸,林易仁遇到的话,一对一,或者还有五成的把握能赢;而尸变的终级状态,那就是僵尸王了,僵尸王已经不是单独的“尸”的概念了,它是一种妖,称为“旱魅”旱魅可以上天入地,杀龙吞云,故此地很多地方一旦发生旱灾的时候,都会四处寻找旱魅,只要把它消灭掉,旱灾自然就解除了。只是林家赶尸顺治朝传到现在,并没有真正的关于旱魅的记载,偶而提到的一点,也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正文 第32章:赶尸家族(36)
林国余抱住了这老人的腋下,想把他给拉起来,可却没有想到,这老人尸体极为沉重,林国余用尽全身力气都不能将他拉起。而自己身上并没有带着行尸符,这让林国余大为懊恼。
伸手叫胡里胡涂:“你们俩个过来帮一下忙。”
那胡里在门口,把头摇的拨浪鼓一般:“不行不行,老妖怪说过,我们要是进去,他就把我们的头拧下一个来。”
林国余笑道:“反正你们都有两个头,拧下一个来,还剩一个,不是正好?”
“不行不行,要是拧下来胡涂的头还好,万一那个死妖怪看胡涂的头大,不好拧,来拧我的,岂不是坏事了。”
“老妖怪已经死了,他还怎么拧你们的头?难道他还再活过来不成?”
林国余怒道。
“那也不行。老妖怪很厉害的,我们两个都打不过他。我可不能去。”
大脑袋的胡涂跟着摇头。
胡里和胡涂看起来没有少被这老者整,以至于老者都死去一年多了,尚是不敢进入这山洞,林国余想了想,低下头,附在老者的嘴边,向是听老者话一般的,点了点头:“好,好。”
随即他冲着胡里胡涂说道:“老妖怪说了,现在他站不起来,让你们过来帮忙。要是晚来一会的话,就把你们两个的脑袋都摘下来,当夜壶用。”
胡里胡涂一听林国余这样说道,蹭的窜了进来。“老妖怪,你可不能摘我胡里的脑袋,我胡里的脑袋小,你的尿包那么大,你尿一次,还要拿着我的脑袋出去倒一次,这多不划算,要摘你就摘胡涂的脑袋,他的脑袋大。”
胡涂怒道:“老妖怪,你要摘便是摘胡里的脑袋。它的脑袋虽然小,可是好拧的很,比拧我的脑袋要省不少的力,而且拎出去倒尿也方便。你要是把我的脑袋拧下来,那胡里他又不肯吃那些蚯蚓水蛭,肯定活不了几天,倒时候老妖怪你要生气的时候还拿谁出气解闷啊。”
胡里伸出手就揪住了胡涂的耳朵:“为什么留下我就不肯给老妖怪解闷?我也可以让老妖怪拧我的耳朵,拧成你这般大小。”
那胡涂也伸手来抓胡里的耳朵,只是奈何那胡里脑袋生的极小,耳朵如同老鼠耳朵般大小,着实是不好抓,转过来探出双指来插胡里的两个炉粪球般大小的眼睛,也不知是他两指没有用尽全力,还是胡里专练有眼皮上的奇功,胡涂的双指插到胡里的眼眶之内,竟然被胡里闭上双眼,单用两个眼皮把胡涂的手指给夹住。两人在一起斗上了力。
林国余知道和这个怪人实在是没有办法正常的勾通,又大声的说道:“老妖怪说了,你们要是把他给扶起来,你们的两个脑袋都不用当夜壶了。”
正文 第33章:赶尸家族(37)
v 二怪才把手收了回来,一只手摸了摸耳朵,一只手擦了擦眼睛。然后,二怪把手伸出老者的腋下,齐声说道:“老妖怪,你说话可以算数,我们这就把你扶起来。”
双臂用力,把老者给拎了起来。
那老者的尸体离地而身,身形却未发生变化,仍然是盘膝打座的姿态。林国余从他的床上抱了被褥下来,铺在地上,指挥胡里胡涂把老者平放到了褥子上,又给他盖上了被子。林国余这才发现,老者所盖的被子上竟然画着一条黄龙,数了一数,是五个爪的。
