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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部分(第2页)

唐小鼓身子下面,缓缓露出一条粉红色的虫子,像是一条雨后的蚯蚓一般,极其柔软灵活。

卫叔“啊”的一声惊呼,伸手掏枪,但手只触到枪柄便停了下来,泥塑木雕一样。

“卫叔,你去找些枯枝柴火来,顺便抽半升汽油,也许我们该为这条小虫举行个火葬仪式。”我冷静地吩咐着。

卫叔愣了愣,抽出手枪递给我:“风先生,拿去防身。”

我摇头拒绝了他:“不必,‘红白黑三寸虫’发起狠来,枪弹是没法让它的蛊毒彻底消弭的。”

那虫子向前蠕动着,露出身子的第二节,竟然是雪白色的,如同剥去壳子的虾仁。它的第三节一定是漆黑如墨的,并且每一节都是精确到极点的一寸长度,所以才会被江湖中人称为“三寸虫”。

那是川蜀“虫蛊”里的一种高明手段,豢养虫蛊的人,把它下到别人身上,对方就永远不能再长高长大,并且成为养蛊师的药人,任何时候都老老实实供自己差遣。

从痴痴呆呆的唐小鼓头发里找到药包后,我被她的第一层假象所迷惑,以为她是绝对的受害者,而没有向更深的层次考虑,更没把她列为大敌,终于导致了今天飞鹰他们三个的受制。

卫叔追悔莫及地长叹:“看到唐小鼓那么精明的小孩子,我早该想到这种虫子的!”

他谨慎地缓缓退后,去寻找柴火。

几乎所有的蛊虫都怕火,但普通柴草产生的火焰,对某些高明的虫类影响很小,它们的身体表面覆盖着可以随时密闭的坚硬鳞甲,可以抵抗十五分钟以上的烧灼。如果能在虫子身上泼洒汽油,提高燃烧温度,应该能彻底销毁它。

虫子从唐小鼓身体下面完全露出来之后,红白黑三色的身子在青色地面上分外鲜明。按照云、贵、川大大小小几百个养蛊师部落里的遗传古训,越是颜色尖锐鲜艳的蛊虫,其毒性、凶性、灵性便越是出奇,除了蛊虫的主人,外人绝对难以制伏。

养蛊师是江湖上最神秘、最狠辣的职业之一,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丐帮,都不敢轻易惹怒来自云贵一带的高手。

“风,唐小鼓对李康他们下了蛊毒,咱们是不是该留着三寸虫的命,也许对救治他们有所帮助?”顾倾城在我耳边低语,香气阵阵传来,发丝更是不住地在我脖子里拂动着。

我又何尝没有如此想过?只是三寸虫的威力,早在清朝末年大侠龙卷风的那本《蛊毒天下》上就有过不下几百条记载,虫子一旦离开死去的承载体,性情就会变得无法预料,就连养蛊师也很少期待再次将它收回来重新利用。

龙卷风曾经郑重地朱笔标注过:苗疆有十大蛊虫无法回收,妄动贪念者,必定被虫所害,切记切记。

三寸虫排在“无法回收”之列的第三位,性情之狂暴仅次于“迷魂妖龙”和“春点头”。我跟顾倾城都不是养蛊师,在三寸虫面前,只图自保就好了,绝不应该动别的念头。

我用摇头代替了对顾倾城的回答,但她接着说了下去:“有些蛊虫,对琴声有天生的喜好,就像印度的耍蛇人用笛子来驱使眼镜蛇跳舞一样,也许我可以试一试?”

她已经跃跃欲试,但被我张开双臂拦住:“顾小姐,我跟令兄是好朋友,如果你在我身边出了事,他一定不会放过我,所以,还是小心行事的好。”

第四部 星芒大阵 第七章 红白黑三寸虫

顾倾城轻笑起来:“什么时候你也变得这么谨小慎微了?”

我凝神盯着三寸虫,努力不去理会她话里的另一层深意。

三寸虫向南爬了两步远,蓦地直起身子,只留那截漆黑的尾巴支撑在地面上,发出一阵“唧唧”怪叫,如同夏夜里蟋蟀磨翅一般。

卫叔还没有返回,我已经做好了随时挟起顾倾城飞速撤退的准备。

之所以停在这里监视蛊虫,是因为不想将它放走,一旦进入前面神秘莫测的隧道,只怕更增添了穿越石阵的难度。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顺利地到达隧道尽头,从“他们”手中救回苏伦。

“哗——哔”两声,三寸虫的红、白两节左右猛然各张开了一层三角形的透明鳞片。

“不好!”顾倾城的手倏地抓住了我的胳膊,她也无法避免地感觉到了危险的迫近。

假如把张开鳞片的位置当作三寸虫的颈部,此刻它的举动,与眼镜蛇发怒时脖子变得加倍扁平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眼镜蛇的体型细长,闪过它的第一次攻击后,还能借机抓住它的尾巴实施反击,至于这条诡异的虫子,则有可能浑身都是进攻的武器,毫无薄弱环节。

“它动,我来阻挡,你快走。”我简短地向顾倾城下着命令。这不是缠绵温柔、娓娓叙说的时候,只有言简意赅的短句,才能让自己的同伴明白一切。

在危险面前,任何一个男人都必须具有保护女人的勇气和举动,否则,他就严重地违背了上帝造人时故意分开男女的初衷。男人刚烈勇猛,女人温婉脆弱,猝发性危险,正是检验这种性格区别的试金石。

换了是其他女孩子,我一样会抢先护住对方,并不仅仅是针对顾倾城,这是我做人的一贯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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