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党中央的一系列战略决策表明,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环境容量成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环境管理成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环境标准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环境成本成为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因素。这些重大变化,都标志着环保工作进入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实行历史性转变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推进历史性转变已经成为时代进步的迫切要求。
历史性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产物。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单纯的经济增长“见物不见人”,遮蔽或偏离了发展的根本目的,也就背离了经济建设的初衷。只有把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摆上“并重”的位置,在实际工作中同步推进,才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历史性转变是完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 2006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 》指出:当前中国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在下降,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减弱。正在以历史上最脆弱、最严峻的生态环境,供养着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负担着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类活动,造成了最严重的环境资产损失和经济损失,生态和环境安全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国21世纪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这就决定着必须采用更加珍爱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一项重大的战略选择,它要求重塑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自然规律,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正是基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提出来的。
历史性转变是新阶段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根据国际经验,这个时期既是一个“发展机遇期”,又是一个“矛盾凸现期”,同时,也是环境压力最大的时期。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人与自然的矛盾进一步尖锐,而且也会加剧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已经不具备发达国家工业化初期的发展环境,我国所面临的环境挑战,比任何一个大国在工业化过程中所遇到的形势都更加严峻。也不具备发达国家现在改善环境的条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采购污染密集型产品转嫁污染。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不能走,也根本走不通。高代价、低效率的环保道路不仅会断送我国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前程,而且会严重挤压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并最终危及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摈弃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坚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是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道路的唯一选择。
历史性转变是当今世界最新环保理念的集中反映。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开启了世界各国共同保护环境的征程。1992年的里约环发大会,世界各国达成了可持续发展的共识。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将相互协调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在30多年的发展进程中,人们逐步认识到单靠末端治理不可能根本解决环境问题。随着污染预防、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等概念的提出,环境保护战略出现了重大转折:从单纯的解决环境问题转向将发展与环保协调起来,环境保护覆盖范围由末端治理向生产、消费的各个领域延伸,由微观控制向宏观控制拓展。以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和废弃物资源化来替代末端治理成为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污染控制政策体系越来越趋向综合化、多样化,并强调政策的灵活性。特别是强制性政策与经济激励手段相结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历史性转变的提出,吸收了多年来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经验,借鉴了国际社会环境保护理论的有益成果,反映了当代最新的环保理念,顺应了当今世界环境与发展事业前进的潮流。
转折点上的历史性抉择(4)
在深刻了解历史性转变产生背景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环保事业蓬勃发展都在要求必须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
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不仅使经济发展质量难以提高,资源环境也不堪重负。国内外经验表明,加强环境保护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通过执行严格的环境政策,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仅用了十几年时间就基本解决了产业污染问题,经济质量也迅速提高。我国太湖的五里湖污染治理投入了25亿元,带来的土地增值可以产生50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效益,既美化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又拉动了经济增长。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明确要求,到2010年,在GDP年均增长的同时,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约束性的指标,是必须实现的目标。如果继续沿袭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不仅环保目标难以实现,还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因此,必须加快推动历史性转变,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的矛盾越尖锐,环境保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就越重要。近年来,环境问题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自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以来,至2006年4月底,由国家环保总局直接指导处理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76起。如果环境保护继续被动适应经济增长,这种状况将难以遏制,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因此,环保工作必须加快推动历史性转变,下大力气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环境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环保事业取得重要进展。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境压力将持续增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的矛盾突出,协调经济与环境关系的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性与环境治理长期性的矛盾突出,环境问题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污染形势日益严峻与国际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的矛盾突出,环境与发展空间的关系受到挑战。必须以更高的层次、更宽的视野看待环境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准确判断环境形势,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看待群众环境需求,在再生产的全过程中全面防控环境污染,加快推动历史性转变。
历史性转变是具有中国特色、基于中国国情、符合发展实际、融入发展全局的转变,是承上与启下相连、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时期的转变,是中国环保事业转折点上的正确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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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折点上的历史性抉择(5)
