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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第一:朱大壮除了煮骨头汤没有任何一道菜或者是饭能让杨小阳连吃两顿而不内心愤慨。

第二:朱大壮除了猪油炒青菜之外他不会做任何绿叶菜。除了白水煮肉蘸蒜酱之外不会做任何肉类的菜。

综合以上两点,杨小阳这个吃货怎么也不能在能站立之后还如此虐待自己的胃。

而且这五天里朱大壮给杨小阳煮过两次大米粥,但是没一次是成功的。杨小阳听那个送朱大壮布鞋的妹纸说,这白米可是个稀罕物,村里富裕的家庭一年也才能吃上四五回,大多都攒着过年吃巴拉巴拉巴拉地说了一大堆听起来温婉,实则酸不溜丢针对杨小阳的话。终于把我们的好同志杨小阳童鞋给刺激毛了。

“说小爷是吃闲饭的!?毛线!!不露两手你们也不知道二嫂子是个娘们儿!”

所以在一半激愤一半受不了的情况下。本着艰苦朴素浪费粮食就是浪费生命的原则,杨小阳才誓死决定不能让朱大壮童鞋再这么糟蹋粮食了。

其实五天的时间足够杨小阳把朱大壮的家了解个遍。

首先,朱大壮的家并没有第一天刚睁开眼睛是看到的黑不溜秋。而是因为窗纸有些粗糙发厚的关系,室内的光线不怎么好。但那也不全是视觉差的问题。杨小阳发现朱海真的是一个过于不拘小节的人。说白了就是家务白痴,不会做饭、不会收拾屋子、不会洗衣服、不会布置家居。

当然了,这些不会也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是不擅长,不在乎。

但杨小阳是很在乎的。他喜欢美食,喜欢自己的房间整洁,喜欢自己的衣服干净,喜欢自己的家井井有条。

不过要想把这个全村最破的家打理成自己满意的状态,杨小阳觉得那得在自己腰力回复七成之后再逐步实施。当务之急是改善伙食,对了,还有一件事就是晒被子褥子。

朱海家的格局跟一般的农居没有什么不同。正房两间,主卧和副卧之间是十来平的外屋,也是厨房。院子前后合起来足有七十多米长,十五米宽。但因为有个大猪圈,加上两间当仓房的厢房还有放草垛的棚子,院子显得有些拥堵,没种任何东西。倒是后院儿除了一个两米见方的菜窖之外,还种了点儿现吃的蔬菜。但杨小阳发现这里的蔬菜除了白菜就是白菜。

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杨小阳第一天上灶只能仍旧选择白菜和猪肉。

值得庆幸的是珠海家的调料对杨小阳来说虽然不全,但好歹油盐酱醋糖葱姜蒜还是有的。基本满足了家庭生活必须。

好在天儿已经入了秋,加上牛大叔也就是村里的郎中说杨小阳的腰得热乎点儿好,灶里一直有火。所以不用重新生火,只需添点儿柴火就可以做饭了。

考量了一下朱大壮童鞋的饭量,再看了看外面越发阴沉的天,杨小阳切了约莫二斤的猪肉。四分肥膘子耗了油,然后剩下的瘦肉一半切成丝,一半切成片。

把肉丝用酱油、盐和一点点糖抓了一会儿,然后把昨天朱海带回家的嫩姜切成丝,然后剜了一小勺猪油放到大铁锅里。下肉丝翻炒到肉丝变色,然后将姜丝放进去,待把姜丝和肉丝炒匀,一盘子姜丝炒肉就做得了。

接着又炒了一个醋溜白菜肉片。最后把留下来得白菜芯切成细丝,用盐抓匀之后放上糖醋酱油撒上蒜沫拌好。再把米掏干净放进坛子里加好水,放到大铁锅里烧水蒸上。不一会儿满院子里就都是米饭的香味儿了。

闻着自家院儿里传来香味儿,朱海忍不住吞了好几下口水。

同在地里回来的王二宝提了提鼻子,眼睛顿时就亮了。“大壮,这是你捡的那娃做的饭呦?”

朱海顿时一股莫名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不然哩?我家可没旁人!”本来早上自己下地前还不放心杨小阳自己在家做饭鼓捣火,这会儿闻到味儿了,他那点儿担心早就被馋虫给吞噬了。

王二宝也是个单身的汉子,平常自己在家做吃的多是糊弄糊弄,哪里有闻过这么诱人的味道。搭着跟朱海是拜把子的铁哥们儿,所以也没多想就道:“那我就上你家吃去得了!也尝尝这捡来的娃能做出啥不一样得菜味儿来。”

朱海点头,但嘱咐道:“俺都跟你说了,别叫他捡来的娃。他叫杨小阳。他不喜欢我叫他杨兄弟,你就跟我一起叫他小阳就得了。他也是个可怜的娃,你还老说他是捡来的,他得多难受。”

王二宝撇嘴:“你呀,要是不知道你是稀罕丫头的,我还以为那是你揽家里的媳妇儿呢!”

朱海瞪了王二宝一眼:“别瞎说!被人听去,将来小阳还咋娶媳妇儿!”

王二宝一笑:“成!听你的!打现在起我再也不叫他捡来的娃还不成?”

其实王二宝之前就已经见过杨小阳了。只是头几天杨小阳大多是在炕上躺着,所以跟王二宝也只是打个照面,但也算是知道对方的。

本来添王二宝一双筷子也没啥,虽说菜不多,但罐子里还有咸菜,大米饭不够还能热几块饼子。但让杨小阳不爽的是那顶不喜欢自己的妹纸居然也带着一坛子老母鸡汤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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