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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部分(第1页)

有人可能会说,要是我那里都是山,没田怎么办呢?或者说我有田,但不种粮食,又怎么办呢?这个你不用担心,国家早就替你想好了,权利可以不享受,义务绝对跑不掉。

简单说来是有什么交什么,山里产蘑菇,你就交蘑菇,山里产木材,你就交木材,田里要种苹果,你就交苹果,要种棉花,你就交棉花,收起来放仓库,反正一时半会也坏不了。

个把“刁民”可能会问:那我要是捕鱼的渔民呢,你又没冰箱,鱼总不能放着发臭吧?

嘿嘿,放心,朝廷有办法,做成咸鱼不是照样交吗?跑不了你小子。

中国的老百姓上千年就背着这么三座大山,苦巴巴地熬日子。

实事求是地讲,在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王朝的统治者,除了某一些丧心病狂,或是急等用钱的人外,对百姓负担还是很重视的,田赋的比例基本都是二十比一(百分之五),或是十比一(百分之十),能收到五比一(百分之二十),就算是重税了。

从这个数字看,老百姓的生活在理论上,还是能够过下去的。

不过很可惜,仅仅是理论上。

说起来是那么回事,一操作起来就全乱套。

因为在实际执行中,各级官吏很快发现,能钻空子捞钱的漏洞实在是太多了:比如你交苹果,他可以挑三拣四,拿起一个,说这个个头小,算半个,那个有虫眼,不能算。你交棉花,他可以说棉花的成色不好,抵一半,你也只能回家再拉去。

这还是轻的,最大的麻烦是徭役。因为田赋和人头税多少还能见到东西,县太爷赖不掉,徭役可就不好说了,修河堤、给驿站当差、整修道路,这都是徭役,完成了任务,就算完成了徭役。

那么谁来判定你是否完成任务呢?——县太爷。

这就是所谓的黄鼠狼看鸡了,遇到良心好的,还能照实记载,遇到不地道的,就要捞点好处,你要没钱,他就大笔一挥——没干,有意见?这事我说了算,说你没干就没干,你能咋地?

事实证明,在当时,除了一小部分品行较好的人外,大多数朝廷官员还是不地道的,是不值得信任的,有漏洞不钻,有钱不捞,这个要求实在有点高。总之是一句话,玩你没商量。

无数的老百姓就是这样被玩残的,朝廷没有好处,全被地方包干了。

此外,这一收税制度还有很多麻烦,由于收上来的都是东西,且林林总总,花样繁多,又不方便调用。

比如江浙收上来一大堆粮食,京城里吃不了,本地人又不缺,听说西北缺粮食,那就往那边运吧?一算,粮价还不够运输费。那就别折腾了,放在粮仓里喂老鼠吧。

更头疼的是,各地虽然上交了很多东西,除了粮食,还有各种土特产,中药药材等等,却没有多少银两,这些玩意放在京城里又占地方,还要仓管费,遇上打仗,你总不能让当兵吃棉花,提几两药材当军饷吧。

而某些吃饱饭的大臣无聊之中,想了个馊主意,说既然有这么多东西,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拿去给京城的官员们发工资,比如你是户部正六品主事,按规定你该拿多少工资,但到发钱那天告诉你,国家现金不够,我们现在只能发一部分钱和粮食给你,剩下的用棉花抵,不过你放心,我们到市场上估算过,如果等价交换,拿这些棉花绝不吃亏。

奶奶的,老子辛辛苦苦干到头,就拿着这几袋棉花回家?老婆孩子吃什么?

必须说明,这绝对不是搞笑,自朱元璋以来,明代官员都是这么领工资的,有时是粮食,有时是药材,个别缺了大德的皇帝还给纸币(胡乱印刷的不值钱),早上领工资,下去就去集贸市场兼职小商贩叫卖的,也绝不在少数。

国家吃了亏,百姓受了苦,全便宜中间那帮龟孙了。

于是张居正决定,改变这一局面,他吸取地方经验,推出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内容很多,但最主要的,是颁布统一规定,全国税收由实物税变为货币税,明白点说就是以后不收东西了,统一改收钱。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简单的命令,却有着绝不简单的历史意义。

因为从此以后,不管是田赋、徭役还是人头税,都有了统一的标准,不是当官的说了算,交上来真金白银,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再任由官员忽悠。

当然了,根据官员必贪定律,张居正也给大家留下了后路,因为各种物品如粮食、水果、药材、丝绸,都按照规定折算成银两上缴,而折算比率虽是由朝廷掌握,但地方上自然有特殊情况,适当照顾照顾,从中捞一笔,似乎也是很正常的。

于是皆大欢喜,朝廷拿到的,是白花花的银子,老百姓也不用听凭官员糊弄,贪也好,抢也好,说好了宰一刀就宰一刀,至少日子好过点。官员们好处少了,但也还过得不错,就这么着了。

所以事实证明,越复杂的政策,空子就越多,越难以执行,王安石就大体如此,一条鞭法虽然看似简单,却是最高智慧的结晶,正如那句老话所说:

把复杂的问题搞简单,那是能耐。

张居正和他的一条鞭法就此名留青史,并长期使用,而那三座大山也一直没动窝,雍正时期实行摊丁入亩,将人头税归入田赋,才算化三为二(实际上一点都没减,换了个说法而已),徭役直到解放后才正式废除,而历史最为悠久的田赋,也就是所谓的农业税,前几年也正式得以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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