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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何去何从(第2页)

过去养狗的人,都喜欢养黑狗。但是,纯正的黑狗并不好找。所以东北的农村人都把黑狗当成宝贝。

我好奇之下,不由得仔细打量起了眼前这只野狼。它的毛色不仅并不光鲜,甚至显得有些灰败,身上好多地方都带着伤痕,其中鞭伤占了多数。

如果我没猜错,它应该是徐烈在闲极无聊的时候抓来驯养的御兽。这个抓捕、驯养的过程可能极为残忍,所以它才会对徐烈恨之入骨。

过去,它没找到干掉徐烈的机会,这一次临阵倒戈,完全是为了报仇。

我想通了其中关键,那只野狼也完全吞掉了鬼魂,站起身往我这边看了过来。

我向它打了一个放心的手势,才绕过它,收走了老拐子落下的包裹,拽着高大头出了山谷。

那片山谷之外,又是一片茫茫林海,好在外面没有厉鬼,绕上几圈也不难走出去。

我带着高大头在林海里走了三天,那只野狼也跟了我三天,跟得高大头心里毛,不止一次问我:“大侄子,你说,那狼跟着我们,不会是要吃我们吧?”

“应该不会!咱们有两个人,还带着家伙,他要是没傻,肯定不会攻击我们。”我也没弄明白那只狼究竟要做什么。

直到第四天晚上,我打了一只狍子,架火烤肉的时候,它才从暗处钻了出来,两只眼睛盯着狍子看了半天,才转头冲我呜呜叫了两声。

“它想吃肉?”

我伸手撕下一只狍子腿给它扔了过去,那家伙立刻扑上去,连骨头带皮吃得一点儿不剩,吃完之后还舔着嘴唇一个劲儿冲我摇尾巴。

我明白了。徐烈肯定是在它还是幼崽的时候就把它抓了过来,为了不让它找机会逃跑,故意不让它捕食,所以它能杀人,却没有在野外捕食的能力。不找到一个主人,它就会活活饿死。

它跟着我,就是想试试,我能不能收留它。真是个聪明的家伙!

我对着它招了招手:“过来,你要是想跟着我就过来,好好听话,我不会亏待你的。”

“对!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高大头也来了精神:“看你瘦的那样儿,跟个排骨似的,以后跟着他,顿顿吃肘子。”

野狼好像能听明白我们说什么,小心翼翼地挪到我身边,用头往我身上蹭了两下,直到我伸手摸它脑袋,它才贴着我趴了下来。

它长得确实挺瘦,我就干脆给他起名叫排骨。他对这个名字倒也没什么意见。

我那次进山收获最大的不是排骨,而是从山神庙里得到的那件蓝色道袍。虽然我一直没弄明白道袍究竟是什么材质的东西,但是我却现,那件衣服跟武侠小说里的护身宝衣挺像的,我用刀割了半天也没划开口子,拿着火机去烧也不见衣服打卷儿。

高大头一直撺掇我挂树上打两枪试试,不过,我没同意。要是真打出个窟窿来,我能心疼死。以后想办法好好改改,说不定还能穿出去,要是打坏了,可就不值钱了。

至于老拐子包里的东西,除了一包让人眼睛痒的毒药,还真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让我意外是,啄目毒的解药竟然是陈醋。

那是我现老拐子包里装了瓶醋之后,灵机一动试出来的。

我不是出身正派名门的正人君子,土匪奉行的原则就是“能赢就行”,干脆就把啄目毒给留了下来,说不定哪天还能用上。

那之后,我和高大头足足转了半个月,才从山里转出去。等我回家之后,被老核桃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教了个笨蛋,那么简单的阴谋,到了最后才看出来,肯定是脑袋里长蛆了。

老核桃骂我,我不敢回嘴,干脆借口报名一溜烟的跑了。等我到了学校才知道,我报志愿的大学,因为有人比我高了几分,没录取我。我又因为没及时换志愿,大学录取的事儿就黄了。

那几天,高大头一直带着我跑招生办,但是因为回来得太晚,录取名额全都没了。我要么得复读,要么只能选择辍学打工……

那时,我心情相当糟糕,可是高大头却没当回事儿:“就你这一身本事,干点儿什么不行,非得念大学?万一念书念傻了,哭都没地方哭去。要不,你回去跟李爷商量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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