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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页)

[古罗马]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古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重要代表。著有《论美与适合》,己佚。其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神学著作和《忏悔录》中。奥古斯丁在皈依基督教以前,爱好世俗文艺,对古希腊罗马文学有深刻的研究,曾担任文学、修辞学教师。386年之前奥古斯丁曾纵情声色,皈依基督教之后,奥古斯丁在神学、释经、伦理、证道、哲学领域写了100多部书和文章,其神秘主义和基要主义思想对基督教会产生巨大影响,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基督教神学家之一。

【编者按:皈依基督教之后,奥古斯丁对情欲作出了激烈的批判,他为自己受情欲的支配而羞愧,在祷告中渴望天主对他的婚姻作出启示,这篇文字节选自《忏悔录》,记述自己结婚前的一段灵魂煎熬。】

阿利比乌斯阻止我结婚,他一再对我说,我一结婚,我们就绝不能依照许久以来的心愿,在安定的时间,为爱好智慧而一起生活。阿利比乌斯在这方面真是一尘不染,而特别令人惊奇的是他进入青年时也曾一度体验过男女之爱,可是他绝不留恋,反而更觉悔恶,从此以后,便度着非常纯洁的生活。

我提出有些人结婚后服膺智慧、有功于天主,对朋友也始终不渝,作为例子来反驳他。其实这些人的伟大胸襟我是望尘莫及,我不过是肉欲的奴隶,我带着我的枷锁,还感到死亡的甜蜜,我害怕脱身,拒绝别人的忠告,好像解救我的手碰痛了我的创伤。

不仅如此,长虫还通过我对阿利比乌斯说话,笼络他,用我的唇舌在他的道路上撒下温柔的罗网,想绊住他正直而自由的双足。

他对我也非常诧异,他素来崇拜我,而我竟会陷在这种肉情的胶漆中,我们讨论这问题时,我竟然肯定我独身不娶,便不能生活。我见他不胜惊奇,为了替自己辩护,我甚至说他过去那一次抢来的、偷偷摸摸的体验,几乎已经忘怀,因此很容易对此表示轻蔑,丝毫无所系恋,这和我生活上的乐趣有很大区别。这种乐趣如果再挂上正大光明的婚姻美名,那么便不会诧异我为何不能轻视这种生活。最后他也开始想结婚了,当然不是被肉体的快乐所吸引,而是出于好奇心。他说他是欢喜目前的生活,而我却以为没有那种乐趣,生活便不成为生活,而是受罪,因此他愿意知道这乐趣究竟如何。他的精神本是自由而不受这种束缚,所以奇怪我甘愿被奴役,从奇怪进而也想尝试,这尝试可能会使他陷入他所奇怪的奴役中,因为他愿意“和死亡订约”;“谁爱危险,将跌入危险之中”。见《旧约·以赛亚书》28∶18;《智慧书》1∶16。

我们两人都很少注意到婚姻的光荣在乎夫妇和谐与养育子女的责任。对于我,主要是贪求情欲的满足,情欲俘虏我,磨折我;对于阿利比乌斯,则是好奇诱导他步我的后尘。

我们当时的情况是如此,直至你至尊天主不放弃我们这团泥土,怜悯我们的不幸,用奇妙而隐秘的方式来解救我们。

不断有人催促我结婚。我也向人提出婚姻的请求,对方也已经答应。我的母亲对这件事最热心,她希望我婚后能领受生命的“洗礼”,希望我从此天天向上,她看出我的信仰即是她的愿望和你的诺言的实现。

由于我的要求和她自己的愿望,她每天向你发出衷心热切的祷告,求你在梦中对于我的婚事作一些指示。你却始终没有答应她。她见到一些幻觉幻象:人们思想上对一事念兹在兹后,自会有一股力量产生这种现象;她讲给我听,可是不像受你指示那样有信心,对此也并不重视。她自称能在一种不知如何而无法形容的况味中辨别出什么是出于你的指示,什么是出于自己的梦想。

