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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之二(第1页)

自己一个人住,已经有两年了。说是自己一个人住,其实是从大二开始就搬到校外的学生宿舍,真是罪恶的渊薮。常从自己住的这一栋楼走廊里踱来踱去,看到很多房间都是男鞋女鞋摆一起的,所以对一般住校的同学来讲,是很难切身体会同居这种事的。但是说一句老实话,很多大学生在这四年中交了男女朋友而偷尝禁果。现在来谈谈我的经历吧!

搬出来住并不是因为想要尽情享受鱼水之欢,那时候只是想要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以前住时,男朋友的电话常吵到室友,而我又常彻夜不归,心想干脆升上大二后就住外面省得麻烦。有人问我说为什么不一起住就好了,我还指责他说不要把我们关系想歪了,但是不到一个月后他就搬来跟我住了。

刚开始时,还坚持他睡地上我睡床上,但是男人啊!的确没有几个是好东西,他一直要求要睡上来,而过了几天我就答应了。

真正发生关系是七月,所以到现在是两年了。两年内,因为有了这种经验,我的个性的确起了大的变化,真正有过的对象不过三个,其中有一个仅有一晚两次,另外两个和我到现在关系还很密切,亦即我们的关系有部份仍建立在做爱上。一个是我的男友,一个是…我不太会定义他,他已有女友,所以我算是他的,呵情妇。

这样讲起来实在很不道德,是我对性的需求太多吗?需要一个以上的男人才能满足吗?

错,我喜欢性且享受性,但极少有强烈需求,对我而言被抱在怀里睡觉已经完全满足,当我一人独处时,我很少会想到有做爱的念头,活到二十一岁,我还不曾自慰过。只是我和这两位,都认识很久且感情深厚,在他们身上我享受被爱的幸福,而我常常觉得我的身体是一种回报,让他们快乐,且更爱我。

但这样讲又太抬举我自己,我又不是没有那种跟第一次见面的男生就上床的经验(第三位就没有感情的基础,我还为他口交,让他射精在我体内。)所以我替我自己定位,我是放任而随便的女人,却绝非是好色的女人。

在和男友“同居”一阵子,做爱也有好几次了,我开始为他洗澡,后来帮他口交。

关于男人的阴茎,嗯,说实话并不是很喜欢。

有了三个对象,我可以慢慢比较,前两个都很大、又粗,第三个大概是普通尺寸吧我想。

那现在就讲到某种重点,我喜不喜欢“大老二”?

答案是不一定,太大的阴茎使我痛,就算是现在,我的做爱经验应该有几百次了,但是实在有时会使我痛,又要使他爽,又要忍住痛。

于是,小一点也好,大一点也好,真的,两人在一起开心最好。

再讲到阴茎,我觉得它不勃起时真丑,勃起时又好可怕。但我会为了让一个人开心,而终于欣赏起他的阴茎。

还是扯了一大堆,下次再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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