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新开始流浪的初期,歌尔德蒙贪婪地享受着再次获得的自由,但对一个流浪汉无以为家、颠倒混乱的生活方式,却得重新加以适应。流浪汉们不听命于任何人,只受天气与季节的约束,眼前无目标,头上无房顶,身边无长物,得过且过,随遇而安,生活得天真而勇敢,寒酸而充实。他们是被逐出乐园的亚当的儿子,纯洁无辜的动物的兄弟。时时刻刻,他们从老天的手中受领着主的赐予:阳光、雨露、霜雪、冷暖、舒适和困厄。对于他们来说,无所谓时间,无所谓历史,无所谓追求;他们也不像那些住在房子里的人,对所谓发展和进步如异教徒似地怀有狂热崇拜。一名流浪汉可能是文雅的或者粗野的,精明的或者痴憨的,勇敢的或者怯懦的;但不管怎样,他在心里总是个孩子,总生活在出生后的第一天,生活在世界历史开始之前,他的生活总是受很少几个简单的欲望和需要的支配。他可能是聪明的,也可能是愚蠢的;他既可能深知一切生命之脆弱和短暂,深知一切在茫茫宇宙中存身的生物之渺小和可怜,也可能懵懵懂懂,完全只知满足自己贪婪的肚腹的需要。——他始终是财产拥有者和安居乐业者的对头和死敌;这种人恨他,鄙视他,害怕他,因为他们不愿被他提醒:存在是短暂的,所有的生命却在不断枯萎,在我们四周的宇宙里,充斥着冷酷无情的死亡。
流浪汉生活的幼稚单纯,它的母性倾向,它对法则与精神的格格不入,它的冒险轻生以及时刻处于死亡边缘等等,都早已对歌尔德蒙的心灵产生深刻的影响。但尽管如此,他心中仍然存在灵性和意志,他仍然是位艺术家;而这个矛盾,就把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而艰难了。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通过分裂和矛盾才变得丰富多彩。没有陶醉纵乐,理性和明智何以存在;没有死神在背后窥视,感官的欢娱又有什么价值;没有两性之间永远还不清的孽债,又哪儿能产生爱?
夏季和秋季过去了,歌尔德蒙好不容易熬完寒冬,重又迎来鸟语花香的令人陶醉的春天;时序更替快如飞梭,夏日高悬蓝天的骄阳,总是一眨眼便落了下去。如此年复一年,歌尔德蒙似乎忘记了世界上除去饥饿、爱情以及这不声不响的节令变化以外,还有别的东西;看起来,他已完全沉溺在母性原始的大欲世界里了。其实,每次在梦中,每次在休息时望着一道道鲜花盛开或者枯萎萧索的山谷而堕入沉思的当儿,他仍然充满彻悟,仍然是一位艺术家,仍然痛感着一种想以精神力量将这过一天算一天的无意义的生活改变和抛弃的渴望。
有一天,他碰见了一个同伴。自从与维克多那次你死我活的搏斗以后,他就一直在单独流浪。眼下这位不知怎么跟上了他,他甩了好长时间都摆脱不了。不过这一个同伴并非和维克多同一类型,而是位去过罗马的朝圣者,年纪轻轻的,身穿修士袍,头戴朝圣帽,名叫罗伯特,老家在波顿湖边上。此人是个手艺人的儿子,曾在圣伽鲁斯修道院念过书,少年时代就产生了去罗马朝圣的念头,年纪越大越是入迷,等到抓住一个机会便实行起来。他的父亲一死,他的愿望才得以实现,他本是在父亲的工场里做细木匠的。老头儿刚一下葬,罗伯特就向母亲和妹妹宣布,现在任何事情也别想再拦住他去实现自己的宿愿,即动身前往罗马朝圣,以便补赎他自己和他父亲的罪过。