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栀蓝
2003年春天,我14岁,最初开始给杂志社投稿。
是我的几篇日记,组装起来,成了一个简短的故事。
我不懂投稿需要写上笔名和地址,不懂格式,投递过去的信笺是认真誊写好几遍的钢笔字。
它有幸发表,印成漂亮的铅字,在班级里传递。
从那时起,我感觉自己似乎有了和别人不太一样的小小骄傲。
有次放学回家,顾潮生在路上无意说,你有没有觉得,你给人的感觉不太好接近。
用现在的词来说,应该就是高冷吧。
我有点惊讶,看着他。他笑着,我说,怎么会呢,你也这么觉得吗。
他说,没有,但是大概在别人眼里会有一点吧。
很多年后,我一直记得他说的这句话。当初别人眼中的高冷,其实也是对其他方面不够优秀的自己,小小自我保护的方法。
那时候特别热爱写字,在学校用钢笔写,出了学校去网吧逐字逐句地打到电脑上。周末有空,就直接去网吧用电脑敲文章。
陆陆续续,也发表了很多篇故事。
2005年,我当时最喜欢的作者微酸袅袅在做一本叫《星光少女》杂志的兼职编辑,我忐忑地把自己写的故事给她看,她说,挺好看的,我可以用,但是你要换个名字。
然后,就有了我沿用至今的笔名,林栀蓝。
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在这之前,我用另一个笔名写过的稿子已经有八十多个。高产时期,我曾经一个月写14个故事,发在不同的杂志。当然,那时候的故事现在回头去看,自己都觉得超幼稚。但有时候和朋友聊天,也会感慨,好怀念那份初心。
现在我带了好多特别努力的写手,常常我看着她们,都会想起当时的自己。
06年底,因为七夕的姐姐当时对我的赏识,而令我有幸初次接触到编辑行业。可也因为当时年纪小,还是在高中半休学状态,离开家只身到外地,很快便不习惯。之后孩子气地选择了放弃。
没工作也没上学的日子里,我又开始拼了命地写东西。当时身边很多圈内一起写文的作者都觉得我不应该换名字,但我告诉自己,这个新笔名之所以还没人知道,只不过因为我还不够努力。等我也写到八十个稿子,大家必然不会再这样觉得。
事实证明我做到了,用这个名字,我写了一百多个故事。
甚至于到后来,几乎根本没人记得我换过笔名这件事。大家好像选择性失忆般感觉,我写东西,就是从05年开始的。
后来我断断续续又参加完高考,直到08年底,因为去魅丽找七夕玩,被boss碰到,他问我想不想去工作,还说看到过林栀蓝这个名字,对我有印象。我受宠若惊,而且,还那么好运地被分到跟着七夕一起做事。
这次,我终于不再像个任性的小孩子,而是认真坚持下来。
选编辑名的时候,七夕看到我当时的网名“豌豆蒙”,觉得很可爱,就说,干脆用这个。
跟当年袅袅给我定笔名时,是不是有种奇妙的重合?我没犹豫便答应下来。之后的很多年里,大家喊我蒙蒙,喊我豆子,喊我豆花,喊我中国好编辑……但因为我自己写的故事越来越少,有时候也会自暴自弃地有点难过,索性有编辑来约稿,我都说,我不写啦!我要专心做好编辑!
七夕教我的东西很多,后来她给我写过的专栏里,我看到她说,其他主编都跟她提到希望拥有一个像蒙蒙一样的副手编辑。这句话大概是对我最大的褒奖了,但其实对我来说,也正是因为七夕给了我最大的发挥空间,她相信我,相信我的写手写的故事好看,相信我会用心去做每一个稿子。
可以这么说,她是这么多年来,给我最多鼓励与信任的人,没有之一。
这样的相信其实有着很可怕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