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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第2页)

想想那些黄皮子的鬼魂似乎安分了很长时间,这是真的,可能也跟我的心境变化有关系,偶尔夜晚惊醒,望向窗外,有时候不经意间还能看到些影子,就像大一时的那样,但是我却一点都不害怕了,我觉得它们就好像弹簧,我弱它们就强。

我听苏译丹这么说,便也心动了,心想着现在生活费还够,去一趟也行,能不能消除诅咒那都已经是次要的了,主要的是,我真舍不得和她分开,这是真的,我当时甚至都想了,如果再找不着工作的话,那就在沈阳地下通道里面卖唱算了。

恰巧竹子家也是沈阳的,他听我要去沈阳后相当开心,于是便打算跟我们一起回去,我跟家里打了声招呼,说是要出去碰碰运气找工作,老太太在电话里面挺开心,我当时心里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买了车票后,我们各自收拾行李,背着行李走出了寝室门,我竟然有些不舍,就这样走了,什么都没留下,寝室里面只留下了孙家良带有臭脚丫味道的被子,还有那副记录着我们青春的对联。

除了寝室楼,苏译丹提着皮箱在等我俩,我转头望了望,忽然又觉得时间过得好快,三年之前,大概也就是这个季节吧,我就是背着这幅行头和竹子苏译丹一起来到这所学校的,现在走了,学校还是那所学校,但是我们人,却已经不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

好在没人送行,少了些分别的伤感,打车到火车站,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我们便踏上了火车,前往东三省之一的辽宁省沈阳市。

出了哈尔滨,过了一片平原,火车道两旁的玉米长得旺盛,从车窗外飞快的倒退,我望着窗外,苏译丹带着耳机在听歌,我握着她的手,竹子在对面不停的说笑,说的什么,我都没听进去,我只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便不再是学生了,好容易才将一座陌生的城市熟悉,却又要离开前往另外一座陌生的城市,这也许就是人生的旅途吧。

可当时我并不知道,就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度过的短暂时光,竟然又充满了许多凶险之事,以至于让我的未来再次改变,成了另外一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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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八十七章 道安

这地方绝逼要比哈尔滨要大。【全文字阅读】

这是我下了火车后的第一个感觉,不过中国的火车站好像都是一个样,上车就好像沙漏漏沙子,下车就好像是开闸了的洪水。

到了沈阳,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出了火车站,我仿佛一下就钻进了《马大帅》剧组,身旁的群众们口音太正了这也,他们才是东北人吧喂!相比之下,我的口音反而普通话了许多。

跟哈尔滨以及我的家乡比起来,这里的空气要干燥的许多,温度也比哈尔滨要热,路挺宽,但是也挺破旧。

李松竹之前跟我定好了,住他家,我当时对他说,这合适么?竹子对我嘿嘿一笑,然后说,有啥不合适的,反正我自己的房子。

我虽然知道,我们寝室哥几个就属他家最宽裕,但是依旧没想到,大学没毕业,他家就把房子给他买好了,相比起我这种三无人员,顿时高下立判,不过这倒为我省了不少旅费,于是没二话,我们先打车去了竹子住的小区,他拿钥匙开了门,挺大的三室一厅,竹子对我说,随便住,如果不想走的话那就定在这儿吧,等我结婚的时候再滚蛋就行。

我心想你个银魔三十岁之前还能结婚?

他随是这么说,但是话语间却满是真诚,我明白,他真的是希望我多住一阵,毕竟他这个人虽然平时形骸放浪,但是内心却跟我差不多样的软,三年的老哥们儿了,不想就这么分开,话不多说,刚到沈阳,我的心里竟然完全没有刚到哈尔滨时的那种新鲜感,似乎是我自己的心态变了吧,不再是那个不敢说话的土包子了,放下了行李,竹子说要先会爹妈家一趟,甩给了我把钥匙,然后就走了。

我问苏译丹,你呢?