两个女人叫苦连天没有用,破口大骂也没有用;罗伯特固执己见,未曾得到母亲的祝福,也不考虑两个女人日子是否过得下去,便在妹妹的怒骂声中走出了家门。促使他这么干的首先是对游荡的兴趣,其中也掺杂着某种表面上的虔诚,即是说想在宏伟的教堂和圣地呆一呆,尝尝参加弥撒、洗礼、葬仪、燃点圣香和圣蜡的滋味。他也会少许拉丁文,但不是想做学问,而是渴望在教堂穹顶的阴影中去嘀咕嘀咕,自我陶醉。小时候,他很热衷于当作弥撒的辅祭。歌尔德蒙并不怎么瞧得起他,但对他也还喜欢,觉得在狂热地迷恋漫游和向往异域方面,自己和他颇有些相似。罗伯特自称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家,还真到过罗马,受到无数修道院和神父的殷勤款待,亲眼看到了许多名山大川和南国风光,在罗马的大小寺院和教堂中间感到身心舒畅,听了数百台弥撒,在最神圣的地方做过祷告,领过圣餐,吸进的圣香之多,已经超过了赎补他年轻人的小小罪过以及他父亲罪孽的需要。他在外流浪已一年多;当他终于返回故乡,踏进家门的时候,人家对他却不像迎接一个归来的游子似地亲热。原来妹妹已经垄断家中的义务和权利,在工场中雇用了一个勤快的伙计,嫁给了他,一个人把家庭和工场管理得井井有条,使归来的罗伯特没住两天便发现自己是多余的人,而且当他马上又声称要出走的时候,谁也不曾劝他留下。他呢,也并不难过,只求他母亲拿出一点点积蓄,重新做一套朝圣服穿起来,便踏上新的旅程,漫无目的地横穿了整个德意志帝国,一半像流浪汉,一半像教士。他身上挂的朝参著名圣地的纪念铜牌和念珠丁丁当当响个不停。
他初次碰见歌尔德蒙时两人只同行了一天,相互交换了一些流浪的见闻,到下一个小镇便走散了。后来他又不只一处遇见歌尔德蒙,终于完全留在他身边,成了他一名相处得不错的不辞劳苦的旅伴。他很喜欢歌尔德蒙,常常献一些小殷勤讨好他;他钦佩歌尔德蒙的学识、勇敢和智慧,热爱他的健康、力量和诚恳。两人渐渐彼此习惯了,因为歌尔德蒙为人也挺豁达的。只有一个怪癖,就是当他堕入忧郁和沉思时,他总是固执地一声不响,目光茫然,旁若无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不容谁去找他唠叨,或者问这问那,或者对他进行安慰,而必须听其自然让他爱沉默多久就沉默多久。罗伯特很快便学会了这样做。后来,他发现歌尔德蒙能背出一大堆拉丁文诗和圣歌,在一座教堂的大门口听他讲解了那些石像的来历,亲眼看见他用一截赭石寥寥几笔就在他们靠着休息的白墙上画出一些真人大小的人物像,打这时起,他更把自己的伙伴视为上帝的宠儿,甚至几乎当他是一个魔术师。至于歌尔德蒙还是妇女的宠儿,只需做一个媚眼和微微一笑便能征服她们中的某些人,罗伯特也同样看在心里;这一点他不那么喜欢,但却不得不佩服。
有一天,他俩的旅程意外地给人打断了。其时他们正走近一座村庄,冷不防迎面碰上一群用棍棍棒棒以及连枷杆武装起来的农民,为首的一个远远地喝住他俩,命令他们随即向后转,永远滚出这个地区见魔鬼去,否则就要揍死他们。歌尔德蒙停下来想问个究竟,一块石头已经砸着他的胸部。他扭头一瞧,罗伯特已经没命地逃跑了。农民们一步步逼上来,歌尔德蒙别无他法,只好慢慢去追赶逃得无踪无影的同伴。在田野中间的一具耶稣受难十字架下,罗伯特浑身哆嗦地等着他。
“你跑得真够好样儿的,”歌尔德蒙笑着说,“可这些脏家伙的蠢脑瓜里到底怎么啦?打仗了么?干吗用武装守卫自己的窝,不放人进去?我真想不通在搞什么鬼名堂!”
