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在离他较远的位子,“事先,我确实不知道是顾先生。就算您不说,我也不会与您住同一屋檐下。”
说完这句话,顾灵秀慢慢抬眼盯着她,想从她丝微的表情中看出端倪。
“但你要我今天之内搬出去,是不可能的,我还要找房子需要时间,只能跟你保证,一个礼拜内找到房子后搬出去,当然,不会干扰您的日常生活。”
他看了良久,也没看出她表情有撒谎的痕迹。
要知道,不久前,她还主动跟他要过电话。现在却信誓旦旦说不会打扰他,真是可笑。
所以他毫不掩饰地嘲讽地笑了笑,“说完了吗?说完就立刻找房子。”
“没有说完”
见他半点情面都不讲,她也没再客气了,
“等会我朋友会过来,吃饺子。就告诉您一声,您心情好来吃,我们欢迎。”
他起身,没说话径直进了房间。
林泉一心想,原来之前见的已经算是礼貌了。
那时顾灵秀完全没想到有一天,会被她吃得死死的。
那是林泉一接的第一个大案子,要去香港跟当事人沟通取证,走之前就交代了可能要花上个五六天的时间。
第一天除了觉得房子空了点,倒也没多大感觉,到晚上他就有点憋不住了。看着看着电视就会呆,颇有些空巢老人的感觉。
林泉一工作的时候不接电话他是知道的,但也不会挂掉就是。
他会隔个一会就再打个过去,看看她结束了没。不是不相信,就是想打。所以常常打得她电话都没电了,还是没人接。
第二天忙着工作总算熬了一早上,中午回去自己煮了一碗面,吃到一半现忘记加蛋时,他终于憋不住了。
放下筷子嘟囔了句:那女人不大记路。
披了条围巾就去了机场。
她没有方向感这事他是偶然现的,虽然她极力通过记店名的方法隐藏着,但每次一出门,她都先是左右看看两边店门,然后再迈步子。
林泉一是出了当事人家后,找回酒店的公交站时看到顾灵秀的。
他双手放在口袋里,倚在广告站牌下,挺拔的身材展露无疑。
看到她后,含着笑慢慢朝她走过来,把围巾摘下来围她脖子上,
“想吃什么?”
她笑着抹了抹眼角的浸湿,“桂林米粉”
“不吃”顾灵秀点点她鼻尖,“香港哪来的桂林米粉,陪我先去办点事。”
她倒也是随口那么一说,点了点头,跟他上了公交车。
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才现从早上到现在有三十四个未接来电,全是他打来的。
心里一软,看着他的侧脸。看了看四周,在他脸颊上迅亲了一口,然后立马扭向另一边。
顾灵秀愣了一秒,低笑着摸了摸鼻尖,两耳通红,认真考虑了下,今晚左边脸可以不洗。
在倒数第二站时,他们下了车。林泉一一眼就看到赫大的桂林米粉几个大字,惊讶捂着嘴说,“真有桂林米粉!”
他故作无所谓地瞥了眼牌子,“既然有,就,勉强吃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