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时迟那时快,石任意越急越乱,竟个只晓得转身后跑,怎晓得自个聚精会神无法他顾之际,甘坤道跟了而来。
他双眸圆睁,自个怎能眼睁睁看着她死在野狼之口呢?又次转身,短剑举起就欲迎敌,无论自个生死,也要护着动了心的那个妇人。
短剑就在手中乱刺乱划,恍惚之间,他的眸光一闪,只见那野狼未再前冲,已伏地若犬般歪头看着面前两人。
不会无缘无故就停下,狼的本性就是要吃人,它怎会甘心快到嘴的食物呢?
转身,还在全身抖颤的他就瞧见了她双眸如电,冷冷盯着野狼,而野狼真的就怕的伏地不敢动弹。
寻常妇人有甚本事连野狼都惧她?还说她不是活神仙,谁信呢?
甘坤道拍了拍石任意的右肩。“好了,别怕了,不过一只狼而已,姐姐我小时候经常遇见狼,知道它们的习性,方才略施驭狼之术,这狼就不敢咬你我了。”
驭狼之术?真是笑话,石任意信她才怪!分明就是道术,偏生不承认。
石任意将那短剑插入鞘中,极力平复心绪,吸了吸鼻子,手袖就揩了揩额头上的细汗,之后便道:“我去找水,去摘野果。”
甘坤道双眸柔软,含笑盯着他,再颔首。
果不出所望,这年轻人厚道天性,危急关头,他不顾自个性命都要护着她。
心若春水幽幽晃晃,面若彩霞彤彤红红。望着他步伐不稳,故意绕开野狼的狼狈模样,甘坤道忍不住在他背后“噗嗤”一笑。
此时,只见那野狼似乎真的惧怕甘坤道,瞧着她朝它行来,萎缩的爬起就后跑,一溜烟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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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于瑶素自打和叶珩见上,被那叶珩挑逗之后,归来于府自个闺房之中总是偷偷暗笑。彩云转身的时候她便迅疾敛去笑容。
虽然,叶珩纨绔子弟,可对她却无半点怠慢,好生管待,和风细雨的。
今日,叶珩遣了叶府的小丫鬟和彩云接话,又次邀她去叶府论琴,让她传授他琴艺。于瑶素心中暗喜,却故意让彩云严拒,说是若想学琴,先需练好指法,之后她才去见他,传他更多琴艺,授他更多琴曲。
瞧见小姐背地里偷笑,彩云佯装不见,但她心中已知,小姐或许只把叶珩当作可有可无的棋子,真到了石任意再不肯与她修得百年好,避之不及她时,她则将下嫁叶珩不失为最后的退路。
女人啊女人,为何处处遭男人的禁锢,无法逃脱归宿某个男人的天命呢?
彩云摇摇头,依然背对着于瑶素,正替于瑶素拾掇物什。
于瑶素眼尖的紧,已窥见,知道彩云因她偷笑却佯装不见而摇头。是啊!自个的心思很难瞒得住彩云,现如今,自个已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反正已和三个男人有个肌肤之亲,算是敝屣一个,破罐子破摔,谁贪念她的美色,那么她就跟谁好上,总不能嫁不出去,做老姑娘可没脸见人了。
其实,父母都知道了她和张公子的丑事,也知道她和石任意勾勾搭搭的,毫无千金小姐家该有的矜持,已对这个女儿失望至极,再则夫人又不是于瑶素亲生母亲,在于老爷那撺掇些话,于老爷也听任,放纵于瑶素在外,大体已到不闻不问的地步。
于瑶素深知,就凭自个貌美,不怕没男人喜爱,也不怕嫁不出去。叶珩纨绔,可也生的几分俊俏,家境也不错,退一万步也有个安身的归处。
既然石任意不见踪影,白铁匠也没最新的消息传回,说不定,石任意也如同孙桂花一般,看破了尘世,归隐了山林。先前,他便在“松竹山”建有茅屋,也算半隐的人,而且,他整日神神叨叨的要写什么“生死之道”的书籍,若真的归隐山林了,从此不见任何人,丝毫没甚惊奇的。
暂且,无论他在哪儿,自个可不能耽搁不了。需尽快寻个男子嫁了为好。人世间,太多苦楚,她算是尝到了,若有来生,自个也不想再做什么千金小姐,还是做个男人吧!哪怕家境贫困也不要做女人了。再不成,也就别做人了,就算变成一把琴,让人看作心肝宝贝,纵使千年之后也不失贵质都比做人这么遭罪的好。
“小姐,小姐。。。。。。”
于瑶素突兀被惊扰,她双眸盯着彩云。
“小姐,你在想什么?”
“没。。。。。。没什么。”
“还没什么?都唤你好几声了,也不理奴婢,小姐的心思,彩云知道,但,小姐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啊!切莫再出差错了。”
“我能出什么差错?”
“人有千差万别,小姐,什么是好,什么是赖您又不是不知道,别惦记不该惦记的,再到头来无法收场!”
“死丫头,你这话是说本小姐我又像对待张郎一样会对待石公子?”
彩云吐了吐舌头,侧对着她,小心翼翼说话。“奴婢就是这个说法,您也知道,石公子乃旷世奇才,并非张公子、叶公子可比的,您别因着张公子的缘故也对石公子不再指望,若万一将来。。。。。。将来他回心转意了,小姐您。。。。。。”
仅有那么点怡悦在心,又经彩云提点,于瑶素神情顿时转为肃然,内心凄凉。
手中是一块玉佩,乃是张公子曾相赠的宝贝,碧绿光滑,握在手中仿佛又握住了张公子的手。那些时日,二人即使越过雷池,于尘世之中违背礼数,但只要张公子家道未中落,她和张公子理应结为夫妻,且也该为张公子生儿育女了。可惜,张公子薄情,也或许张公子不想连累她---于瑶素,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不知所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