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因为被君碧霄宰了,流了不少的血,但是却还是有四百多斤的重量。
这么多的猪肉,可是他们吃一年都吃不完的啊!
“我们自己留下一部分,多出来的就直接卖掉。村里的人,应该会买吧?”君碧霄也是有些不确定。
来到林家坳不过两三天的时间,但是却很少看到有村民进山去捕猎山里的野猪还有其他的野味,君碧霄都开始怀疑这里的村民是不是不爱吃肉的了。
“当然会!”林秀秀却是直截了当的回答。
随后看着君碧霄似乎是有些疑惑,才解释道,“碧霄你才刚刚来,或者不知道。我们这林家坳山里可是多了去了野猪还有其他的野兽,一般村民单独不敢上山,平时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地里忙活,自然不可能有时间成群结队的到山里去捕猎,所以平日里想要吃到肉,就得到张家镇去买。除非是到了庄稼收获的时候,不然没谁家舍得花钱去买肉回来吃。”
“张家镇里面的肉,平时都卖三百铜板一斤,我们作死做活的一年到头,也不过赚个几两银子,怎么舍得花这个冤枉钱呢?只要我们的价格卖便宜一些,肯定不少村民会来买的。”
听林秀秀说完,君碧霄眼睛一亮,原来是这个原因。
不过也是,好像她运气那么好的人确实很少。
如果是一个人单独进山的话,在山脚还好,一旦进入了深处,可是随时都会丢了小命的。
林家坳的村民世代务农为主,也没有几个专业做猎户的,没有人进山去捕猎也是人之常情的事情。
“这样的话,我们就自己留下一百斤左右的肉,多出来的三百多斤,全部卖了吧。”君碧霄心里盘算一下,一个冬天一百斤肉也够两家人坚持过去的。
剩下的卖掉了,还可以置换一些米粮之类的回来。
而且现在他们还住在林秀秀家里,自己那破房子这两日林大生是帮忙收拾好了,不过家里一些必需品却还没有添置。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发点小横财,也好添置些家当回来。
决定了以后,三人就浩浩荡荡的抬着野猪肉回去了。
路上不少的村民都好奇的看过来,林秀秀不愧是天生的销售好手,一路招呼他们到家里买猪肉。
君碧霄根据林秀秀提供的猪肉的市场价格,最后将这野猪肉的价格定在了一百铜板一斤。
如果是买超过十斤的,就给打个九折,算九十铜板。
几个村民一听说有这样的好事,马上就回去家里取钱到林大生家里买肉来了。
君碧霄先把要留下来自己吃的一百斤挑了出来,其他的就跟林大生一起分割好,拿了家里唯一的木桌出来,放在家门口。
不一会儿就有村民到了,都是十斤八斤的要,听着买的越多价格越便宜,本着贪点小便宜的心态,不少人都多买了些。
三百八十七斤的猪肉,才一个上午的功夫就全部卖完了。
林大生忙着清理门口,林秀秀则是在一旁抱着钱在数钱。
君碧霄也不担心林秀秀会贪了她的钱,先去把给自己留下的猪肉处理了。
好在是冬天,放一个上午也不担心会变质。
君碧霄挑了肚腩部分的五花肉出来,大概三斤左右,然后准备中午做一顿红烧肉。
至于留下的四个蹄子,已经用清水泡着了,做法很多,不过时间相对要长一些,所以君碧霄并不着急处理。
排骨也挑了几条出来,洗净剁好,然后用陶盆放好。
野猪的猪肝君碧霄也留下了,中午可以做一个猪肝汤,正好有野菜,而且进山的时候还找到了不少的野生杞子,清肝明目,效果倒是不错。
将中午要吃的都挑出来以后,君碧霄就开始将剩下的肉清洗干净然后装好。
马上就到午饭时间了,君碧霄也开始动手做饭。
中午就是一个野菜猪肝汤,一个红烧肉,再有一个蒸排骨,然后一个白灼野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