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要说你是天下第一痴心人,我也只能排第三。”
尖细的声音在絮絮低语:“第二是我家槐宝宝。”
秦丝摇着头,云步绕着桌子走了一圈,边走边用余光瞥脚下的酒罐子。
“唉~已经五天辽~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秦丝鼻子中哼出戏曲唱腔,一脸忧虑地看着趴在桌上呼呼大睡的男子。
安槐伸了个懒腰从说书台左侧的房间内走出,看了眼桌上的酒壶还有昏睡的人,无奈地叹口气:“让他自己想吧,会想通的。”
秦丝倚靠在安槐怀里,低声问:“他俩到底怎么了?从外面回来没几天就把他逼成这样子了,来了也一句话不说,就坐下喝闷酒。”
安槐的状态已恢复了些许,比在接平镇时脸上圆润了一些。他搂上秦丝的肩膀拍了拍:“少年的心事,你就别瞎猜了。”
“谁瞎猜了!我就是看他们出去这么久,回来怎么还这么苦大仇深的模样,我教他的招到底用没用。”
秦丝偷偷回眸看了眼那烂醉如泥的人:“真是不中用,看来还是要我们出马了。”
安槐眉头一跳:“你想做什么?”
秦丝踮起脚搂住安槐,凑近了悄悄耳语:“当然是撮合他们了!有了我们助力,一定水到渠成~”
“你对他们这么上心作甚?”安槐搂住秦丝的腰,“想转行做月老了?”
秦丝轻轻拍安槐的胸膛,说一句拍一下:“你懂什么,他们需要伴侣。恒古这么深情,你就不感动?”
安槐去抓秦丝的手却没抓住,垂下手从腰间拿出一把扇子慢悠悠扇着:“是挺感动。但灵华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难搞啊,难搞。”
“你与灵华相识几百年,应当比我们都了解她,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你快快说来。”秦丝说着走到另一桌上坐下,向盘子里捞了一把,嗑起瓜子来。
安槐大步跨过凳子,仔细回忆起来:“我初见灵华是在凤梧城,那时她在躲避世人的追查,每日东躲西藏,直到有一天她躲到了我开的小店里。
那时我入世不久,只能先在百野林附近寻找合适的地方融入人类。凤梧城就是最好的地方,我在那里做了专门给富贵人家送花的生意,也算存下了一笔钱。
那日和风细雨,灵华一身脏兮兮的跑来我的店里,她恳求我收留她躲藏片刻。我一眼便看出她不是凡人,在人间我们非人之灵怪应当互助,于是就将她留下了。
我用术法助她隐去了气息,后来接连几日都有些仙门弟子来寻她,这些人找遍了附近的人家,都没有寻到她,于是就离开了凤梧城。”
“可是这跟她的喜好有什么关系?”秦丝不耐烦地打断,将一把瓜子皮扔到盘子里,“灵华又怎么被仙门弟子追查上了?”
安槐无奈道:“你听我说完嘛……”
他见秦丝不再言语,便继续讲起来:“那些仙门弟子似乎需要鉴心镜守护某样东西,却采用了武力来抢夺,逼得灵华处处躲藏。
灵华那时被打得几乎遍体鳞伤,问她什么也不肯说,我那时也没有多少经验可以帮她,只是每天给她些吃食,后来她不知何时自己恢复了过来,留下些银子便自己走了。
我以为不会再见到她了,可不过才三十年,我又碰到她了。她依旧是被抓,不过这次是大队人马的人类。
灵华心善,根本不忍心伤害人类,只得处处躲藏,她又一次到了我的店里,不过我早已到别的城池,也改了店面,换做卖茶叶。
我依旧收留了她,她也依旧过几日留下银子便走了。谁知道五十年后又让我碰见她第三次,那时她看起来精疲力尽,对我说‘安槐,这世间当真没有我的容身之所吗’,我没能给她任何回答。
后来,我云游各川,也间歇见过她几次。再后来,她被收复回了原本应该在的地方。只是没过几百年安稳日子,她就碎了,开始在人间寻找自己的碎片。”
安槐神色黯然地摇摇头:“我在她被收复时才知晓,遇到我之前,她已经独自一人浑浑噩噩躲了不知几个十年。
她有了灵体时便踽踽独行,任何事都一人承受,如今虽有了恒古,有了你我这样的朋友,却仍改不了自己抗事的毛病。
这些年来,我从未听过她说喜欢什么,也许她早已将自己隐藏起来。这些年来,只知晓她厌恶不公、不喜欺骗,更憎恨为了私欲去祸害别人的人。
所以,要想让灵华接受恒古,必须要先让她放下自己心中的重担,看清内心,踏出困心之境地才行。”
秦丝听了这一长串的故事瓜子也忘了吃,只是呆呆地张着嘴,他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来灵华之前经历了这么多事,难怪恒古难过成这样。”
“不过呢,灵华还有一个弱点。”安槐捡起一颗瓜子嗑起来,“她对于身边的人,向来心软。”
“哦?”秦丝凑过去,二人窸窸窣窣交流一番,皆是喜笑颜开。
秦丝抿嘴笑着在桌上打起节奏:“就这么定了,我去把恒古叫起来。”
翘着兰花指拍打着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的男子:“起来,起来,天亮了!”
他扒开男子散落如瀑的长发,揪起藏在黑发里的耳朵,趴过去大声喊道:“天亮了!你的灵华要出门了!”
“嗯?灵华?”恒古睡眼惺忪地抬起头,揉揉眼睛下意识问道,“灵华怎么了?”
“灵华约你出去玩,你快去梳洗梳洗吧,好几天了,一身的酒气。”秦丝翘着小指捏住鼻子,回头招呼安槐去找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