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婴儿数死亡人数死亡率出生婴儿数 死亡人数死亡率
18413 0362372 44286
18423 2875182 659202
18433 0602742 739164
18443 1572602 95668
18453 4922413 24166
18464 0104593 754105
总数20 0421 98917 791691
平均死亡率
男医生负责的产房的死亡率是女接生员负责的产房的2倍多,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塞梅尔维斯想弄清楚的是,在男医生负责产房中分娩的孕妇,是否本身有严重的病情,体质更差,或是有其他方面的潜在病因。
不是,不可能是这样。临产孕妇被分配到哪种产房,这取决于她们是在一周中哪一天到达医院的,因为这两种产房以24小时为间隔轮流接纳临产孕妇。鉴于妊娠期是可以计算的,因此孕妇会在产期来临时去医院,而不是在其他方便的日子。这种分配方法虽然算不上是严格的随机,然而就塞梅尔维斯所要探究的问题而言,这的确暗示了一个事实:两种产房死亡率的差别,并不是由两种产房接纳临产孕妇总人数上的差异所导致的。
也许,上面所列出的一种胡乱猜测是事实:在为产妇接生的这种敏感而微妙的任务中,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男性的在场害死了那些产妇?
塞梅尔维斯认定,这也是不太可能的。对两种产房中出生的婴儿死亡率进行分析后,他还发现了这样的事实:男医生负责的产房的婴儿死亡率比女接生员负责的产房高很多,分别为和。男婴和女婴的死亡率并没有什么不同。正如塞梅尔维斯所观察到的,新生婴儿“因为男医生接生而死亡”是不太可能的。因此,认为男性在场是那些产妇死亡的原因的推断是站不住脚的。
当时还有一种推测是这样的。男医生负责的产房接纳的临产孕妇,此前听说这里的死亡率很高,所以“惊恐万分,结果导致她们也染上了这种疾病”。塞梅尔维斯也不认同这种解释:“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杀人无数的血腥战争中,士兵也一定惧怕死亡。然而,这些士兵并没有染上产褥热。”
不可能。男医生负责的产房必定有其特殊的地方,那可能是导致产褥热病的原因。
到目前为止,塞梅尔维斯已经确认了几个事实:
? 即便在大街上分娩,随后才去医院的那些最贫穷的产妇,也没有患产褥热;
? 子宫颈扩张超过24小时的产妇,“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染上了产褥热”。
? 医生没有因接触产妇或新生婴儿而染上疾病,因此,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病不具有传染性。
然而,他仍然困惑不已。“一切因素都得考虑,一切都难以解释,一切都令人生疑。”他这样写道,“唯有一个事实不容置疑,那就是为数众多的死亡人数。”
一个悲剧发生后,他终于找到了答案。塞梅尔维斯所推崇的一位老教授,在一次不幸的医学事故发生后很快就去世了。当时,老教授带着一个学生做尸体解剖实验,突然那个学生的手术刀滑了一下,伤着了老教授的手指。塞梅尔维斯注意到,老教授死前的诸多症状,例如胸膜炎、心包炎、腹膜炎及脑膜炎,“与数百例患产褥热的产妇死前的症状相似”。
教授的死因不是什么难解之谜。他死于“已进入他血管系统的死尸粒子(cad*erous particle)”,塞梅尔维斯这样写道。那些死去的产妇,是否也有这种死尸粒子进入了血管系统呢? txt小说上传分享
疫苗、安全带和飓风(3)
当然!
