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雪摇头道。
“的确。”我说。
夏威夷。
我在这岛子上到底住多少天了?日期这一概念已经从我头脑里完全消失,昨天的次日是今天,今日的次日是明天,日出日没,月升月落,潮涨潮退。我抽出手册,用月历计算一下日期:已来此10天,4月份已近尾声。我暂定一个月的休假已经过去。是怎样过去的呢?脑袋的螺丝早已放松,彻底放松。天天冲浪,天天喝“克罗娜”。这并无不可。但我本来是寻求喜喜行踪的,那是一切的开始。我按照那条路线,一路随波逐流而来。当我蓦然醒悟时,却不知不觉到了这等地步。奇妙的人一个接一个出场,事物的流程已完全偏离方向。于是我现在得以在椰子村阴下边喝热带风味的饮料,边听卡拉帕纳音乐。必须对流程加以矫正。咪咪死了,被勒死了。警察来了。对了,咪咪命案究竟怎么样了呢?文学和渔夫澄清她身份了吗?五反田又如何呢?他看起来极度疲劳,心力交瘁。他是想同我说什么呢?反正一切都半途而废,然而又不能就这样半途而废。差不多该返回日本了!
但我不能动身。这些天不仅对雪,对我也同样是得以摆脱紧张的一段久违的时光。这时光雪需要,我也需要。我每天几乎什么也不想。只是晒太阳,游泳,喝啤酒,只是听着“滚石”和布鲁斯·斯普林斯廷在岛上开车兜风,只是在月光下的海滨散步,去宾馆酒吧喝酒。
我心里当然清楚不可能长此以往,只是不忍马上起身离开。我身心舒展,雪也乐在其中。见她这副样子,我怎么也说不出“喂,回去吧”。这也成了自我原谅的口实。
两个星期过去了。
我和雪一起驱车兜风。这是傍晚的闹市区,道路很挤。反正没什么要紧事,我们便慢慢行驶,也好看看两边景致。色情电影院、削价商品专门店、越南人卖越式长裙布料的服装店、中国食品店、旧书店以及旧唱片店等,一路鳞次栉比。有家店前,两个老人搬出桌椅在下围棋。火奴鲁鲁一如往日的闹市风情。到处都可见到目光游移迟滞的男子无所事事地呆立不动。这街头很有意思。也有价廉味美的饮食店。不过女孩子单独行走并不合适。
离开闹市区,临近港口一带,贸易公司的仓库和办公楼等多了起来,街面上显得有些冷清,索然无味,下班急于回家的人们在等公共汽车,咖啡店已经亮起缺笔少画的霓虹灯。
雪说她想再看一次《E.T》。
我说可以,吃完晚饭去看。
接着她谈起《E.T》,说我要是像《E.T》该有多好。并用食指尖轻触了下我的额角。
“不行的,就算那么做,那里也好不了。”
雪嗤嗤笑着。
就在这时!
这时,有什么东西突然击了我一下,头脑中有什么东西咔的一声连接上了,显然发生了什么。究竟发生了什么,刹那间我无从判断。
我几乎条件反射地踩闸刹车。后面的“佳马乐”几次拉响刺耳的汽笛,超车时从车窗里朝我骂不绝口。是的,我是看见了什么——重大发现!现在,在这里!
“喂喂,怎么搞的,一下子?多危险!”雪说,或者大概这样说道。
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是喜喜,我想,没错,刚才我是在这里看见了喜喜,在这火奴鲁鲁的商业区。我不晓得她何以置身此地,但确是喜喜无疑。我同她失之交臂——她是从我车旁一闪而过,近得伸手可触。
“喂,把车窗全部关好锁上,不得下车,谁说什么也别开门,我就去就回。”说罢,我跳下车。
“等等,我不嘛,一个人在这地方……”
我只顾沿路跑去,撞上好几个人,我已顾不得这许多。我必须抓住喜喜。我不知为何抓她,但务必抓住她,同她说话。我顺着人流向前猛跑,穿过了两三条横道。奔跑之间,我记起她的衣着:蓝色连衣裙、白色挎包。前边很远处出现了蓝色连衣裙和白色挎包。苍茫的暮色中,白色挎包随着她的脚步一摇一摆,她朝人多热闹的地方走去。我跑上主干大街,行人顿时增多,无法跑得很快,一个体重看上去足有雪3倍之多的巨大女人挡住去路。但我还是一点点缩短了同喜喜间的距离。她只是不停地走,速度适中,不快不慢。既不回头又不斜视,也似无乘车的打算,只是径直向前步行。本以为可以马上追上,但奇怪的是那段距离很难缩得更短。信号灯竟一次也未使她止步。仿佛她早已计算妥当,一路全是绿灯。为了不使她消失,一次我不得不闯红灯,险些被车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