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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1页)

我皱着眉头从梦中醒来,因为路上实在太颠簸了,然后就觉得身上凉飕飕的。风在卡车后面的平台上盘旋着,时间应该是早晨六点钟了,天空刚刚泛起一层曙色。贝蒂还在睡着,她的拳头紧紧地攥在胸前。真倒霉,我们在路上遇到一个运送肥料的家伙,那种难闻的味道让我早晨刚醒过来就觉得恶心,有点儿想吐的感觉。驾驶员旁边的座位上堆满了大包小包,所以我们只能待在后面。我从行李箱里抓出一件羊毛衫,接着套在身上。同时我还找了件衣服披在贝蒂的肩膀上。此刻,我们正在穿越一片树林,外面有点儿凉了。那些大树高耸入云,让我看了有点眼晕。司机敲了敲玻璃,他说要停车了。这个小伙子是我们在一个加油站遇到的,我给他买了一杯啤酒,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他刚从一个农产品交易会上回来。

他问我们要不要喝咖啡,我真想好好地亲他一下。我抓起热水瓶,给自己冲了满满的一小杯。然后在我的一个包袱上坐下来,点着了第一支烟,望着道路消失在远处的地平线上。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笑起来。好像我都活到这岁数了,脸上竟然又新生出一个粉刺来。还好,这不是什么要命的事儿。确切地说,我并没有丢掉什么东西,因为贝蒂已经把我的几件衣服和我的记事本都放进她的手提箱里,我只是觉得有点太可笑了,看来我只差一顶亨利·方达式的鸭舌帽。作为有远见的姑娘,她还从大火中把我的一点儿积蓄抢了出来,这让我觉得自己相当富有。我们可以轻松地再坚持一到两个月。我甚至对她说,听着,我们不必装可怜,我能够出得起路费,我可不想让自己惹上麻烦。但是这些都无济于事,她坚持认为我们不能浪费过多的钱,绝对不可以,她宣布不要再提这件事了。但是事实上,我认为她心里其实很愿意这样做。她只是想把这些废墟全都抛在脑后,像从前那样上路。她想为此庆贺一下。我没再啰嗦什么,因为她正靠在我的胳膊上,这才是眼前最重要的。我一把抓住了手提箱,傻呵呵地笑着,竖起了大拇指。

我们在路上度过了两天,身上落满了灰尘。我开始为不能冲个淋浴感到惋惜。我打了一个吓人的呵欠,这时贝蒂醒了。一眨眼的工夫,她就扑到了我的怀中,接着摇晃了我一下。即使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还能向上天要求什么。只消看她一眼,就能知道她是幸福的。即使我还没有像她所说的那样准备好去闯世界,我也觉得这样很不错。当你身边有个漂亮姑娘作伴儿的时候,再泥泞的道路你也能继续走下去。

小伙子停车加点油,我们利用这点时间去买来一些三明治和啤酒。天气又开始热起来了。卡车有时刚好能跑到时速一百公里,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能感觉到太阳在烘烤着我们的皮肤。在贝蒂眼里,风、道路和太阳,所有这一切简直太神奇了。我歪着脑袋,“砰”的一声把啤酒盖启开了。我还是忍不住去想,如果当初她让我买火车票的话,也许我们早已经到了,现在可好,仅仅是为了小伙子在回到城里之前,想顺便去探望一下他的哥哥,我们竟然拐了这么多弯儿,当然,我们也不舍得离开这么完美的卡车。不过他是唯一肯让我们搭车的司机,所以现在由他去吧,不管怎么说,最后能把我们送到城里就行了。我们的确没什么着急的事儿,毕竟我们还没有走上那条通往黄金国的大道呢。

我们把汽车停在一个偏僻的村庄里,当小伙子去见他哥哥的时候,我们找了家露天的小吃部,坐在一把太阳伞底下,要了些清凉的饮料。贝蒂去了洗手间,于是我就在座位上打了个盹儿。我发现几乎找不到可以让我心烦的理由了,而且这个世界似乎从来都是荒谬的。这个偏僻的角落很安静,几乎可以说是荒芜。

没待多久,我们就上路了。我们一直熬到天黑,才隐隐约约地看见城市的一盏盏灯火。贝蒂干脆站起来了,她焦急地在车上跺着脚。

“你知道吗,”贝蒂说,“我已经有三年没见过她了,这简直太荒谬了。你明白吗,在我的眼里,她始终都是我的妹妹。”

小伙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了车。当我们从车上下来,往下拿行李的时候,所有的汽车都在按喇叭,车上的人都从他们的车门里探出头来。这种场面我已经有些淡忘了:汽油渗漏的味道,明亮刺眼的车灯,反光的人行道,不停地按喇叭的汽车。这一切并没有令我感到特别兴奋。

我们拖着一堆行李走了很长一段路,虽然它们并不是很重,但是路上总会有一些磕磕碰碰的,而且它们的体积特别大。唯一的好处,就是当我们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可以坐在上面歇一会儿。一路上贝蒂唠叨个没完,仿佛是一条被重新投进大海里的鱼一样,我不愿意让她扫兴。说实话,在这些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处罚的红灯面前,即使让我等得时间再长一些,也绝非是不堪忍受的事情。