深刻的变革
历史性转变形成于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的时代背景下,形成于环境保护的伟大实践中,又在这个伟大实践中发挥着巨大的理论指导作用,是引领新时期新阶段实现环保事业新跨越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因此必须努力加以推进。
用历史性转变统一思想和行动,必须增强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凡是符合历史性转变的事情要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的要毫不迟疑去改。例如,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环境管理政策必须进行重大改革:要更加重视宏观政策,更加重视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的融合,更加重视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政策的覆盖范围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流通、分配领域延伸,从投资领域向外贸领域扩展等。再如,发达国家的环保法律是在环境污染相当突出、社会压力剧增的情况下制定的,一开始就实行了十分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而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起步于工业化水平较低的阶段,形成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对于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开始显现,有的已经十分尖锐。历史性转变为统一各有关部门、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要乘势而上,按照“并重”、“同步”的要求制定、修改、完善环保法律法规。
要以战略重组推进历史性转变。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城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关系,区域之间环境保护的关系。这是环保工作的战略重组。战略重组不是过去进行的一般意义上的适应性重组,而是一次带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重组,不是在出现问题以后被动地、消极地重组,而是积极地、主动地重组。重组与发展互为因果,互相推动。它不仅包含环保工作领域的调整优化,而且更重要的是环保工作能力的调整优化;它不单纯是数量的调整,而且更重要的是全面提高工作质量的调整;它不仅是解决当前战线过长、效率偏低的问题,而且事关环保事业的长远发展;它不仅是解决环保部门自身发展的问题,而且是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加快环保工作的战略重组,就是要壮大保护环境的实力,形成保护环境的合力,推动保护环境的资源尽快向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向做强做大环保部门的工作能力集中,使环保部门真正担负起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的重任。各地各部门都要朝着一个方向共同努力,绝不能偏移方向,更不能逆向操作。要坚决克服封建社会“诸侯经济”的思想残余,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放在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中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要根据战略重组和职能分工的要求,划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责,明确任务,理顺关系。该由机关承担的职责绝不能“缺位”,该由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完成的任务,机关绝不能“越位”。
要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推进历史性转变。“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改革和创新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如果只用静态思维、局部思维和以自我为中心的标准去审视周围世界,就不可能有任何创造性的作为。事物是复杂的、多元的、多变的,建功立业没有固定模式。一味追求固定的模式,就不可能有创新。鲁迅先生说过,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应该学习和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但绝不是照搬和复制或者是“克隆”别人的经验。环境保护既要尊重行政管理部门的共性,同时又必须考虑自己的“个性”。改革和发展需要创新,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唯一出路也是创新。要树立改革和创新的新形象,充分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坚持新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勇于向陈旧的东西挑战,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开创前人没有开创过的事业。
转折点上的历史性抉择(6)
历史性转变是第六次环保大会的标志和灵魂,饱含着“蝉蜕”时期的痛苦与希望。历史性转变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必然要求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变革。29年前,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纪元。现在又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要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历史性转变。这场改革的广度、深度、难度和复杂性是前所未有的,但别无选择。只有深刻认识其内涵和实质,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投身于历史性转变中,才能形成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强大动力,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环保才会早日来临。如果用片面的、静止的、陈旧的观念对待历史性转变,就会错失来之不易的大好机遇,就会延缓转变的进程,环保工作就会长期滞留在被动、事后、补救、消极的状态。
虽然“蝉蜕”的前景是美好的,但要从熟知的环境中走出来,发展新事业,开拓新领域,必然经历一个艰难甚至痛苦的过程。比如,虽然过度使用行政办###造成效率偏低的状况,但行政办法的出台相对容易;经济办法虽然总体上更为有效,但出台的难度要大得多。因为经济政策往往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必须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拿出充分的论证依据,同时,还不能孤立地研究,必须放在国家经济政策的大背景中深入研究,增强依据的说服力,而政策的出台更需要做大量协调与推动工作。再比如,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运用“增量”的办法,还要注重用好“存量”的办法。无论是环境政策,还是环境管理制度,一味地搞“叠加”,虽然新政策新制度出台了不少,但效果并不一定理想,同时还容易导致管理和执法成本过高。如果将现有的政策和制度进行优化和调整,也可以大大提高管理效力。因此,推进历史性转变并非必须在环境管理上简单地做“加法”,其实,必要的“减法”与合理的新组合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再举一个例子,环保任务相当繁重,环保队伍人员少、资金短缺、手段落后。如果长期习惯于轰轰烈烈的场面,不潜心研究工作的内在规律,工作将永远徘徊在低水平上。要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细节上狠下工夫,通过加强基础工作,让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有所遵循,以减少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切实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彻底改变被动应付的局面。
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把历史性转变贯彻落实到环保工作的全过程,全力推进历史性转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推进历史性转变,要把环境保护摆上突出位置。当前,一些地方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问题相当突出,从总体上看,环境保护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两者处于严重失衡状态。必须改变“单纯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必须改变“单纯的GDP等于政绩”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才是实实在在的政绩,科学发展也是政绩的观念;必须改变“先污染后治理是普遍规律”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在发展中同步解决环境问题的观念;必须改变“只有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环境保护是软任务”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与发展生产力都是硬任务的观念。把环境保护切实摆到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