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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达普莱斯(第1页)

走路学习。我,小径。长长的一条是刚果。

刚果是一条长长的小径,我学习走路。

那就是我的故事的名字,来来回回。玛宁这个词就是指小径:玛宁宁玛,阿门①。在刚果一条长长的玛宁上,艾答学习走路,阿门。有一天,她差点回不来了。如同但以理,她也进入了狮子的巢穴,却不具备但以理纯洁无瑕的灵魂。艾答散发着恶的风味,足以成为一顿美味大餐。纯洁无瑕的灵魂尝起来必然极度无味,又有着苦涩的余味。

塔塔·恩杜通报了我亡故的消息。塔塔·恩杜是基兰加的酋长,万事万物经过他这里,朝各个方向而去。在他那副眼镜和令人惊异的装束后面,是他庄严宽阔的秃脑门和硕大的三角形上身,那身躯和图画书里的公牛没什么两样。他怎么可能知道我这么一号人物的什么风吹草动呢?毕竟,别人都管我叫歪斜的白人小女孩。但他还真知道。他来我家拜访那天的早些时候,我一直在独自漫步,从河边沿着丛林小径慢慢往家里走。他来我们家,这可称得上是个意料之外的事件。他从未费心来看我父亲,而只是想着怎么避开他,虽然有时候他会通过阿纳托尔、他的儿子们,或其他小喽啰来传话。但那天不一样。他来,是因为得知我被一头狮子吃了。

那天刚过中午,我和利娅被派去取水。我们,双胞胎姐姐和胎胞双妹妹,是被一同派去的。我们俩总是被拴在一起,无论是出生前,还是出生后。没有法子,因为蕾切尔殿下不用干体力活,露丝·梅则是干不了体力活,所以母亲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利娅和我,打发我们跑腿。赶集日,她总是派我们,双胞胎姐姐和胎胞双妹妹,去集市②,在那些让人害怕的女人中间左冲右突,把她想要的水果、水壶,或随便什么东西带回来。有时候,她甚至还派我们去屠户集市,把肉弄回来。那种地方,由于堆着肠子和切得齐齐整整的脑袋,蕾切尔是根本不会踏足的。我们只需往门外张望,要是望见那个方向的大木棉树下围着黑压压的一群秃鹫,就知道屠户集市开张营业了。实情就是如此。我们都把秃鹫叫作刚果告示牌。

但每天最最要紧的事,是派我们去取水。对我来说,仅有一只手可用,要提着沉甸甸的水桶真的是勉为其难。所以我走得很慢。慢很得走。走在那条小径上,我有个习惯,就是来来回回地默诵各种句子。因为集中注意力可以让我走得轻松一些,可以让我忘却仅用一边移动穿过世界的乏味,忘却这副只能慢慢蠕动的身子。于是,利娅会把我的水桶也接过去,提着所有的水走在前头。她一向如此。

丛林小径是脚下的活物,每天都会越走越长。不管怎么说,我就是这么觉得的。最开始,它的起止不过是从我们家院子的一侧到另一侧——母亲如果站在当中,就能看清全局,确保安全。起初,我们只是风闻了一些小径北边的故事:丛林内有一条河流,一帘瀑布,几池可以游泳的清澈水塘。小径通往一座木桥。通往另一座村子。通往利奥波德维尔。通往开罗。一些故事是真的,另一些则不见得。为了探究其间的虚实,我决心走路。我每天都会在这条小径上多摸索几步。如果我们在这儿待的时间足够长,我就能走到约翰内斯堡和埃及。姐妹们好像都决心飞,用蕾切尔的例子来说,就是想经由高人一等的心态直接升往天堂。但我的方式是缓慢而坚定地走路。我用不着咔咔咔咔,这个词在刚果语里的意思是赶紧。但我发现就算不咔咔咔咔,我还是可以走很长的路。现在,我已经可以到达北边的水塘和木桥那儿了。往南,则到了林中空地——用吊带背着孩子的女人们就在那儿齐刷刷地弯着腰,手拿挖土的木棍,一边唱着歌(不是赞美诗)一边栽她们的木薯。那是一些谁都知道的地方。但在没有咔咔咔咔的情况下,我有了自己的发现:种田的女人是怎么样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解开胸前的浅色缠腰布,把布抻平,再重新系好。她们就像一只只蝴蝶,一张一合地扇动着翅膀。

我见过矮小的林地象成群结队地踱来踱去,用粉色的小鼻子拱着树木。我还见过成群的俾格米人,个头小得不可思议。他们笑的时候会露出锉尖的牙齿,但都很温和。你只能通过胡子和乳房来分辨他们是男是女,从保护孩子的动作来辨别他们是否成年。他们总是能先看到你,然后就像树干那样僵着不动了。

我发现了比蒂拉迪帕普福姆,巫医的墓地。

我发现了一只鸟儿,黑脑袋,桃花心木色尾巴,和我的胳膊一样长,弯得像一张弓。在我们那位能和鸟儿神交的福尔斯修士留下的《非洲鸟类田野指南》里,我的这只鸟儿叫作天堂捕蝇者。在我那本藏在枕套内的笔记本里,只要是知道的事物,我都会画下来。我在天堂捕蝇者的脸上画上了笑容,在下方用保密的回文密码写上:

