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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作者:'加'罗伯特·索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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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科幻的象征——罗伯特·索耶

罗伯特·J·索耶,一个科幻界举足轻重的名字,被誉为“加拿大科幻界的教长”。他不仅获得过世界两大科幻奖“雨果奖”和“星云奖”,还是历史上惟一一位将美国、日本、法国和西班牙四国的科幻最高奖项揽入囊中的作家。

索耶于1960年4月29日出生于加拿大首都渥太华。他的母亲智力超群,17岁便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进入芝加哥大学攻读经济学研究生,并在那里与同样是经济学研究生的索耶的父亲结婚,不久后,两人迁往加拿大定居。夫妻两人共育有三子,索耶排行第二。

索耶从小便梦想成为科学家,尤其是专门研究恐龙的古生物学家,但同时他也希望自己能成为专业的科幻作家。在高中快毕业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世界上靠研究恐龙为生的人恐怕只有几十个,而靠写科幻为生的作家却不下数百名,相比之下,还是当科幻作家比较实际。于是,他便向成为科幻作家的目标努力。

索耶后来果然成了科幻作家,并以作品中的大胆猜想和技术硬度著称。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索耶并没有受过科学方面的专门训练,他毕业于多伦多约克大学的“创造性写作”专业,后来进入多伦多的莱尔森大学,主修也是与自然科学毫不沾边儿的剧本写作。

1979年,索耶卖出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动机》(Motive),这篇小说深刻地影响了索耶后来的创作,确立了将科幻和神秘谋杀相结合的风格(这使他后来成为了加拿大犯罪小说协会的成员),就连《远望》(FarSeer)中的昆特格里欧恐龙和《金羊毛》(GoldenFleece)中的主控电脑杰森也可以在其中找到原型。索耶第一篇得到出版的小说是1980年发表在《莱尔森大学文学年鉴》上的《竞赛》(TheContest),这篇小说后来被阿西莫夫收进了他主编的文集《杰出奇幻小小说100篇》之中。

1983年5月,索耶成了一名全职作家,但在作家生涯的头六年里,他主要创作的是非小说类文学作品,为加拿大和美国的各类杂志撰写了超过200篇文章,主题包括从计算机到个人理财的诸多方面。此外,他还努力在广播方面有所作为,参加了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电台系列节目《思想》的制作,并担任了其中五期以科幻为主题的节目撰稿和播音工作。在此期间,他有幸采访了艾萨克。阿西莫夫、厄休拉。勒古恩、格雷戈里。本福德、罗伯特。西尔弗伯格和金。斯坦利。罗宾逊等科幻大师。

在快满30岁的时候,索耶突然意识到,自己必须重拾科幻作家之梦,于是,他毅然放弃了收入丰厚的其他工作,转而专心致志地从事科幻创作。时至今日,索耶已经硕果累累,共出版了17部长篇小说——其中,部分作品进入了加拿大主流畅镜书排行榜的前十名,以至于《加拿大新闻周刊》惊呼:索耶不愧是加拿大迄今为止最成功的科幻作家!

索耶并不仅仅局限于科幻写作,他还经常利用各种媒体推广科学和科幻,同时也宣传自身。他曾在美国的“科幻”频道露过面,还是“探索”频道加拿大版的常年评论员,甚至为一个科幻系列剧《重力的囚徒》客串过16次!

随着名望的提高,索耶也致力于推动加拿大本国科幻事业的发展。他组织成立了“美国科幻与奇幻作家协会”(SFWA)加拿大分会,并且作为加拿大的第一位董事,担任了三年SFWA董事会董事的职务。

为了鼓动更多的人投身科幻创作,索耶还积极从事科幻教学工作。他在莱尔森大学、多伦多大学、爱尔兰国立大学、汉博学院等高等学府教授科幻写作课程,有的学生甚至从美国的亚特兰大和佐治亚远赴多伦多听课。此外,他还为一个名为“作家联线”的加拿大全国高中研习会工作,主要任务是以一名职业作家的眼光,为学生们通过因特网提交的文章提出批评意见。

或许正因为上面的原因,索耶的作品才得以在学生中备受推索。他的“恐龙三部曲”之一《远望》已经进入了加拿大安大略省斯卡布罗自治市赫里特奇公园学校的学生课本;而他的很多小说都被诸多大学作为研究时象加以讲授。

现在,索耶和他的妻子卡罗琳。科林克居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米西索加。他给我们的最新消息是:他的短篇小说《蜕皮》(ShedSkin)已获2005年雨果奖提名。

第一章

阿夫塞经常逃到这儿来。第一次跑上半山坡是在五百天前,他第一次见到令人生畏的塔科·萨理德之后。

令人生畏?阿夫塞把牙齿磕得咔哒咔哒响①。选择这个形容词意味着他已经习惯了这儿的生活。而在当时,首次晋见这位占星大师以后,他用的词是“怪物”。

【①磕牙是昆特格利欧恐龙的常见动作,相当于人类的面部表情,视使用环境,可以代表高兴、激动、不满等情绪。】

第一次逃上山的时候,他唯一的想法是赶快离开这座城市,回到遥远的家乡——卡罗部族,回到过去乡村男孩的简单生活。他肯定自己永远都不会适应这儿让人头晕目眩的、可怕的学徒生活,不能适应那些阴沉着脸的皇家卫兵,还有成百上千的人——十多个人挤在一个地方!阿夫塞以前从未经历过这般拥挤,也从未接触过这么铺天盖地的体臭。他受不了这儿的紧张气氛、生怕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地盘,或者举止不符合规矩。他发现自己随时随地都得弯腰向前鞠躬致意,弄得他头都晕了。

但在那天,在这里,壮丽景象使阿夫塞平静下来了。他不再紧张。他的爪尖缩进去,尾巴悠闲地来回摆动,心满意足地走来走去。

很快,太阳落山了。它胀得大大的,像一只胖胖的卵,从通常的淡白色变成深紫色,然后落在城市西边凹凸不平的奇马尔火山锥后面,不见了。日落真美啊:一绺绺云朵像纱一样拂过逐渐黯淡的圆盘,不断把它染成紫色、红色和深蓝色。日落真好,不只因为云朵颜色变幻多端(今晚的晚霞特别绚烂)。不,阿夫塞喜欢日落,因为他喜欢夜晚,繁星满天的夜晚。

今晚有利于观测,阿夫塞想。只有火山周围有云,几乎一动不动。头顶上是一片明澈如洗的苍穹。

今晚恰逢奇数,多数成年人都在奇数之夜睡觉。正因为这个缘故,阿夫塞不睡。他喜欢半山坡上的平和安静。在这样的夜里,他的思想可以无拘无束,在自己的领地上任意驰骋。

当然,阿夫塞其实没有什么领地。他过的是最简单朴素的学徒生活。获得领地的机会——那个古老的笑话怎么说来着?——可能和妄想把女王的卵当游戏球玩一样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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