人们对我的婚事催得很紧,已经征得姑娘的同意。她大约两年后才能出嫁。既然我的母亲中意,只有等待着。

我们这一批朋友,不论思想上或谈话中,都讨厌人生的扰攘不安,经过讨论后,几乎都已拿定主意要去过遁世无闷的生活,我们的计划是如此:把我们所有的都拿出来,作为共有的产业,凭我们真诚的友谊,不分彼此,将全体所有合而为一,全部产业既属于每一人也属于全体。我们认为这个团体大约有十人,其中有几人比较富裕,最富有的是我们的同乡和我自幼即非常投契的罗玛尼阿努斯,他由于严重的事故而来到朝中的。他对这件事最热心,由于他雄厚的家产远远超过其余诸人,所以每有建议,余人很是重视。

第五讲 论婚姻与情欲(2)

我们都同意每年推举两人,和在职的官吏一样负责管理一切,其余都可安闲自在。但我们中间,有的已成婚,有的准备结婚,考虑到以后妇女们是否会容许如此办理,我们经过深思熟虑而订下的全部计划终于跳出我们的手掌而粉碎了。

我们重新回到叹息呻吟之中,重新踏上尘世的坦途;我们心中的思想是千头万绪,而你的计划永远不变。根据你的永恒计划,你哂笑我们的计划,同时你为我们准备你的计划,将及时地给我们粮食,你将伸出你的手,使我们的灵魂满受你的祝福。

我的罪恶正在不断增长。经常和我同居的那个女子,视为我结婚的障碍,竟被迫和我分离了。我的心本来为她所占有,因此如受刀割。这创伤的血痕很久还存在着。她回到非洲,向你主立誓不再和任何男子交往。她把我们两人的私生子留在我身边。

但是不幸的我,还比不上一个女子,不能等待两年后才能娶妻,我何尝爱婚姻,不过是受肉情的驱使,我又去找寻另一个对象,一个情妇,好像在习惯的包庇下,继续保持、延长或增加我灵魂的疾疚,直至正式结婚。第一个女子和我分离时所留下的创伤尚未痊愈,在剧痛之后,继以溃烂,疼痛似乎稍减,可是创伤却更深陷了。

节选自《忏悔录》,第108111页,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第六讲 乌托邦里的婚姻(1)

[英]托马斯·莫尔

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14781735),英国思想家,欧洲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以其名著《乌托邦》名垂史册。早年的莫尔是一个卓越的律师,虔信宗教,生活简朴有序。他曾经从政,也做过翻译。15151516年莫尔用拉丁文写成《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利益又有趣的金书》,即著名的《乌托邦》。书中叙述了一个虚构的故事:一位航海家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在那里,财产公有,人民平等,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大家穿统一的工作服,在公共餐厅就餐,官吏由秘密投票产生。他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必须废除,第一次向人们提出公有制问题。1533年,莫尔因拒绝向英王表示忠诚的宣誓,而被关进伦敦塔,1535年7月6日被送上了断头台。

【编者按:在这短短的2000字中,莫尔简要讲述了乌托邦的婚姻制度,在他眼里,乌托邦的婚姻生活重视美德,但不重视美貌,他们理性、贞洁、自律、允许离婚,但严厉惩罚破坏婚姻者。莫尔的这些理想显然带有浓重的基督教婚姻观念的色彩。】

女子到18岁才能结婚,男子要更大4岁。男女在婚前如证明犯了私通的罪,受到严重处罚,而且以后男不得娶,女不得嫁,除非总督宽恕其罪行。此外,一个家庭出现了这种犯法的事,有关的父母也由于未尽到责任而蒙受极大耻辱。乌托邦对这种罪行施以重罚,因为他们预见到,如对婚前乱搞男女关系不认真禁止,结成夫妇的人将很少,而夫妇同居是一辈子的,并且要忍受伴随这种生活的一切艰辛。