在封建时代,五爪龙可是皇帝的象征,其它人不可以使用的。只是现在是民国,这种图案便也步入寻常百姓家了,因此林国余倒也不以为奇,只是想这老者生前怪是还做过皇帝梦吧?独居在此,自称是皇帝倒也无不可,只是无臣无民的。
林国余拿起了老者打座的黄蒲团,那薄团因为老者用的时日已多,材料已经有些发烂,但是还是依昔可以看出是用上等的丝绸所制,绝非平常人家可以用到的。这倒真是奇了。林国余把薄团放入老者的怀中,刚想撤回手来,却发现着手之处竟然是硬梆梆的一块,不知是何物。忙又取出,从绸缎的开口处伸进手去,竟然是一本书。
林国余连忙(web用户请登陆。下载TXT格式小说,手机用户登陆取出书来,拿着发光的绿石头照在书的扉页上,上面是四个大字:《天国史志》天国?天国不就是八十年前的太平天国洪秀全吗?林国余时常听说书人讲到过这些。洪秀全自道光三十年广西金田起事,至同治三年天京失陷,短短的十三年间,横扫江南,纳两湖、两广、江苏、安徽于囊中,后因内忧外患,最终导致了天国失事,而洪秀全在天京城破之前服毒自尽。这老人怀里带着一本这个做什么?难道他是天国的遗臣逃难至此?
林国余对于天国的历史根本不敢兴趣,他只翻看了一下第一页:余天王第五子,禾乃师赎病主左辅正军师东王杨讳秀清义子,幼东王九千岁洪天佑。天京城破,真主洪讳天富贵与数万军民皆落于敌手,余暗做百姓得以逃脱,奈何,家国不在,苛且求生。凡数十年,著《天国史志》记天王及天国十余年之真实历程。以求他日,掩面而见君父王兄。
哎呀,这人居然就是洪秀全的第五子。过继给了杨秀青的洪天佑?太平天国的九千岁?林国余深感造化弄人。以前只听说出人讲过,那洪秀全在天京城破之前已经服毒自尽(这种说法取自太平天国将领李秀成兵败被俘后,为苟且偷生而做的《李秀成自述》其中说道:“天王斯时焦急,日日烦躁,即以四月二十七日服毒而亡”但这种说法不为现代史学家认同)而他全家老小都被清庭处以“凌迟”之刑。哪里知道原来这位九千岁居然偷着跑了出来,只是这一呆就是近八十年。八十年住在这种地方,想来也受苦不少吧。
正文 第34章:赶尸家族(38)
林国余将《天国史志》放入了怀中。
林国余指挥两个把老者的尸体抬到了一处较为偏僻的山洞,那山洞只不过两三米深,入洞后比外面的地面低了二尺,做为老者的陵寝倒颇为合适。林国余手中没有挖掘的东西,和胡里胡涂在山洞里找了些碎石头,将老者的尸体盖好。
在山洞里一连数日过去,极为无聊。只能靠听那胡里胡涂经常的说笑解闷来度日。吃的问题倒是解决了,林国余在山洞里乱转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山洞,那洞中居然尚且有老鼠在活动,而且个头极大,都在一尺左右,每捉一只都够吃好些日子,林国余在洞中分辨日子的办法每简单,就是到那个头顶可以看到芝麻大小天空的洞中看天,但凡天亮复又天黑,就算做一天,这样过了十余天,倒也不知道准不准确。
赵正绍组织了许多的青壮劳力,陪同林易仁一起上山找林国余,奈何这一连十数天都没有发现林国余的影子,倒是又陆续发现了一些山魈的尸体,先是有三只老山魈,都死象极惨,后来又发现了一些大小山魈的尸体,可是从那些尸体上来看,分明都是因山魈的齿爪抓伤而死,难道这些日子山魈内部出现了问题,而发生了内斗?众人都极为不解。
林易仁刚回到赵村,洗漱完完毕,忽然小虾米就跑了进来。“林爷爷,林爷爷,太爷爷有急事找你。”
小虾米所指的太爷爷就是赵族长。
林易仁不敢怠慢,急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