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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2页)

又是深夜了,萨仁高娃又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她这时内心有些激动和喜悦,毕竟自己很快就能够知道丈夫的消息了。萨仁高娃打开日记本,她想把她的想法一股脑地告诉丈夫:

这被噩梦缠绕的白天黑夜,奔走在黑白两道的日子里,我的心已早早地将生死度完。今天回想起来,真是一个好的人生过程,因为通过这件事,我倒是认识了社会,认识了人,认识了生命,也认识了我们。

是与非,一个要你命的话题;

善与恶,一个隐藏在肉体深处的内心世界;亲与情,一个渲染着冷暖的现实世界。

爱与恨,一个明人眼里能看真的真实世界;

是与非,让你身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泥潭;

善与恶,良心,生命在此升华的界线;

亲与情,可以为缘分划等级的地方;

爱与恨,用来检验最真,最假的地方。

再论是与非;

再论善与恶;

再论亲与情;

再论爱与恨;

除非世界已脱离泥潭、界线;

除非人改心换脑,出现了如林的世界;

除非人已不论亲情、善恶;

除非生命被画上句号——

唉!我也不知自己想说什么,想论什么,有心思,有话题,却没有心情,一切乱乱的,一切杂杂的,很多人和很多事,却在我脑海中闪进闪出的,让我不知如何是好。但我清楚,这是在等待中的焦虑和心急,我真的不知如何将这种情况打发,更不知该如何将心情放静,我真的好乱。

——节选自《萨仁高娃日记》

方仁华和九龙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的一名刑警一大早就把李光奋从香江市看守所提了出来,谢庆国此刻已经在专案组的审讯室里等着他们了。

谢庆国等李光奋坐下后,观察了他一会儿后说:“李光奋啊,你说让我说你什么好呢,你怎么聪明人老办糊涂事儿。本来你和许婷婷一起就这么好好过日子多好啊,你说这许婷婷也快生了,你却在关键的时候出了这事儿。难道你就不为许婷婷她们娘俩想想,难道你不想争取个生的机会见见孩子?”

李光奋听完谢庆国这番话,鼻子一酸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了出来。其实这些天他在看守所里整天惦记的就是许婷婷,李光奋当时之所以主动和李光勤接了杀王国忠这个活儿,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许婷婷当时已经怀孕了,不结婚也不行了。

李光奋当时心里盘算着,结婚怎么也得有个房子啊,自己知道没啥别的本事,再说自己下岗之后也没什么正当职业。如果把杀王国忠这活儿干得利索点儿,估摸着警察也破不了案,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就先买个二手房和许婷婷先把婚结了,余下的钱和哥哥李光勤一起再开个饭店,倒腾点二手车啥的。这样自己和哥哥这两家人就能凑合着过日子了。

谢庆国、方仁华看李光奋哭得挺伤心,也就没有打断他。直到李光奋好不容易才停止住哭声,谢庆国点了一棵烟走过去递给李光奋,李光奋感激地望着谢庆国和方仁华说:“我说了就能见见许婷婷?我说了就能不死?”

谢庆国说:“你说不说那是你的事儿。但是,我不能骗你,有两件事儿我必须和你说清楚:第一,我答应你见许婷婷一面,不是说你说了就能见,不说就不能见。咱这不是自由市场,咱俩不是在做买卖,我抓你也好审你也好,那是我的工作。我答应让你见许婷婷一面,是因为在我权力范围之内,我能够办得到;第二,关于你说了是不是能不死的问题,那首先要看王振忠是不是你杀的!如果是你杀的,你的认罪态度如果好的话,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一定会有所考虑,如果你要是还能检举揭发出其他人的犯罪线索的话,只要落实了,法院都会给予充分的考虑!单纯地让我回答你,你说了能不能不死,我现在没法回答你,因为那不在我权力范围之内,我决定不了的事儿我不能骗你!可是,只要你说了,保证能把你的认罪态度详细记录在案,如实地呈报给检察院和法院!至于你说不说,你自己看着办!”

虹桥书吧。

第62节:第九章 这回首富真的害怕了!(5)

谢庆国这番话说得非常诚恳,李光奋听完之后对谢庆国他们增加了不少信任感。正在李光奋犹豫的时候,方仁华说:“我希望咱们今天能早点结束,因为许婷婷现在就在我办公室等着你。我也答应她在我们谈完了案子之后,安排你和她见个面。”

“当初我们是想杀王国忠,可没想到认错人了,把他双胞胎的弟弟王振忠给杀了!”听说许婷婷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而且一会儿自己就能够见到她,这一次李光奋没有再犹豫,就把第一次怎么砍的王国忠,以及第二次是如何枪杀王振忠的细节讲了出来。

谢庆国在李光奋交代的过程中也察觉到,李光奋是个重情义的人。他在交代的时候故意把事情都揽在自己身上,有意为他哥哥李光勤开脱。谢庆国当时并没有直接拆穿他,而是把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关键性的几个证据上。谢庆国问道:“你第一次砍王国忠的那把刀是从哪儿弄的?现在这把刀在哪儿?”

“我在旧货市场买了一把刀,没事就揣着这把刀到王国忠家堵他,堵了一个多月。砍他的那天大概是2006年11月15日,晚上大概6点左右,当时天气挺冷,天刚擦黑。我正好看见王国忠从他家的小区出来,我从后面跟上,在东方小学北侧的马路上,当时王国忠拿手机打电话,我跑过去照他后背就扎了一刀。他转身就和我厮打,我拿刀就乱扎,扎几刀不知道,抽空我就跑了。跑出来路过一个工地,把刀扔在工地上了,然后我就跑回家了。”

在王振忠遭枪杀案中,枪是一个最关键的证据,谢庆国不希望这个证据有什么问题,于是问道:“你把枪的外观和来源再仔细地说一下!”

“枪是棕色木柄,立式双筒猎枪,枪管锯短的,能有80cm长,子弹是牛皮纸外壳的。”李光奋又交代:“我以前在九龙分局北关派出所给指导员刘新生开车,当时派出所搬家,我趁乱就偷了一把枪,还有五发子弹。拿回家后,当天就丢了三发,只有枪里的两发没丢,后来一直藏在家里。我搬到我哥家住后,藏在外屋的暖气里了,打王振忠我就用的这把枪。”

在审讯结束后,谢庆国安排李光奋和许婷婷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见了个面。当时许婷婷哭得和泪人一样,李光奋也非常后悔,在场的方仁华感叹道:“有啥别有病,犯啥别犯罪啊!”

就在李光奋交代出从派出所偷枪之后,刘新生和曲成刚再次提审李光奋时,李光奋彻底推翻了上次的说法。李光奋说:“具体时间我记不清,我认识了三马虎的一个朋友,这个人过去是黑老大简竹星的马仔,好像叫许建强,大家都叫他‘阿强’。我俩关系较好,我经常去他家,当时他家在小店区住,是平房。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看见里屋床头下面放一把猎枪,顺着床头放着,我就跟阿强说:阿强,枪借我玩两天!阿强说‘你玩那个干啥’,我说‘你借我玩两天,我喜欢这东西’!当时他没表态,晚上我要走时,就把枪拿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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