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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最后试一次,如果还是不行,我直接自杀算了!”林枫如同输疯了,准备最后孤注一掷,把身家性命全部压上的赌徒。
闭上眼睛,凭感觉,随意取了一枚蛋出来。那是个大概三十厘米高,直径约十厘米的蛋,蛋壳上有云状纹路。
忍着痛楚,狠狠咬破早已伤痕累累的左手中指,集中精神力,行云流水的在蛋壳上书写符文。
当林枫最后一笔完成的时候,他的精神力仿佛一下子被抽空,整个人都虚脱了,像是生了场大病一样,瘫倒在地上衰弱的喘气。
与此同时,蛋壳上的血色符文闪烁起刺眼的金光,整个蛋的表面开始出现蜘蛛网般的裂纹,好像有什么猛兽欲要挣脱蛋壳的束缚,强行破茧而出!
一种远古凶煞气息纵横在天地间。
林枫的眼角直抽搐,目瞪口呆的看着发生眼前的一切。
一团耀眼生辉的红色光球终于把蛋壳撑了个粉碎。光球像是吃了伟哥一样,在林枫惊骇的目光中不断膨胀扩大,当光芒黯淡下来的时候,林枫眼前突兀的出现了一只形象奇特的怪兽。
怪兽体长约两米,浑身长满褐色羽毛,头部类似火鸡,有红色鸡冠,如同鸟喙一般的嘴中林立着森寒锐利的尖牙,尾巴长而坚挺,犹如镰刀一样的利爪闪着代表死亡的光泽。
与此同时,林枫脑海里闪出一段信息。
迅猛龙,敏捷的盗贼,驰龙科恐龙。动作敏捷,速度快疾。小型掠食性恐龙,喜群居。天赋技能:狂风术,增加百分之五十移动速度,持续时间一小时。
“恐……恐龙?原来这些蛋都是恐龙蛋!天啊!劳资穿越前正好掉在恐龙蛋化石堆里,难道这些化石蛋复活了,陪着我一起穿越了?”林枫喉头干涩,一切都太离谱了,太荒谬了!但是这头迅猛龙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而且自己同它居然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奇异感觉。
不可思议……但是感觉棒极了!
林枫发现迅猛龙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乖驯,忠诚,亲昵。就像是条养了多年的土狗。
这家伙是我的宠物?
“过来!”林枫试着命令迅猛龙。
迅猛龙像是听得懂林枫的话,乖巧的跑到林枫跟前,献媚似的摇晃着它高跷的尾巴,还不停的磨蹭着林枫的身体。
“我靠!别人扛着神器穿越,带着游戏技能穿越,带着中华武术穿越。劳资也不差啊,带了一堆恐龙蛋穿越!而且,这些恐龙蛋还可以孵化出劳资的宠物!哇哈哈,感谢苍天,感谢大地,感谢CCTV……”林枫一身疲倦被巨大的兴奋冲淡,他卖力高呼,声音嘶哑狂妄。
不对,怎么还有个天赋技能狂风术,搞得跟游戏一样?
林枫皱着眉思索了一番,随即释然。恐龙这玩意,谁也没见过真的,它们拥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神奇技能,也是有可能的。反正宠物的技能越牛逼,对自己的好处就越大。
“对了,怎么把这家伙收起来呢?总不成整天让它跟在自己身边吧?”林枫想。
念头刚落,迅猛龙诡异的消失了,林枫却清晰的感觉到,迅猛龙去到了一个神秘的空间,但它还和自己在精神上保持着一丝联系。
“出来!”
随着林枫的一声断喝,空间一阵诡异扭曲,迅猛龙又乖巧的站在林枫旁边,亲昵的磨蹭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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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契的成功,激起了林枫对自己那堆无价宝藏,恐龙蛋的浓烈兴趣。山路文学他决定召唤一些其他品种的恐龙出来。
很显然,他太高估自己的精神力了。休息了三天,才把耗费一空的精神力补充回来,从空间戒指里挑出各种大小不一,纹路不同的恐龙蛋进行血契召唤,流血又流汗,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按照他目前拥有的精神力,只能召唤迅猛龙。而且每召唤成功一头,精神力就会枯竭,需要修养三天,才能恢复如初。
“看来,以后要搜罗一些顶级的精神力修炼功法才行。阿莫夫留下这套精神力修炼功法,实在太逊!”林枫确定了目标。要召唤出更强大的恐龙,必须不断淬炼自己的精神力。
霸王龙,剑龙,翼龙……林枫时常在睡梦里YY这些恐龙中的霸主。
空间戒指里一共还有三十七枚迅猛龙蛋,林枫耐着性子,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一一孵化而出。毕竟这个世界太危险,多一分力量,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
“哇哈哈,该出去了!美丽风骚的异世界,我来了!”现在林枫拥有三十八头迅猛龙,他认为自己已经拥有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资本。当然,只是活下去。要想活得更好,就必须孵化出更强大的恐龙,这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林枫决定先走出这片草原再说。
根据玉佩里的信息,林枫朝草原的东边走,来到落日森林边缘。只要穿过落日森林,就可以抵达隶属勒沃库森帝国的凡尔赛城。
阴暗潮湿的落日森林,地上铺满腐坏的落叶,踩上去软软的,就好像踩在淤泥上一般不断往下陷。那恶心的腐臭气息,更是熏得林枫连眼睛都没法张开,黑暗中时而闪过几点幽幽绿光,那是觊觎林枫鲜美肉质的各种贪食魔兽。
环境恶劣难不倒林枫,毕竟经历过三十七度高温天气下在工地上搬砖的艰辛,吃苦耐劳已经成为林枫的高贵品质;区区魔兽,更不放在林枫眼里。前几天,一群自以为是的幽冥狼围住了林枫,想打劫林枫那身瘦肉。结果只放出两只迅猛龙,这群不知好歹的幽冥狼就被拆成了一堆堆零碎肉沫。还有一次,一头看上去很拉风的六级暗黑魔虎,被七只迅猛龙生生磨死,让林枫白白收获了一根虎鞭。
现在最要命的问题是,林枫迷路了!玉佩里并没有穿越落日森里的地图,更何况林枫一个外来人口,不迷路才怪了!
林枫已经足足在这个森林里转了一个月,这该死的森林就像是一个庞大的迷宫,不管林枫从哪里出发,也不管他在森林里怎么摸索,等到他筋疲力尽想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似乎总会发现,眼前的树木竟是如此的眼熟……
价值五十块钱地高档衬衫已经被荆棘灌木割破。成了一条一缕地乞丐装;浓密地胡子不要命地疯长;没有洗发水滋润地头发。头皮屑多不说。枯槁黯淡。毫无发型可言。
野人!林枫现在觉得自己是个十足地野人。
一天早上。林枫两眼呆滞地在森林里晃荡。忽然脚下一紧。一个绳套勒紧了他地脚脖子。然后“嗖”地一声。他就被凌空扯了起来。倒挂在一棵巨树地桠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