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饱饮了几口甘冽的溪水,脱掉那双二十块钱的卡帕板鞋,悠闲写意的把脚丫子浸在溪水里。看着清澈的溪水逐渐浑浊,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哎,玉树临风的我,平时花在洗脚上的时间实在是有限啊!”
突然,林枫发现左边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一点亮光,好像是宝石在太阳下的反光,很璀璨。
“珍珠?钻石?”
林枫顾不上穿鞋,直接朝那处亮光跑了过去。
走近一看,林枫吓了个半死。一具人类的骸骨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地上,惨白的骨架触目惊心。骷髅的指骨上套着一枚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莹亮晃眼。
林枫二话不说,冒着被死者亡灵诅咒的风险,迅速从骷髅指骨上取下那枚戒指,套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然后跑开。
“嘿嘿,钱财乃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朋友你既然魂归地府,重新投胎,这枚戒指对你也没什么用了,还不如馈赠给我!”林枫一脸贼笑,用溪水洗掉戒指上沉积的灰尘污垢,然后心安理得的把玩起来。
戒指造型古朴,材质似金似玉,上面镂刻了一些精美花纹和玄奥符号。
“靠,这戒指虽然做工精致,看起来价值不菲,但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也没什么实际用处啊!”林枫赏玩了一会戒指,心头有些意兴阑珊。
太阳西沉,天色渐渐晚了,林枫到小溪里抓了两条肥硕的鱼,找了几根木棍,做个简易烧烤架,然后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引燃一堆枯草,娴熟的进行起烧烤大业。
什么?抓鱼和烧烤需要技术含量?别傻了,对于林枫这种天生天养的孤儿,野外生存可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鱼被烤得外焦里嫩,鲜美可口,林枫享受完这顿丰盛晚餐,想起兜里还有半包四块钱的红梅烟,喜滋滋的掏出来,点燃一根,吞云吐雾。
肚子填饱了,又抽了根长寿烟,林枫一下子无聊起来。他百无聊赖的反复玩着那枚戒指,忽然突发奇想。
“呃,我本来从外地骗了一个妹妹过来,带她到博物馆看恐龙化石,然后发生了地震,我被巨石砸晕过去,结果醒来发现自己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恩,有可能是穿越了。”林枫理了理头绪,觉得自己很可能跟小说里的猪脚一样,赶上时髦穿越了。
既然是穿越了,那么根据网络玄幻小说中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逻辑,一般得到戒指之类的装备,只要往上面滴上几滴热血,就有很大的机率获得奇遇。
经过一番分析,林枫决定来个滴血认主。
林枫狠下心咬破手指,挤了一滴新鲜出炉的血液滴在戒指上。
一瞬间,戒指就像海绵吸水一样,榨取了林枫的血液,然后,戒指上方浮出一个莹亮的玄奥符文。
林枫立时同戒指有了一种精神上的联系,飘渺虚无,却又真实无比。
戒指里居然有一个广袤的空间!
“空……空间戒指!”幸好林枫看过几本玄幻小说,基本常识还是有的。
林枫将意识探入戒指空间,发现里面除了一块玉佩,别无他物。
妈的,这戒指的前主人真够逊的,简直就是个穷光蛋嘛!
一个念头,玉佩出现在林枫手中。借着篝火一看,那玉佩呈方形,巴掌大小,雕工很一般,并无奇特之处。
林枫滴血上瘾,趁着手指上的伤口还没干,又抹了点鲜血在玉佩上。
“咻!”玉佩化为细碎光点,飘散在夜空中,一道银光直接射入林枫脑门。
顿时,林枫的意识里涌入大量陌生信息。
林枫连忙梳理这些信息,一点一滴的仔细阅读起来。
星空下,篝火映照着林枫的脸庞,草原微风拂过,林枫的脸忽明忽暗。欣喜,好奇,痴迷,渴望,种种表情一一浮现在林枫脸上。
过了半天,林枫终于将这些信息阅读了个大概。
首先,林枫确实是穿越了。这片草原属于一个叫神果大陆,勒沃库森的国家。这是一个魔法与剑,异族横行的世界。
戒指的原主人,也就是那个死无葬身之地的骷髅骨架,名叫阿莫夫,是一名七级召唤师。这个世界的战斗职业和魔兽等级,都被统一的划分为十级。分别是一到七级,八级为皇级,九级圣级,十级神级。一般来说,只要人勤奋苦修,又有明师指导,把等级修炼到七级还是有可能的,但从七级到八级皇级开始,就不单单是靠勤奋了,更多的是靠领悟和机缘,以及天赋。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个世界力量为尊,弱肉强食。所谓的法律,只是让强者践踏弱者更加冠冕堂皇的教条。
也就是说,只要你足够强大,完全可以无视任何法典,只要不惹上比你更强的人,你完全可以为所欲为!烧杀抢夺,**掳掠!
同样,如果你没有实力,恩,那就等着别人来踩你吧。
林枫眨巴着眼睛,“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我就要做强者!不能被人践踏,被人蹂躏!”
当然,林枫并不是空谈阔论。这个名叫阿莫夫的召唤师,把他毕生对召唤术的一些研究心得,以及他所修炼的功法,都记录到了玉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