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鞑靼骑兵策马上前,在距离汉奸的尸体十丈之外就停住脚步,用生硬的汉语叫道:“徐兴夏,你杀了我们海勒金部落的小王子,你乖乖的出来受死吧!你出来,我们给你一次公平搏杀的机会!只要你能够战胜我们,我们就放过你!”
徐兴夏淡然一笑,懒得回应。这些鞑子,简直是一群蠢货,居然叫自己出来送死?难道他们真的以为,自己会出去和他们野战吗?简直是笑话!你们有几十人,我这边就我一个,我要是出去迎战,岂不是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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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3章】内奸?几乎是肯定的!
(0073)
徐兴夏绝对是有自知之明的,不必要的冒险,那是绝对不会做的。外面鞑靼人的挑衅,徐兴夏完全是置若罔闻。现在的他,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琢磨索布德为什么到来。索布德只带着几十人就来给自己的弟弟报仇,怎么看都有点不太正常。好歹他也是海勒金部落的大王子,带着几十人出门,的确是有点寒碜了。
海勒金部落的人口就算不多,可能和其他的鞑靼人部落无法相比,但是三四万人还是有的。游牧民族一般都是全民皆兵的,可以拉出来打仗的人口,几乎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左右。三四万的人口,意味着有最少五千以上的骑兵。给个几百骑兵索布德带着,这是最起码的标准。无论怎么说,他都是海勒金部落的大王子,身边只带着几十人,也掉身份不是?
如果在索布德的后面,还有更多的鞑靼骑兵到来,数量会有多少呢?他们会从哪里出现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他们首先要攻击的目标,又是哪里?烽火墩肯定不是鞑靼骑兵的目标。没有哪个鞑子会将烽火墩当做是攻击目标。说实在的,就算鞑子拿下牛角墩,又能得到什么好处?这里除了尸体,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说起来,海勒金部落的消息,倒是蛮快的嘛。自己杀死海勒金部落的小王子,也就是过去半个月的时间。他都没有想到,鞑靼人的报仇,这么快就来了。在没有无线电的古代,传递消息的速度,可是相当慢的,更何况是在中原和大漠之间传递消息。除非是……徐兴夏想到了一个很可怕的念头。
“应该不会吧?”
徐兴夏轻轻的摇摇头,自言自语。
他努力想要将脑海里的念头排解出去。可是,那个可怕的怪异的念头,始终在他的脑海里面萦绕,不但没有消散,反而变得越来越强烈。没办法,眼前的这一切,的确很怪异。除了这个古怪的念头,别的理由都无法解释。
鞑子不但知道是他杀了自己的小王子,还知道他的名字,还知道他驻守在牛角墩。要是没有一个内奸提供情报的话,那鞑子的消息,也未免太灵通了。想到自己得罪了那么多的人,其中有一两个人充当内奸,向鞑子出卖自己的信息,想要借鞑子的手来除掉自己,那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好吧!来吧!”
徐兴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从后世穿越到来的他,其实还没有适应这个混乱社会的残酷。最起码,他没有主动得罪人的念头,也没有主动的想要去残害某个人。每次得罪人,他都是被迫自卫的。但是,如果真的是有内奸勾结鞑子,想要借刀杀人,除掉自己的话,徐兴夏不介意自己更主动一点,更凶残一点,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鞑子真的是内奸勾引到来的,那么,他们很有可能,是冲着自己个人来的。围攻牛角墩,杀死自己,只是他们的第一步。如果围攻牛角墩不成功,他们肯定会围攻威镇堡。徐兴夏相信,那个内奸既然可以透露自己的详细消息,那么自己家人的消息,一定也被透露出去了。鞑子如果抓不到自己本人,肯定会抓自己的家人来威胁自己的。鞑靼人一直都很喜欢抓人质的。
想到威镇堡的防御,徐兴夏就感觉相当的不安。如果鞑子全力攻打威镇堡,而又没有援军的话,只怕威镇堡是坚持不久的。威镇堡的防护力量,徐兴夏是最清楚不过了。王守禄绝对是靠不住的。显而易见,要是真的有内奸想要除掉自己,那么,援军肯定不会到来的。也就是说,威镇堡根本就是一个死局。
为今之计,只有尽可能的将鞑子都牵制在牛角墩,尽可能的将鞑子的有生力量,都消耗在牛角墩。鞑子在牛角墩逗留的时间越长,在牛角墩死掉的人越多,威镇堡就越安全。
“准备战斗!”
徐兴夏沉声喝道。
周围的士卒,都纷纷握紧了手里的弓箭,蹲在城垛的后面,严阵以待。听他们的呼吸声,就知道他们的确很紧张。他们使用的,大部分都是桑木做成的黑漆弓。这批新的武器装备,质量是有保证的。这种弓的标准拉力是五斗,大约是九十斤左右,射程超过二十丈。在十五丈的距离内,它的杀伤力还是可观的。
不过,能否射中鞑子,还真得两说。非战斗状态和战斗状态下,人的心理素质会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会导致战斗力大打折扣,就算平时箭术很好,真的打起来,也可能发挥不到三成的。因此,基本上,徐兴夏没有将任何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这一次的战斗,估计还是他的个人表演。
“你们有本事就过来,我们也给你们一次搏杀的机会!有种就上前来二十丈!看我们不将你射成刺猬!你们鞑靼人不是说自己的箭术很厉害吗?上来啊,有本事就上来啊!”不需要徐兴夏的指点,高猛就已经大声的回应了,语气里充满了挑衅的味道。
“混蛋!居然敢小看我们!一会儿让你生不如死!”鞑靼人中,有人狠狠的骂了一句,正是索布德王子。这个索布德,身躯相当的高大,四肢粗长,孔武有力,脸庞黑乎乎的,好像是一座铁塔一样。他胯下的坐骑,身躯同样的高大,几乎比别的坐骑要大上三分之一,但是,依然无法将他长时间托起来。为此,他不得不给自己准备了三匹的备用坐骑,随时轮换使用。
在索布德的备用马马腹旁边,挂着三把不同颜色的弯弓。一把是灰白色的,一把是暗黑色的,一把是鲜红色的。每把弯弓的上面,都有精致的装饰图案,华丽非常。在每把弯弓两头的末端,还镶嵌有相应颜色的宝石,刚好和弯弓的表面相一致。太阳映照过来,一颗颗的宝石,都闪闪发光,绚丽而灿烂。
“好东西啊!”
“果然是王子啊!”
徐兴夏喃喃自语的低声说道。
索布德的三把弯弓,徐兴夏都远远的看到了。几乎是不假思索的,他就动了占为己有的心思。他估计,要是自己将这三把弯弓都抢到手,再作为战利品上缴的话,上级无论如何,都要奖励自己至少三百两的纹银。如果直接出售,说不定获利更多。这样一来,自己又可以有一笔小小的钱财进账了。幸好他没有发现弯弓上的各色宝石,否则,肯定会更加的心动的。
鞑靼人使用的弓箭,主要是复合弓和反曲弓两种。从射程和威力上来说,都要比明军的角弓优胜。鞑靼人最强的复合弓,射程甚至超过三百米,令人汗颜。而角弓的最大射程,也就是一百米左右。其实,角弓也属于复合弓的一种,只是在原材料方面,没有蒙古人质量好,才会在性能上相差如此之远。毕竟,动物筋腱是比较珍贵的,特别是适合制作硬弓的动物筋腱,汉人很难积累下来。
“徐兴夏,你有本事就出城来!只要你敢出来,我们就敢让你趴下!你们号称天朝,难道就只有胆量呆在城里面做乌龟吗?出来……”鞑靼人骂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