他俩谁也闹不清楚。直到第二天早上,他们在一座孤零零的农庄里经历了一些事件以后,才开始猜出这个谜。农庄里有一所茅屋,一个厩舍,一间仓库;周围是一片野草齐腰的绿色庄稼地,果树相当多,然而异常寂静,一切都像睡着了似的:没有话语声,没有脚步声,没有小孩啼哭声,没有锤击镰刀使之锋利的声音,什么也听不见;只有田地中间站着一头母牛在吃草,不时地发出两声哞叫,看样子早该有人去挤它的奶了。两人走到住屋前,敲了敲门,没得到回音;又走进厩舍去,厩舍也敞开着,里边空空如也;再走向仓库,只见麦草盖的房顶上鲜绿的苔藓在阳光下发亮,房中却连鬼影也没有。两人又朝住屋走去,踏进荒芜的前院,用拳头再一次捶门,仍然没人应声。歌尔德蒙试图自己开门,却惊讶地发现门压根儿未锁死,轻轻往里一推便开了,他于是走进黑沉沉的房间里面。“喂,我说屋里有人吗?”他大声嚷着,可是仍然鸦雀无声。罗伯特留在门外,歌尔德蒙继续好奇地往里钻。屋子里气味很难闻,发着一股令人恶心的奇臭。灶孔里积满了灰烬,他往里吹吹,最底下的木炭上居然还冒出一点点火星来。这当儿,在光线朦胧的灶台背后,他看见一个人坐着。那人正坐在一把圈椅里睡觉哩,看样子是一位老太太。叫喊不起作用,这所房子好像中了魔似的。歌尔德蒙亲切地拍了拍那位坐着的老太太的肩,她还是一动不动;到这会儿他才发现,老婆子原来坐在一张蛛网里,蛛丝的一端附在她的头发里,一端缠在她的膝盖上。“她死啦,”歌尔德蒙想,心中微微感到有些悚惧;为了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便去灶孔前掏开死灰,往里吹气,直到余烬吐出火苗儿,点燃一根长长的木条。他照了照坐着的那老婆子的脸,只见她灰白的头发底下面色铁青,一只眼睛瞪着,茫然无光,凝滞不动。这个女人就如此坐在椅子里死了。哎唷,有什么办法呢。
歌尔德蒙擎着照明的木条,继续进行搜索,发现在同一间房间里,在通里屋的门口,又躺着一具尸体,一个约莫八九岁的男孩,脸孔肿胀而扭曲,只穿着一身内衣。男孩的肚子朝下趴在门槛上,两手拼命地握成拳状。这是第二个了,歌尔德蒙暗自思忖;他像在做一个恶梦似的再往前走,进了里屋。这儿板窗都大开着,日光照射进来,显得很明亮。他小心翼翼地熄了火把,用脚在地上将火星踏灭。
里屋中摆着三张床。一张是空的,麻布床单下露出了铺草。第二张床上躺着一个人,一个大胡子汉子,面朝天僵卧着,脑袋死劲儿往后仰,下巴根上的胡子翘得很高;想必是当家的农民。他深陷的脸颊泛着死灰色的光,一条胳臂从床沿垂到地上;那儿翻倒着一个陶罐,水已从罐中流出来,在地上还不曾完全渗掉,而是流到了一个木盆面前,盆里还剩有一些水。在第三张床上,浑身上下紧紧裹着麻布和粗毛毯,躺着一个结实高大的女人,脸埋在床单里,麦秸似的又粗又黄的头发在日光中闪闪发亮。在她旁边,与她紧紧搂在一起,躺着个刚发育的女孩,一样麦秸似的黄头发,脸上青一块灰一块,像是给缠在乱糟糟的麻布里憋死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