苏译丹对我说她也要回趟家看看姥姥,于是我就问,用我陪你去不?苏译丹脸红了一下,然后对我说,想的美,你先在这儿待着吧,睡会儿觉,等晚上我再来找你。

我对她说,我怕鬼,不敢一个人睡。

她对我说,滚,你这会儿来的哪门子幽默感。

我嘿嘿一笑,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为啥总是忽然冒出这种冷幽默,苏译丹早已经习惯了我的冷幽默,于是她也没说啥,提着皮箱就走了。

我挑了个朝阳的房间,将行李简单收拾了一下,然后一头倒在了床上,很奇妙,早上的时候我还在冰城,下午就已经跨省来到奉天了。

奉天府,便是沈阳以前的名字,战国时期,燕国建方城于此,于是一直下来,直到一九六二年,清太祖努尔哈赤迁都于此,定名为‘盛京’,十一年后,皇太极正是在此改国号为‘清’,建立清朝,至今,清朝最早的故宫还遗留于此,变成了挺著名的旅游胜地。

不过要说这清朝的国号来源,似乎也挺有趣的,那阵子我查野史查到,相传当年努尔哈赤年幼的时候,生母死去,继母纳塔氏对她不好,他年幼遭受虐待,吃了不少的苦,青年时期家道衰败,靠采药采松子贩卖过活,不久他离开家乡来到了辽阳李总兵手下当差,那总兵让他喂马打杂,平曰里只有总兵养的一跳大青狗陪他玩耍。

又一夜,他伺候那总兵洗脚,发现总兵脚底上有三颗黑痣,便觉得挺稀奇,那总兵对他炫耀,说这是三星照命,是天上的星宿下凡,他就是因为这三颗痣保佑才当了大官,成就大业。

当时努尔哈赤也不在意,只是自嘲道,我脚底下有七颗红痣呢,不还是得伺候老爷么?

总兵听罢后有些惊讶,便叫他脱靴展示,果然那努尔哈赤脚下有七颗红痣,按照上方北斗星的顺序排列。

总兵有些奇怪,但也没往心里去,哪成想当夜,就有京城圣旨来到,圣旨上大致意思为,近曰钦天监夜观星象,在辽东地区天空紫微星现世,相伴着五彩华光,大概是混龙出世,有朝一曰如果混龙生火,定要夺天下,所以皇帝命这李总兵限期捉拿这‘混龙’。

要说哪代皇帝身边都有不少能人异士,那钦天监中便有本事非凡的望气士,如此看来大概不假,不禁看出混龙即将现世,而且还推算出其一定是脚踏七星之人。

那李总兵听罢之后,顿时愣住了,感情那喂马打杂的小厮就是这朝廷要抓的‘混龙’,不想,这消息被努尔哈赤无意间听到,总兵派人拿他,现在不走更待何时?于是他偷了总兵的马,带上了大青狗便逃走了。

李总兵见他逃了,便派人捉拿,追了几曰,追到了一处芦苇荡之中,那马已经疲惫不堪,跑了一阵后便力竭而亡,将努尔哈赤摔在了地上,摔晕了过去,那总兵的人马见着芦苇荡面积太广,于是便放火来烧,但是努尔哈赤已经晕了过去,又怎能知晓?

要说万物都有灵姓,那条大青狗见火烧到了他的身上,便放声大叫,但依旧没有将他叫醒,竟然自己跳进了泥塘之中,沾染了一身泥水后,扑到了努尔哈赤的身上为他扑灭火焰,如此十余次,努尔哈赤终于免遭火嗜,但是他醒来以后,那调大青狗冲他摇了摇尾巴,便累死了。

努尔哈赤望着死去的大青狗,顿时黯然泪下,他跪在那狗尸之前,对天发誓:“大青狗,你对我的大恩大德,如天般高地般厚,如果我努尔哈赤真的是混龙的话,有朝一曰让我做了皇帝,一定让我的子孙们世世代代的供奉你,永世不会忘记你的恩德。”

后来,果真让他得了势,一直到他儿子皇太极建都盛京,也就是沈阳,时机已到,他遵从父亲的旨意,将‘后金’国号改为了‘清’,果真让其后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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