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地献给了奥哈拉一家,成了爱轮的左右手、三个女孩子的煞星和其他家人的阎罗王。虽然嬷嬷是个黑人,但她的行为规范和自豪感却与她主人一样高或者还要高些。她是在爱轮…奥哈拉的母亲索兰吉…罗毕拉德的卧室里养育大的,那位老太太是个文雅的高鼻子法兰西人,无论对自己的儿女或者仆人只要触犯法规便不惜给以应得的惩罚。她曾经做过爱轮的嬷嬷,后来爱轮结婚时跟着她从萨凡纳来到了内地。嬷嬷要是宠爱谁,就会严加管教。正由于她是那样宠爱思嘉和因思嘉而感到骄傲,她对思嘉的管教也就没完没了。
“那两位少爷走了吗?你怎么没留他们吃晚饭呀,思嘉小姐?俺告诉了波克叫他添两份饭啦。你的礼貌到哪里去了呢?”“唔,他们尽谈论战争,我都听得烦了,再也忍受不了同他们一起吃晚饭,尤其怕爸爸也参加进来大叫大嚷,议论林肯先生。”“你可像个女孩一般不知礼了,亏你妈妈和俺还辛辛苦苦教你呢。还有,你怎么没披上你的披肩呀?夜风快吹起来了!
俺一次又一次告诉你,光着肩膀坐在夜风里要感冒发烧的。思嘉小姐快进屋里来。〃思嘉故意装出一副冷淡的样子掉过头去,幸喜嬷嬷正一个劲儿唠叨披肩的事,不曾看见她的脸。
“不,我想坐在这里看落日。它多美呀。你去给我把披肩拿来。劳驾了,嬷嬷,让我坐在这里,等爸爸回家来我再进屋去。”“俺听你这声音像是着凉了,〃嬷嬷怀疑地说。
“唔,没有,〃思嘉不耐烦地说。〃你去把我的披肩拿来吧。〃嬷嬷蹒跚地走回堂屋,这时思嘉听到她轻声呼唤着上楼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佣人。
“罗莎!听着,把思嘉小姐的披肩给我扔下来。〃接着,她的声音更响了,〃不中用的黑鬼!她总是什么忙也带不上的。
又得俺亲自爬上楼去取了。”
听到楼梯格格作响,思嘉便轻轻站起身来。嬷嬷一回来又要重复那番责备她不懂礼貌的话了,可思嘉觉得正当自己心酸的时候,实在无法忍受叨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她就犹豫不定地站着,不知该躲到哪里去让痛苦的心情略略平息,这时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这给她带来了一线微弱的希望。原来那天下午她父亲骑马到威尔克斯家的农场“十二橡树”村去了,是为了商量购买他那位管家波克的迪尔茜。迪尔茜是“十二橡树”村的女领班,自从六个月前结婚以来,波克就没日没夜地缠着要主人把她买过来,好让他们两口子住在一起。那天下午杰拉尔德实在已抵挡不住,只得动身到那边去商量购买迪尔茜的事。
当然,思嘉想,爸爸会知道这个可怕的传闻不是真的。就算今天下午他的确没有听到什么消息,他也可能注意到了某些迹象,感觉到威尔克斯家有什么叫人兴奋的事情吧。要是我能在吃晚饭前一个人看见他,说不定就能弄个明白——原来不过是那哥儿俩的一个缺德的玩笑罢了。
杰拉尔德该回来了。如果她想单独见他,她也无须麻烦,只要在车道进入大路的口子上迎接他就行了。她悄悄地走下屋前的台阶,又回过头来仔细看看,要弄清楚嬷嬷的确没有在楼上窗口观望。她没有看见那张围着雪白头巾的黑色阔脸在晃动的窗帘间不满地窥探,便大胆地撩起那件绿花布裙,沿着石径向车道快快地跑去,只要那又镶有锻带的小便鞋允许,她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的。
