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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1页)

这天的训练只是投篮和简单的运球上篮,但杨天经过几分钟的观察,已经发现了这十几个人里面谁在篮球方面更有天赋。

首先要说的是高钢,杨天虽然是第一次与高钢相识,但以前也听金学礼说过高钢在初中的时候就是他们所在学校的篮球队队长,高钢的天赋确实要在其他人之上,不管是远投还是中投,命中率都达到了百分之八十,而且他的体能也是十几个学生里面最好的,虽不敢说甩其他的人一条街,但至少可以拉开一段距离。

接下来就是与杨天同班的林洋。

林洋是高一二班最高的男生,身高有一米八七,来自一个普通的家庭。杨天来第十九中上学因为是有任务的,所以只和金学礼、郭大海的保持良好的关系,与其他的同学虽然也说过几句话,但都不是很熟,而只有上体育课的时候,他才会与林洋多说几句。

林洋以前也打过篮球,只是他的天赋没有高钢那么高,加上又是来自普通家庭,所以将大部分的时间放在了学习上。而这一次,他加入了“飞鹰队”,为了能帮助“飞鹰队”取得好成绩,自然是全力以赴,投篮的命中率也很高,达到了八分之七十五。

接下来分别是丁枫、鲁国辉、石大有、骆晓明……命中率都还不错,能够保持在八分之五六十左右。

命中率最低的是刘恒。刘恒就是那个身高一米九三的学生,他因为个子最高,到时候一定是首发中锋,所以马霖对他的要求非常严格,认为中锋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防守和盖帽,如果能提高自己的灵活性,将自己的命中率尽量提升的话,将会是一颗可怕的棋子。

而且,马霖也向大家透露了一点,那就是将要和他们比赛的“巨狮队”,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魄,整体上都要比他们“飞鹰队”强,而到时候,和刘恒对上的的“巨狮队”首发中锋,一定就是有着“怒狮”之称,来自高一五班的郑超林。

郑超林身高将近两米,不但是第十九中最高的的高一生,而且还是整个南华市最高的高一生,与刘恒不一样的是,郑超林不但个子比刘恒整整高了六厘米,而且身体也比刘恒强壮,他以前在初中打篮球的时候,同年级的中锋位子,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据说这家伙发怒的时候,力量之大,好像有特异功能,能够将篮球板扣坏,所以得到了“怒狮”之称。

马霖明白刘恒根本就不是郑超林一个级别的,所以他不奢望刘恒能够在身体上与郑超林对抗,而是尽量的挖掘刘恒身上的优点,那就是提升刘恒的灵活性和弹跳高度。通常来说,小个子的人要比大个子的灵活,刘恒的身高和身体素质既然比不上郑超林,他就要尽力提升自己的灵活性,以及每一次出手之后的命中率。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丁枫是杨天的所在位子的替补,要不是杨天也加入了“飞鹰队”的话,杨天所处的位子就是他了。

马霖也知道高中生正是谁也不服谁的时候,杨天与丁枫又不是同一班的学生,丁枫心里多少肯定会有一些意见。于是,在训练将要结束的时候,马霖特地要丁枫和杨天比试了十多分钟,结果杨天击败了丁枫,而且是以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击败了丁枫,终于让丁枫对杨天心服口服,脸上不再会露出不满意的表情。

从学校回来之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半,而明天是星期日,一大早就得去学校训练,晚上才能回来,所以杨天一回到别墅,就打算好好的睡一觉。尽管他的体能很好,但他也想保持最好的状态进入到明天的训练之中。

他刚刚洗完了澡,便收到了于添发来的短信,说是车子已经为他准备好。他一看短信,就明白了于添的意思,他也不管是否刚洗过澡,便换了一身衣服。

南华市虽然是南方的大城市,但这个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初,再过几天就是立冬了,所以夜里有些凉。出了别墅,杨天径直走到了老地方,果然看到于添早已把车停在了哪儿。

上了车,于添便发动了车子,说道:“杨先生,我们去喝两杯,怎么样?”

“好啊。”杨天说道。

于添便将车子开了出去,半个小时后,于添将车子开到了一个胡同的外面,下了车,带着杨天进了胡同,

这条胡同不是那种小胡同,而是相当于一条街道的那种胡同,往里走了大约一百六十米,便来到了一家酒吧的外面,酒吧的名字叫青蚨。

进了青蚨酒吧,里面的人不是很多,但杨天看得出来,来这间酒吧的人,都不是平凡之辈,就连酒吧的老板,杨天也看出对方是一个练家子。

当然,无论这些客人手底下有多少功夫,杨天都认为他们比不上于添。他虽然看不出于添的功夫到底有多高,但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于添很强,至于强到什么程度,他也不好说。

于添若不是他的朋友,他一定会试一试于添的身手,因为放着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多少会有一些危险,但他早已把于添当成了朋友,而他对待的朋友方式就是不问来历,除非是于添一定要和他比试,否则的话,他绝不会主动向于添比试。这是他做人的原则。

青蚨酒吧的老板是一个四五十岁的汉子,个子不高,穿一件花村衫,与于添应该很熟,不等于添开口,便亲自给于添取了一瓶高级香槟。

坐在角落里,杨天和于添各自喝了一杯香槟,然后便听得于添说道:“杨先生,我本来今天早上就想告诉查出来的事,但我今天早上有点事,不能来见你,所以只好这个时候约你出来,希望你不要见怪。”

第七十六章 降妖伏魔大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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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说道:“于大哥,咱们既然是朋友,你又何必说这样的话。”

于添道:“那好,我就说说我这次查出来的结果。”顿了一顿,用一种较为缓慢的语气说道:“杨先生,这件事确实跟王凯有关。那天晚上,也就是孔令窈来巴黎之夜的那个晚上,王凯其实就在巴黎之夜的附近。孔令窈来巴黎之夜,确实是来找金学礼,因为她觉得金学礼很可爱,想来巴黎之夜碰碰运气,看是否还能与金学礼再跳一次舞。

孔令窈是一个心直口快的人,藏不住什么秘密,她想找金学礼的事后来被王凯从孔家的仆人哪里打听到,便利用手中的人脉,要找出那个与孔令窈跳过舞的小胖子。他父亲是南华市的脸面人物,他在道上又认识不少人,很快就让他知道了金学礼的身份。

他原本是想请宋彪教训金学礼的,但宋彪不敢招惹你,就拒绝了他。他便只好叫了一个小弟,让那个小弟的女朋友打扮成孔令窈的模样,让金学礼以为那个女人是孔令窈,忍不住看多两眼,他们便有机会教训金学礼。金学礼什么都不知道,还以为这件事是自己倒霉,其实那只是王凯一手策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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