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知宁从小就活得很简单。
父母是娱乐圈的老一辈砥柱,哥哥是从小就混迹各大片场的少年青年影星。
而对于裴知宁长大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他的父母面对美丽的小傻子苦思了很久,一致决定:
当爱豆不需要脑子,那就当爱豆吧。
于是裴知宁的出道之路就这么被拍板了。
裴家跟商界的富豪林家关系不错,而林家人又是知名娱乐公司的大股东,自然乐意帮个小忙。
娱乐圈的一切都要趁早。
于是裴家的小辈,就跟林家的小辈玩到了一起。
裴知宁是在林家第一次见到的林加栗。
温香暖融的书房里,那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漂亮的黑发小少女,懒洋洋地窝在林家大哥怀里。
一张脸稚气未脱,但已经嚣张得像是个混世小魔王。
她第一面,就把自己按趴下了。
她说:“啊,你跟知寒哥真的长得不像。”
少女凑过来仔细观察,眼尾下的那颗小痣,随着她微微眯起的眼而颤动。
“但你也很漂亮,我们一起玩吧?”
而幼年的裴知宁已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呆住了。
裴知宁从此之后魂就丢了。
魂在林加栗那儿,于是他就黏着她。
走路黏,吃饭黏,玩起来黏,去哪儿都黏。
但少女林加栗显然对这一套并不受用,恶狠狠地拎他警告他不要那么黏人。
但裴知宁不在乎,只要跟林加栗呆一起,他就乐滋滋,开心地过了头,爸妈都笑说“天天跟着,你要做人林加栗的小狗啊”。
幼年裴知宁睁圆眼:“还有这种好事??”
爸妈:“?”
“做小狗就能天天跟着了吗?”
“???”
最后,裴知宁呆呆说:“我好想做她的小狗。”
……
昏黄的路灯下。
裴知宁的鸭舌帽被动作挣掉了下去,少年的银发蓬松地露了出来,在灯下闪着光泽。
但这一把银发很快就撞上了身后楼道内的墙壁。
少年被按在墙上亲吻。
脖子仰高,小巧的喉结攒动,吞咽着,发出轻微压抑的喘息声音。
手里本来捧着的硬币,从指缝里散落出去,叮铃当啷滚了一地。
只是被这么亲,裴知宁的腰和腿都要发软。
“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