沿着碎石的车道两边,茂密的柏树枝叶交错,形成天然的拱顶,使那长长的林荫路变成了一条陰暗的。一跑进这里,她便觉得自己已经安全了,家里的人望不见了,这才放慢脚步,她气喘吁吁,因为她的胸衣箍得太紧,不容许她这样飞跑,不过她还是尽可能迅速走去。她很快便到了车道尽头,走上了大路,可是她并不停步,直到拐了个弯,那里有一大丛树遮掩着她,使家里人再也不能看见了。
她两颊发红,呼吸急促,坐在一个树桩上等待父亲。往常这时候,他已经回来了,不过她高兴今天他晚一些,这样她才有时间喘过气来,使脸色恢复平静,不致引起父亲的猜疑。她分分秒秒地期待着听到得得的马蹄声,看到父亲用他那吓死人的速度驰上山冈。可是一分钟又一分钟过去了,杰拉尔德还是不见回来。顺着大路望去,想找到他的影子,这时心里的痛楚又膨胀起来了。
“唔,那不可能是真的!〃她心想。〃他为什么不来呢?〃她的眼光沿着那条因早晨下过雨而变得血红的大路沉思着,在心里跟踪着这段路程奔下山冈,到那懒洋洋的弗林特河畔,越过荆榛杂乱的沼泽谷底,再爬上下一个山冈到达“十二橡树”村。艾希礼就住在那里。此时,这条路的全部意义就在这里——它是通向艾希礼和那幢美丽的像希腊神殿般高踞于山冈上的白圆柱房子。
“啊,艾希礼!艾希礼!〃她心里喊着,心脏跳得更快了。
自从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子把他们的闲话告诉她以后,一种惶惑和灾祸的冷酷感一直沉重地压抑着她,可如今这种意识已被推到她心灵的后壁去,代之而的是两年以来始终支配着她的那股狂爇之情。
现在看来很有些奇怪,当她还没有长大成人的时候,为什么从不觉得艾希礼有什么动人之处呢?童年时,她看见他走来走去,可一次也不曾想过他。直到两年前那一天,当时艾希礼为期三年的欧洲大陆旅游刚回来,到她家来拜望,她才爱上了他。事情就这么简单。
她那时正在屋前走廊上,他沿着马从林荫道上远远而来,身穿灰色细棉布上衣,领口打着个宽大的黑蝴蝶结,与那件皱领衬衫很相配,直到今天,她还记得他那穿着上的每一个细节,那双马靴多亮啊,还有蝴蝶结别针上那个浮雕宝石的蛇发女妖的头,那顶宽边巴拿马帽子——他一看见她就立即把帽子拿在手里了。他跳下马,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在那里朝她望着,那双朦胧的灰色眼睛瞪得大大的,流露着微笑;他的金黄色头发在阳光下闪烁,像一顶灿烂的王冠。那时他温和地说:“思嘉,你都长大了。〃然后轻轻地走上台阶,吻了吻她的手。还有他的声音啊!她永远也忘不了她听到时那怦然心动的感觉,仿佛她是第一次听到这样慢吞吞的、响亮的、音乐般的声音!
就在这最初一刹那,她觉得她需要他,像要东西吃,买马匹,要温软的床睡觉那样简单,那样说不出原因地需要他。
两年以来,都是他陪着她在县里各处走动,参加舞会、炸鱼宴、野餐,甚至法庭开庭日的听审,等等,虽然从来不像塔尔顿兄弟那样纷繁,也不像方丹家的年轻小伙儿那样纠缠不休,可每星期都要到塔拉农场来拜访,从未间断过。
确实,他从来没有向她求过爱,他那清澈的眼睛也从来没有流露过像思嘉在其他男人身上熟悉的那种炽爇的光芒。
可是仍然——仍然——思嘉知道他在爱她。在这点上她是不会错的。直觉比理智更可信赖,而从经验中产生的认识也告诉她他爱她。她几乎常常中他吃惊,那时他的眼睛显得既不朦胧也不疏远,带着爇切而凄楚的神情望着她,使她不知所措。她知道他在爱她。他为什么不对她说明呢?这一点她无法理解。但是她无法理解他的地方还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