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唤他的人是泰格。
扭头又去看他,孙志新心里则更茫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姐家里养了一种血统不纯的蝴蝶犬,极受宠爱。它在家里的地位大于我姐夫,小于我外甥,嗯……很有可能我姐爱它胜过爱自己。
我一直很喜欢它,它在我心里的地位对于我姐家的人来说仅小于我姐,大于其它一切人。
但今天,我想煮了它!
一去我姐家,才坐了一小会儿,它就抱住我的小腿使劲蹭。刚开始我还没搞明白呢,后来才发现它在干那苟且之事。
尼玛!
我的腿长得像母狗吗?要发情就不能换个地方?
众人狂笑,我狂囧。
于是它在我心目的地位一落千丈,连姐夫都不如了。
98、老学徒
孙志新不是个好演员,演不来复杂多变的角色,何况他又是一根肠子直通P眼儿直爽人物,与纳鲁和泰格的纠结明明白白的就写在脸上。所以第二天按照纳鲁的吩咐教导奥瑞克这个老学徒的时候,他一脸的便秘表情上了脸就下不来。
同时他也不是一个好老师,他倒是真想教奥瑞克学习各种相关的草药知识,可又不知道从哪里讲起好。另外他自己对治病救人也是个半罐水,比起奥瑞克来说也就是多了些现代人耳熟能详的常识而已,并不见得就能高明多少。
像病理以及普外这些东西孙志新自己都不懂,只能是照本宣科的PDA上怎么写他就怎么跟奥瑞克说。一个自己都不太懂,另一个更不懂,讲来讲去也是白讲,孙志新想来想去干脆就以泰格的烧伤为例,教奥瑞克一些自己知晓的对症病患处理办法。不过仅是这样,对于什么都不懂的史前人类来说,孙志新展露出来的也着实高明得离谱,那道理就是在矮子中充高人……
孙志新现在找的东西叫小蓟,又叫小蓟草,剌儿菜。这玩意儿凉血止血,祛瘀消肿,治外伤出血,痈肿疮毒有奇效。还能治吐血,尿血,便血,崩漏下血什么的,是良好的收敛剂。最大的妙处是它实在生长得太普遍了,荒地、草地、山坡林中、路旁、灌丛中、田间、林缘及溪旁,哪里都有,贱得跟野草似的。
所以踏出营地过了河刚走进小树林才十几步远就看到了不少的小蓟草。眼下它们中的一些还来不及花落,仍然开着有着像野菊似的有着繁杂头状的淡紫色花序,还是和现代乡野田间看到的一样,无论是植株的大小还是形像都很不起眼。不起眼的原因是由于它们实在大多了,跟物以稀为贵,多则贱一个道理。
孙志新对奥瑞克说小蓟草有大用,他压根儿一点都不信。好在老头儿这点好,再不信也安静的跟在孙志新后头,孙志新采什么,他就采什么,倒是不抱怨。
当然,不得不说奥瑞克老同志很找抽,对医药的观点有些像现代某些观念狭隘的人,总认为有药用价值的东西应该是像虎骨、鹿鞭、麝香、虫草、人参、天麻一样的高档货,就轻视路边的那些野草。浑然忘了药个这东西永远没有最贵的,只有最对的这个道理。
看到老头儿虽然没有多话,但一直用将信将疑的眼光瞅自己,孙志新有些火大。
假如再揍老头儿一顿就能纠正他的错误观点,孙志新一定不会客气的再暴打他一通,他就是手痒得很。特别是对于他在自己、纳鲁、泰格三人中间翻云覆雨的不安份乱搅一通的行为,孙志新就更想揍人。
但他不能,正确的观点不是打出来的,而是要他真正的懂了,才会牢记在心底,成为良医。
孙志新沉吟了一下,对心不在蔫的蹲在地上拨小蓟的奥瑞克道:“说个东西给你听。”
“什么?”老头儿戒备的道。这坏小伙子有多暴力,心眼有多恶劣,他见识到了,时刻都防备着,免得老脸老身子还有老胳膊老腿再遭殃。
孙志新缓缓道:“你知道我不是这里的人吧?”
奥瑞克脸色一凝:“知道。”
又小心翼翼的试探道:“你到底从哪里来?当真是从天上来?”
孙志新笑笑:“给你说不明白的。不过我在我那里,要想成为一名医生,嗯,就是治命救人的巫医,并不容易。他们有一个准则,就像部族的生存法则一样,指导着每一位立志成为治病救人的巫医的行为。我说给你听听。”
奥瑞克见孙志新脸色庄重,下意识凝神静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