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一份工,他参加在校学生的求职大军纯属无奈,因为能够改变崩牙昌现状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钱。
他给一个洪姓的富商做地产经纪,当然这不是他的本行,对口的事总是不好找的,何况还要配合自己的机动时间,只有课余和双休日他能集中精力做事,平时还不能掉课拉课,附加这些条件,能找到一份工资不算太低的事,也算是都市童话了。
洪富商原来只是一个增城的农民,后来靠圈地卖地起家,发得不清不楚,成为常人不敢小看的房地产开发商。他的为人处事相当高调,有两个贴身助理,四五个保镖,有一个律师行因为他肯签约而得以生存。个人兴趣方面,除了一些众所周知的癖好之外,便是喜欢购买豪宅,同时又像换女人一样不断地出让,重新寻觅心头所好。
见工时,洪富商是不重学历的,也不怎么喜欢过分精明的人,只有他看着顺眼,能帮他撑得住门面的人他才肯点头。
手上的伤好了以后,丹青的心境始终是灰色的。
他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便决定借找到工这件事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想来想去,最合适的好兄弟还是泪珠儿。
前段时间泪珠儿找过他,主要是想让他介绍合适的房子,他便把自己租的那间让给了她,自己反正是住余祥里。后来他帮泪珠儿搬好了家,就再也没去过那边,其间只有一次是泪珠儿call他,说一块吃饭,算是答谢他为她找到的房子。他们吃了一顿东北菜,聊了一些闲话,泪珠儿说她早就不在热带雨林做了,而是去了大医院的华侨楼做陪护,是按小时算钱的,这样干一段,就可以安心写作一段,不用整天为了一张嘴,小打小闹地在外面混。丹青问她在写什么,她回说没写什么。
丹青打传呼机给泪珠儿,她很快就回了电话,听了丹青的邀请,想了想道:“酒吧好是好,实在也是太吵了,不如我去买点菜,你过来一块做,上次一块做饭的感觉还不错,吃完饭还可以安安心心地喝啤酒。”丹青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也就答应下来。
从学校出来,丹青就搭公车直奔他租的那间小房。
屋里清洁了一些,以前驱之不去的淡淡霉味也没有了,不过如果不是屋里还晾着女人的内衣裤,仍然不觉得这里有多少少女情怀。
泪珠儿已经买了菜,又在剖鱼,这一次两个人的手势都熟练了不少,而且有了量的把握,清蒸了一条福寿鱼,另外烧了一个南瓜一个豆角,汤是咸蛋芥菜汤。吃起来家常,但味道还不错。
丹青闷头吃了一会儿,才发现泪珠儿好像并没有什么胃口。
她看了他一会儿,说道:“你怎么瘦成这样?女朋友回来了?”
“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那么纯洁吧,可以每晚大战三百回合啊。”
“我有那份心情就好了。”丹青忍不住叹息一声,不过这的确让他想起藏蕾。说实在话,对于她的形象他都有些模糊了,一方面人是处境动物,不在一起总有不在一起的问题,想交流的时候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另一方面,像所有的人一样,藏蕾的来信在逐渐减少,就算是有信,也是兴致勃勃谈那里的学校怎么怎么好,有多少名门子女在那里读书,老师同学多么的有教养,最重要的是她无比地适应那里的生活,只恨没有早两年就去,认为在国内读大学基本是蹉跎岁月。
丹青觉得自己的问题根本提不上台盘,不说也罢,只好写些一切都好之类的话。
“谢丹青,你应该知足了,有两个爸爸爱你,不像我,什么都没有。”
“不提这些好不好?烦。”
丹青真的是心烦,崩牙昌的事像山一样压在他的心头,他不可能说服他,也不能跟外人提。他已经好长时间没去盛世华庭了,他知道父亲的心情不好,也知道是因为自己的疏忽给父亲招致灭顶之灾,他真是没有脸面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希望自己的学业和工作都稍有起色之后,再去探视父母,而不是灰头土脸地去见他们。
泪珠儿不说话了,嘴巴咬着筷子头,眼光越过丹青的头顶,神思悠远。
丹青突然说道:“你是不是根本不希望我来?”
“没有啊。”
“我的确是拿你当难兄难弟,如果这让你讨厌,我以后就不来烦你。”
“我心情不好跟你没关系。”
“不想说就不要说,吃鱼吧。”
泪珠儿夹了一块鱼,又用筷子挑它的刺,挑干净之后也还是没吃,神情极其平淡道:“巴男的案子审下来了。”
“怎么样嘛?”
“判挺重的,拿刀的那个人是死刑,他是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