现在正好是交通最繁忙的时候,人们下班后都急着往家赶。这时,路边那些令人讨厌的招牌都在不停地闪着,必须得眯着眼睛,缩着肩膀,才能穿过闪亮的路标。我真的打心眼儿里憎恶这些东西,但是贝蒂在身边,竟然奇怪地使这一切变得可以忍受,所有这些荒谬的东西甚至都不令我感到厌烦。不过大部分人的嘴脸仍是面目狰狞,在我看来和从前没什么两样。

丽莎,是贝蒂的小姊妹,她居住在城里一个僻静的街区。这是一幢白色的小楼,里面分上下两层,还有一个六平方米的小平台,面对着一片开阔的空地。当她把门打开的时候,手里正拿着一块鸡翅膀,顿时让我们感到饥肠辘辘。之后,她们互相拥抱了一下,贝蒂为我们做了介绍。我向丽莎打了个招呼,眼睛却觊觎着从翅膀上垂下来的一丁点儿金黄色的鸡皮。一条短毛猎犬从房子里蹿出来,摇着尾巴在黑暗中跑来跑去。这是邦果,丽莎拍着狗的脑袋说。邦果看着我,然后瞧着它的女主人,那块鸡翅膀最终落入了它的口中。正如我一贯的理解,这个世界不过是一个阴险的玩笑。

虽然丽莎一个人带着邦果住在这个脏乱不堪的地方,但是这幢房子却让人感到非常舒适,房子里五颜六色的,到处挂满了似乎已被人遗忘的物品。丽莎穿着一件短小的连衣裙,我发现她的腿非常迷人,但是在其他方面,尽管贝蒂比她大五六岁,却仍然远远超过她。她们聊天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喝了杯酒,吃着我们带来的零食。

虽然我表面上不露声色,不过肯定是非常疲倦,因为第一杯葡萄酒喝下去,就直接渗透到我全身的血液中了。我感到头晕目眩,正想站起来往浴室走的时候,差一点儿踩到邦果身上。我去用自来水冲了一下脸,已经三天没刮胡子了,黑色的眼圈上粘满了灰尘,我觉得两腿发软,样子看上去像一个被两杯葡萄酒放倒了的马路天使[1]。

当我回来的时候,邦果把鸡翅啃光了,贝蒂也把途中的见闻讲完了,丽莎在为她鼓掌喝彩。

“呃,你们来得正是时候!”她说,“楼上的房子已经空了一个星期了!”

贝蒂似乎惊讶得有些不知所措了,她慢慢地把手里的杯子放下来。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楼上没人住,你准备把房子租给我们了?”

“当然。我觉得让你们住再合适不过了。”

“噢,老天爷,我在做梦吧,”贝蒂说,“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她一下子跳起来,然后跪在我的椅子跟前,我心想她身上是不是缀满了金属亮片儿。

“你看,我怎么跟你说的。”她说,“你看见我们身上发生的事儿了吧,如果这些奇妙的事儿还不算是好运的话,那么到底什么才算呢……”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问。

贝蒂把她的胸脯紧紧地靠在我的双膝之间。

“亲爱的,所发生的事情是,我们刚到这个城市还没有一个钟头呢,就已经找到一个很棒的公寓了,这简直就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

“你问问,房间里是不是有一张大床。”我说。

她用手掐了一下我的大腿,接着我们举起了酒杯。虽然我什么话都没说,但是也承认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不管怎么说,也许她是对的。或许这个世界就这么轻易地向我们张开了双臂,我真的开始感觉良好了。

一瓶酒很快就喝光了,我对她们说,不用担心,我马上就会回来。我下了楼,两眼望着前方,双手插在衣袋里,一直走到街道拐弯的地方。我发现不远处有几家商店。

走进杂货店,我向里面的人问好。店里只有一个穿着背带裤的老人,坐在收款台的后面。我要了几瓶香槟酒、一些饼干,还有一个狗粮罐头。老人计算了一下,他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他看上去几乎快要睡着了。

“知道吗,”我说,“我们肯定还会再见面的,我是刚搬到这里的……”

看来他对这个好消息完全无动于衷。他打了个呵欠,把账单递给我,接着我把钱付了。

“你真的很走运,”我开玩笑说,“我每个月都会在你这里花一笔钱的……”

他勉强冲我笑了笑,显然他是在等着我离开。他的脸上有一种痛苦的表情,就像街上那些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一样,这种坏感觉也传染了我。我犹豫了一下,接着又要了一瓶酒,付完钱就出来了。

姑娘们开心地笑着,迎接我的归来。我把香槟酒倒出来之后,接着把狗粮罐头打开了。这是一公斤重的玫瑰色的混合肉冻,邦果歪着脑袋看着我。我知道与这类动物最好能和睦相处。我心里想着我已经赢得了先机。

然后,我们去察看了一下房间。沿着楼梯爬到楼上,丽莎用了几分钟时间,才把门上的锁打开,惹得我们哄堂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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