据证新的蝇苍在存堂天,者蝇捕堂天

我还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当玛土撒拉摇摇晃晃地以螺旋形绕着房子走来走去时,我会跟着它。它就栖息在我们的茅厕里,那里离它那只被牧师大人扔进野草丛中的空鸟笼更近一点。鸟笼像艘失事已久的船似的锈迹斑斑。玛土撒拉和我一样,也是个残疾——狂野非洲的废柴。自从基督驾临以来直到现在,它一直栖居在一根十七英寸长的码尺上。如今,它拥有了一整个世界。但它能拿这个世界怎么办呢?它的翅膀没有肌张力。肌肉已然萎缩,或许已无痊愈的希望。那它的胸肌应该在哪儿呢,毕竟它的胸沉甸甸地装着人类的话语:那是些已被埋葬的、如鸟儿般自由而荒唐的、闻所未闻的话语!有时,它会扑棱几下翅膀,好似隐约记得自己会飞,那情状和它第一次被释放时的喜忧参半如出一辙。但它的独立也就冻结在了那一刻。如今,它将翅膀伸展一下,又会重新缩回去,它只是探头探脑,蹒跚移步,乏味地在树枝间走上走下。现在,玛土撒拉每天清晨都会偷偷摸摸地从茅厕横梁下方的小洞溜出去,仰着脑袋,神经质地朝天望去,似在祈祷:司羽毛的主啊,请使我今日免于饕餮之口,免于我的胸脯被从叉骨上撕裂的厄运!我就是从那儿循着它的足迹走去的。我把摘来的番石榴和鳄梨敲开后,作为小小的贡品陈列在途中,供它食用。假如是未剥开的完整果实,我认为它就不认得它们了。倘若它能学会这一点,就会向前迈进一大步,就会发现水果无须仰赖人类之手就能吃到,它们就长在树上。倘若没有好人,背叛定会蓬勃生长。③

跟着玛土撒拉慢悠悠地在森林里觅食时,我发现有男孩,也有男人在那儿操练。他们不是正式招募来保护白人的比利时军队,而是一群在我们家后面的树林里秘密碰头的年轻人。我就知道阿纳托尔不仅仅是个小学老师和布道词译员。哈,阿纳托尔,全体一声阿哈!④在我窥伺的那片林中空地上,阿纳托尔端着枪,对武装人员讲话。有次他大声朗读了一封信,信里说比利时人已为独立设定好时间表。阿纳托尔提到了一九六四年。“一九六四!”⑤那些人一听这话,就仰头狂笑。他们大呼小叫着,好像皮被剥下来了似的。

我不怕,我已经习惯于独自走路。母亲想必是不会同意的,尤其天快要黑的时候。那是我的秘密。她从来没意识到无论什么时候差我和利娅到随便什么地方去,比如那天去小溪取水,都意味着我会独自返回。

已近傍晚,我穿过斑斑点点的光线,进入了一片亮堂的空地。空地周围的草长得极高,从两侧向内弯压下来,在头顶形成一个有弧度的苫盖,类似隧道的穹顶。然后,我又回到了树下。利娅老早就提着水,赶到我前头去了。但有人在身后,是某个人,又或许是什么东西。我心里很清楚自己被盯梢了。我不确定听到了什么响动,但心里很明白。我愿意这么去想:是玛土撒拉在对我耍花招,要不就是俾格米人。但我心里愈来愈清楚。我注意到自己的后脖子上汗毛已经竖起。我并没觉得害怕,害怕对我没好处。肾上腺素对肌肉造成的影响会使我跑不起来。可我能品味到喉头深处的恐惧,感受到令人绝望的力道压在我松垮的四肢上。据说,对有些人而言,这种重若千钧的无助感会出现在梦里。但对我而言,这就是我的生活。我这辈子,身为艾达,必须自觉地与捕猎者周旋。

我停下,缓缓转身,往后望去。我身后的响动也停了下来。小径旁的高茎草随之响起一阵沙沙声,仿佛丝绒窗帘晃着晃着落了下来。每次我停下,就会如此。然后,我就一动不动地等待着。天越来越暗,我再也没法等下去,只能上路。

所谓的极慢就是这样的意思:你想要讲出的每一个故事,尚未开口,便戛然而止。当我到家时,已是来世的夜晚。

六点钟日落意味着生活在入夜后还会继续——就着门廊上的灯火读书,那便是我们家的晚间活动。利娅已提着水桶到了家,母亲也已烧好水,等水晾凉,同时张罗着做晚饭。蕾切尔已把布头浸过水,盖着脑门,躺在吊床上,拿了面镜子细究脸上的毛孔。露丝·梅也已尝试轮流说服家里每个人,说她能用那只没断的胳膊,凭一己之力把整桶水提起来。我无须身在其中就知道这一切。在这片压着声的家居杂音中,他们默认我会在其中某处好几个小时只顾想自己的事。当我实际上终于归家的时候,一如既往地,那感觉就像我太晚现身,错过了自己的人生似的。于是我溜到门廊那头的吊床上,栖息于九重葛底下暗如浓墨的阴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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