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月梅以为小花不舒服,走到她身边想看看她脸色,结果就看到了小花手里拿着带血的镰刀。
她马上意识到出事了,赶紧奔进里屋,赵大军仰面躺在床上,头歪在一边,早就没气了。
床上流了一大滩血。
郑月梅大惊失色,但她不敢喊叫,她知道这是女儿干的。
虽说赵大军可恶至极,但是杀人是要被枪毙的。
郑月梅知道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
要不是当年抱着侥幸心理嫁给赵大军,也不会有后来的事。
到头来,为自己错误买单的,竟是自己的女儿。
郑月梅是心疼女儿的,之前她无力反抗,可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不能再那么自私了。
她要自己来偿还这一切。
她劝女儿赶紧逃走,警察来问,她就说人是她杀的。
赵小花本来拒绝了,她告诉郑月梅:
”妈,我等你回来,是想跟你告个别,一会我会去自首,你也不用劝我了。
我被他糟蹋成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但是他死了,你就能过上安稳日子。
那天我去医院做人流,我就在想,当年你原本可以把我打掉的,但是你选择生下我。
为了生我,你嫁给了赵大军。说到底,还是我的错。
只能怪我命不好吧。你也别难过,就当从来没生过我。“
赵小花说完,就准备去派出所自首。
但郑月梅说什么都不让她去,她以死相逼。
最后赵小花没办法,只能含泪告别母亲,跑去了远方亲戚家。
当老刘找到她的时候,她说她其实感到了解脱。
1992年5月,荆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赵小花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个判决结果,对于赵小花母女来说,也算是个安慰。
郑月梅想替女儿顶罪,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好在最后,小花没有被判死刑。
其实,如果她当初在知道赵小花被欺负的第一时间就选择报警,或许最后的结果,也不会那么惨痛了。
(下一个案件预告:禁忌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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