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的雄鸡醒得比日头更早,引颈长歌,唤醒沉睡中的城市。paopaow
民众和乡绅们都早早起来梳妆打扮,准备抢占校场周围有利地形,观战最刺激的单挑。
牧云修炼一夜清心诀,将真气纳入丹田,吐出一口浊气。
剪短长发,梳洗已毕,将头发挽成发髻,换好深蓝大褂和长裤,系好粗布腰带,穿上步云履。
对镜检查一番,比散落披肩长发少了几分飘逸,多了几分侠客式的精气神。
收束整齐,打开房门来到大厅。
经过三天比试,一众青年才俊结识到了不少豪杰。
轩辕玉华被龙城少女们评为第一美男,身边围了许多妙龄少女,一时间难以脱身。
冷虎看见牧云,笑着凑过来道:“牧施主,你吃亏在打扮上了,不然也会像轩辕施主那样,被少女们团团围住。”
大夏国有森严的等级制度,达官贵人皆是着长袍,依靠领口样式和刺绣图案区分等级。
牧云的打扮和衣服材质,和街头巷尾的百姓没有任何区别。
这也是他不如其余俊俏郎君受欢迎的原因。
“这样挺好。”牧云笑问道,“你是团队主打吗?”
“不是,”冷虎摩挲光头道,“洒家要是主打,那得惨成什么样。”
“你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今天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确实没你的一席之地。”
“你这话属实,但也忒不给洒家面子了。”
牧云轻拍大和尚肩膀,笑道:“你的身板很适合练外家功夫,应该多放精力在这上面。”
“你小子是在耍我,还是讲真话。”
“公道自在人心。你觉得如何,那便是如何。”
“这小子跟寺里的和尚似的,话都说不明白,还得让洒家去猜。”冷虎望着牧云潇洒走出店门的背影,心中暗自吐槽。
牧云走出仙来客栈,展开双臂,好像要拥抱这片广阔天地。
兰明义见到他,走过来道:“牧云,你的能力超乎了我的想象。今天只要能打进四强,蜀山就可位列三甲。”
牧云笑道:“我参赛可不是为了蜀山。”
“无论你的出发点是什么,结果都是帮了蜀山大忙。”兰明义道,“我代替师门,谢过你的好意。”
“既然想感谢我,帮我淘换一杆无上品阶的长枪。”
“巧了,在下恰好缴获了一杆雷系长枪,不知你能否使用?”
“只管拿出来便是。”
兰明义右手虚空一握,一杆亮银枪出现在他手中。
枪长约一丈,通体亮银,枪尖细长,隐约有雷元素笼罩。
“接枪!”说罢,兰明义将长枪扔给牧云。
牧云单手接枪,顺势而为,使了一招火云枪法起手式。
好巧不巧,恰好被走出来的锦玉瞅见,道:“牧云,你什么时候偷学了我的枪法?”
“你每天在我眼前练枪,不会也看会了。”
枪身重约二百斤,轻是轻了点,胜在足够锋利,兼有凌厉无匹的雷元素助力,足可称牧云之心。
长枪收进玉葫芦,在锦玉、黄羽和蜀山七子的陪同下,率先抵达校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