在选择配偶时,乌托邦人严肃不苟地遵守在我们看来是愚笨而极端可笑的习惯。女方不管是处女抑孀妇,须赤身裸体,由一位德高望重已婚老妇人带去求婚男子前亮相。同样,男方也一丝不挂,由一位小心谨慎的男子陪伴来到女方面前。我们非笑这样的风俗,斥为愚蠢。乌托邦人却对所有其他国家的极端愚蠢表示惊异。试看人们买一匹花钱本不太多的小马,尚且非常慎重,尽管这匹马差不多是光着身子,尚且不肯付值,除非摘下它的鞍子,取下全副挽具,唯恐下面隐藏着什么烂疮。可是在今后一生苦乐所系的选择妻子这件事上,他们却掉以轻心,对女方的全部评价只根据几乎是一手之宽的那部分,即露出的面庞,而身体其余部分全裹在衣服里,这样,和她结成伴侣,如果日后发现什么不满意之处,就很难融洽地共同生活下去。

并非一切男人都很明智,只重视女方的品德。即使明智的男人,在婚姻问题上,也会认为美貌大大地增加了美德。毫无疑问,衣服可能遮盖住丑恶的残疾,以致丈夫对妻子产生心理上的反感,而这时躯体上分居在法律上又不许可了。如果这种残疾是婚后偶然引起的,一个男人只有自认晦气,然而法律于婚前应该防止他被骗上当。

这种预防之所以更有必要,是因为在地球上这个地区,乌托邦人是唯一实行一妻制的民族,除非发生死亡,不致婚姻关系中断。但发生通奸行为或脾气坏到不能相处,则是例外。当男方或女方感到自己感情上受到这种伤害,议事会就准许其另行择配。被离异的一方从此终身蒙受耻辱并过孤独的生活。如果妻子无任何可非议之处,身体不幸罹病,乌托邦人不允许男子违反她的意志而强行和她分离。在一个人最需要安慰时而将其遗弃,或在容易生病而本身即是病的老年竟遭到违背信义的待遇,这些在乌托邦人看来都是残酷不仁的。

然而有时夫妇性情不十分融洽,双方又都有可望共同愉快生活的意中人,就可以在互愿的情况下离异并另行婚嫁,当然事先经过议事会批准。只有当议事会成员及他们的夫人对案子作了深入的调查,离婚才得到批准。即使有了深入的调查,也不是那么轻易批准,因为议事会深知,如果轻易地可望重新婚嫁,这对于巩固夫妻之间的爱情将是不利的。

第六讲 乌托邦里的婚姻(2)

破坏夫妇关系的人罚充最苦的奴隶。如双方均系已婚,则一双受害者在自愿的情况下可离异犯有奸行的对方而彼此结合,或可以和自己喜爱的对象结婚。但如受害者之一对于不义的对方仍然依依不舍,并不禁止他们的婚姻继续生效,只要一方对罚充奴隶的一方愿意共同生活及劳动。有时一方有痛悔表示,而另一方则认真操作,为此两人得到总督的怜悯,又有自由。但重犯前罪者判处死刑。

对其他罪行,未制出有固定处分的法律,而是由议事会按个别罪行的凶恶程度或可恕性酌量惩处。凡严重的罪过则公开处分以利于促进社会道德,否则丈夫纠正妻子,父母纠正儿女。对于罪大恶极的人,一般罚令充当奴隶。乌托邦人认为这种处罚既使犯人害怕,又有利于国家,胜于匆匆处死犯人,使其立刻消灭掉。使他们劳动比处死他们更有益,他们作为反面教员可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阻止别人犯罪。如果他们闹事违抗,不服从这样的处理,那就视同野性难驯的想越槛脱链的兽一般被杀死。如他们忍受这样的处理,那么,他们并非断绝了一切希望。如他们经过长期艰苦的劳作而变成柔顺,从所表示的悔悟可以证明使得他们痛心的不是自己受惩罚,而是自己有罪过,于是他们可因总督运用特权或国民发表公意而减轻奴隶应服的苦役或获得全赦。

企图诱奸与实际奸污受同样处分。在每种罪行中,蓄意图谋与真正行为被视同一律,因为乌托邦人觉得,力求犯罪必遂的人不能因为终于未遂而取得解脱。

他们很欣赏扮演丑角的人。侮辱丑角是极不体面的事,但从丑角的说笑打诨中取乐是不禁止的。如此取乐被看做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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