那个时期,维也纳总医院和其他一流的医学院,都日益专注于研究解剖学,基本教学手段就是尸体解剖。对于需要了解疾病大致情况的医学院学生而言,有什么比用双手拿起衰竭的器官密切观察,进而在血液、尿液或胆汁中找出蛛丝马迹更好的方法吗?在维也纳总医院,每一个死去的病人,包括死于产褥热的产妇,都被直接送往解剖室。
离开解剖室后,医生和学生往往直接去了产房,至多洗一下手而已。要知道,直到此后10年或20年,医学界才接受细菌理论。后来的细菌理论证实,很多疾病是活着的微生物引起的,而不是动物神灵、陈腐的空气,也不是腹带太紧所致。在当时,塞梅尔维斯弄明白了这其中的缘由。引发产妇产褥热的罪魁祸首正是医生,因为是他们将死尸粒子带给了产妇。
这解释了男医生负责的产房的死亡率比女接生员负责的产房的死亡率高得多的事实。同样,男医生负责的产房的死亡率为什么比在家中甚至在大街上分娩更高?为什么子宫颈扩张时间越长,产妇就越容易患上产褥热?这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子宫颈扩张时间越长,这个产妇就越是需要医生和学生助产,而伸进(可能伤及)子宫的那只手,因为刚做过解剖实验,还留存有死尸粒子。
“我们中没有一个人知道,”塞梅尔维斯后来懊悔地说,“正是我们自己导致了无数人的死亡。”
得益于他的发现,这场瘟疫终于得到控制。他命令所有医生和学生,做完尸体解剖手术后双手都必须用含氯消毒水消毒。男医生负责的产房的死亡率大幅下降,降至1%。在此后的12个月中,塞梅尔维斯实施的措施,挽救了300位母亲和250个婴儿的生命,这仅仅是一家医院的一个产房所挽救的生命总数。
《劳动法》也会损害劳动者
我们前面提到过,非预期后果法则是影响最大的客观存在的法则之一。举个例子,政府往往会出台相关立法,旨在保护最容易受到伤害的被监护人,但法规的实施却又正好伤害了其保护对象。
我们来看看《美国残疾人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这是一部旨在保护残疾工人免受歧视的法律。意图高尚,对吗?绝对是。但是,有关数据充分表明,法律的实施却导致了美国残疾人的就业岗位越来越少。为什么呢?《美国残疾人法》正式实施后,雇主十分担心自己不能约束和管制那些表现不好的残疾工人,也不能随意解雇,所以他们就选择不再雇用残疾人。
《濒危物种法》的实施也产生了类似的副作用。当土地所有者担心他们的地产将成为濒危物种(甚或将来的濒危物种)的理想栖身之所时,他们就会急着砍伐自己土地上的树木,使之不再适于动物栖身。最近几年来,成为土地所有者这种“怪招”受害物种的,就包括赤褐倭鸺鹠和红顶啄木鸟。有些环境经济学家认为:“《濒危物种法》的实施实际上正在危及这些物种,而不是起到了保护作用。”
政治家有时也会以经济学家的方式思考问题,用金钱鼓励人们多做好事。近年来,很多政府开始根据处理的垃圾量收费。他们认为,如果人们要为自己造的每一袋垃圾付钱,那么人们就会少制造垃圾。
但是,这种新的收费方式也会使人们产生另一种动机:将垃圾袋塞得更满(现在人所共知的一种策略),或把垃圾倒进树林里(在弗吉尼亚州的夏洛维茨尔镇,不少人就是这么干的)。在德国,为了避免缴纳垃圾税,有些人就会把剩菜剩饭倒进马桶冲掉,结果导致老鼠大量出没于下水道。爱尔兰开征新的垃圾税后,将垃圾埋在后院的现象开始激增,这不仅导致环境污染,还对公共卫生极为不利:都柏林的圣詹姆斯医院的记录表明,将垃圾埋在后院、结果“危害自身”的病人数量,几乎是原来的3倍。
疫苗、安全带和飓风(4)
数千年来,出于好意实施的法律,总在产生有违初衷的结果。记载于《圣经》中的一条犹太法典,要求债权人在每个安息年(也就是第七年)赦免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债权人单方面赦免债务,这对债务人产生的强大诱惑力,我们无论怎么形容都不过分,因为如果不赦免债务人的债务,债务人逾期不还钱,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债权人甚至可以将债务人的孩子作为奴隶带走。
不过呢,如果你就是债权人,那么你所站的立场就会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