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些投资人的条件在他看来,都太苛刻了。
有的要股份太多,有的要求签对赌协议,还有的要求签订的投资条款中,有投资人优先出售权和创始人股份转让限制之类的协议。
所谓的优先出售权是指,投资人和创始人约定如果有第三方向创始人购买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优先出售权;而股权转让限制则是指,约定公司在一定阶段之前(如IPO或并购前),创始人不得出售自己的股份。
通俗一点地说,就是限制创始人卖股份套现。
这其实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因为对投资者来说,投项目就是投人,如果投了钱、推高了公司估值,创始人却套现离开了公司,那如何保证公司继续快速发展?
投资人当然希望创始人永远过紧巴巴的苦日子,这样才能全力以赴地创业,为投资人赚钱。
而对于孟畅来说,这当然是无法接受的条件。
我费这么大劲的目的就是为了套现,结果你不让我套现,那可还行?
难不成我还真的给你辛辛苦苦打工一辈子啊?
所以,孟畅没有接受这条条件,而是在等待着契机,等待着一个可以增加自己话语权的契机。
如果公司发展太快了,是一块香饽饽,无数投资人都想着分一杯羹,那么自然会有投资人抢着投,孟畅也就无需再签订这些限制繁多的条款。
而裴总的追投,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因为裴总在很多人眼中都是投资的风向标,裴总追投了冷面姑娘六百万,这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肯定会有人跟上,而且会签一些比较宽松的条款。
这对于孟畅来说,是关键一步!
因为他的钱烧的很快,如果烧到一半没钱了,那就会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
好在,裴总出手了!
孟畅强行压抑着心头的喜悦:“感谢贺总,感谢裴总,我一定会……”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贺得胜给打断了:“别急,裴总是有条件的。”
“条件是,腾达追投六百万的事情你一定要绝对保密,不能向外界透露任何信息。这个算是投资协议里的保密条款,不能违背。”
孟畅:“?”
他的心情原本是狂喜的状态,听到这个瞬间就像是中了当头一棒一样,被敲晕了。
保密?
为什么?
孟畅感到很费解。
如果是其他的投资人,一般是会限制创始人卖股份套现。而孟畅大胆判断裴总不会这么做,因为裴总在投资的时候似乎从未有安排过类似的条款。
所以他才对裴总的投资如此重视。
事实证明他的推测是对的,裴总确实没有提出类似的限制,但是万万没想到,裴总竟然对保密方面有所要求!
这下算是打到了孟畅的软肋上了,不致命,但是很难受!
孟畅需不需要这笔钱?当然是需要的。但他的目的可不仅仅是为了让冷面姑娘多烧一两个月的钱,而是为了撬动更多投资人的资金,推高公司估值。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必须得传达到投资人那边,才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