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俭,是妻子一直保持不变的习惯,也成了她性格的组成部分。她的这种作风,不仅给儿子有榜样的作用,就是对我也同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比如用电,不论是安装上分户电表,还是按灯头数量收费,天色不黑到看不见东西的时候,谁也不准许开灯;事情办完,人走开一小会儿,也得把灯关掉。比如使水,不管公家花水费还是自家花水费,洗筷子洗碗,都得把水打到盆子里,用盆子里的水一遍一遍地清洗,决不允许把水龙头一拧开,哗哗地放着水,拿着碗筷一件件冲涮。吃剩下的菜与饭,从来不肯轻易倒掉,即使已经有点馊味儿,也要放些碱面,重新煮一煮、热一热,全部要吃进肚子里去。衣服更是坏了补,补了穿,一条棉裤的里子起码得由十块各种颜色的旧布片拼凑而成。身边的鞋子只有两双:一双棉鞋,一双夹鞋;破到再不能穿的程度,才肯买新的……
在《河北日报》所在地保定居住的时候,我曾经催她多次,并亲自陪她到商场里转悠了好几趟,她才买了一双廉价的黑皮鞋,扯了一块最普通的花洋布,亲自缝制一件旗袍穿在身上。我为了显着气派一点儿,拍照的时候,把自己的手表摘下来,给她戴在腕子上,把她别扭得胳膊都不知道怎么放。调到北京以后,住进了大楼,楼上还有外国人,妻子仍然保持着农村的生活习惯,不论吃的用的,特别是穿的戴的,依旧十分土气。
为这个,我很不满地对她说,你应该讲究点儿打扮啦!
妻子很不以为然地回答我,身上不光着不露着就行了,整天做活计,穿不出好来。常言说,“笑破不笑补”,破了不补才说明女人手懒。
我郑重地对她说,你如今是首都北京的人!你是中央一级报纸新闻记者和青年作家的妻子!别再土里土气的一副寒酸相,让人家瞧不起!
妻子不再吭声。可是以后她的穿着打扮依旧没有一点点变化。
这一回出版了书,得了这么一大笔稿费,我就盘算着,等到星期天去王府井百货大楼逛逛,让妻子好好地装备一下。
星期天,临出门的时候,我嘱咐妻子多带上点钱,告诉她,到那儿先给她做一身体面的衣服穿。
妻子听了我的话,低头想了想,好似下了狠心般地说,行,反正该换季了。
我们高高兴兴地出了门,坐公共汽车到王府井大街,一直登上百货大楼卖呢绒毛料的三楼。
妻子那天格外兴奋,一上楼就围着柜台转,觉得什么都新鲜,什么都好看,什么都想瞧上一眼。到了立着的一卷卷一捆捆五光十色的毛料子跟前,她的眼睛更不够用似的,睁得大大的,细细观看。
我陪在旁边鼓励她,自己挑吧,你喜欢什么样的,咱们就买什么样的。
她向前跨近一步,指点着说,就这两种。那边那种做上衣,这边的这种做一条裤子。我觉得挺好的。
我顺着她的手指一看,见那料子一种是蓝色的毛哔叽,一种是古铜色的华达呢。我觉得这两种颜色都老气了点儿,她应该做一身鲜亮的衣服穿。我搬着料子捆对她说,这种绿色的做上衣,那边那种花呢的做下衣,不好吗?
她一听,连忙摆手摇脑袋,太艳了,太艳了,做这么一身衣服,我上哪儿穿去?要是穿着回老家住几天,不让人家见了笑掉牙呀!
量尺寸的售货员把妻子选中的料子搬到案子上,计算了价钱之后告诉我,请您先交款,一共七十二块五。没容我开口,站在旁边的妻子惊叫了一声,七十多!
爱情和婚姻:几起几落(22)
我看她一眼,见她像被什么可怕的事情吓住似的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我怕售货员弄明妻子的怪样的原因,使我丢面子,就立即岔开问什么时候可以取衣服呢?
没等售货员回答,一转身,不见了妻子。
妻子不辞而别。我很不好意思地对售货员说,对不起,钱包由我爱人带着,她可能去买别的东西了……
原来妻子站立在大门口,背靠着门框,两手紧紧地抱着那个装着钱的布兜子,气呼呼地对我说,一身衣裳七八十块,要是买布得做多少件,够穿多少年?
我说,现在不是有钱了嘛!
她说,有钱就乱花,没钱的时候咋办?穿一身高级衣裳就高了?不穿就矮了?唉,再说你那些钱来得不容易,那是拼命挣来的,我可不敢随便糟践它!
妻子的脾气倔强,她认定不能做的事儿,谁也不能强迫她去做,再争论下去,我不会是最后的胜利者。好多人都听到我们这边吵吵,已经好奇地朝我们张望了,要是围上一群人来看热闹,那该有多丢人!没办法,我只得无精打采地跟着妻子离开了王府井。
有一次,北京一家名牌大学的中文系负责人打来电话,约我给应届毕业生做一场创作经验的报告。学校执意让我去一趟,还专门派学生会的一名女学生到编辑部来找我当面商量。
这位姓薛的女大学生模样端庄秀美,性格热情大方,看上去很有点泼辣,类似在电影故事片里见过的那种女兵。
第二天,我去看过一位朋友,该下车的时候,一个人不管不顾地从车下往上挤,差一点儿把我撞倒。
那人看我一眼,惊喜地叫出声:你回来了!
听到这声音,我仔细打量一下,原来挤车撞我的人是昨天到编辑部跟我“谈判”的那位女大学生小薛同学。
女大学生说着话,也就跟随我下了车。站定之后,她告诉我,刚才到我家去了,把大家的要求归纳成几条送来。我家的保姆说我很晚才能回来,就没等……
我奇怪地对她说,我家没有保姆呀!走错了门儿吧?
小薛说,没错,没错。把材料留给她了,她说你回来就交给你。
我仍然有点疑惑地叮问她,是三楼四号吗?那保姆有多大年纪?
她说,是三楼四号。那保姆三十多岁,胖乎乎的,中等个儿,一身农村打扮,一口京东土语,正在洗着一盆子脏衣服……
我听她说到这儿,释然地笑了,告诉她,那不是保姆,是我爱人……
她听了我的话,很显然地大吃一惊。接着,她开怀大笑起来,笑完之后,用手绢擦擦眼角,抱歉似的自我解嘲,不知者不怪罪,让我不要介意。
那次报告会结束,小薛又郑重地对我提出一个新的要求,说有几位爱好写作、也学着写作的同学,对我发出再会一面的邀请,希望我不要推辞。
于是那个星期日,我准时来到北海公园。进了南门朝里走,离着那座桥很远,我就瞧见了她,那位热情的小薛同学。
她一改以前那身朴素的衣着,一件在当时来说很华丽、很招眼的花条条连衣裙,代替了原来那身咔叽布的蓝色制服;腕子上那只男式的不锈钢松紧带儿的手表,变成了金闪闪的小坤表,表链上边还垂挂着镶嵌绿宝石的小玩艺儿。她的头发也精心地整理过,不搽油不会那般光亮;脸上如果没涂胭脂的话,起码也抹了浅浅的一层扑粉。她手里提着的再不是军队用的那种帆布兜子,而是一只漂亮的手提小皮包;另一只手撑着一把红色小旱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