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好听?”他问。
林筱筱:“……”不好笑!
她眼睛定了一圈儿,突然一笑,指着另一个字:“这个好吗?”
闫朗挑眉。
“朗?”
林筱筱咧嘴:“不好听吗?我觉得很好听啊。”
挑个名字,挑了半天,最后也没选定。
将面条一扫而光的林筱筱在客厅的沙上抱着可爱的小狗,盯着它瞧了半天,最后破罐破摔的朝着正在厨房刷碗的闫朗说道:“要不,就叫团团吧,好记,也好叫。”
闫朗不可知否,刚好刷完碗从厨房出来,小狗似有所感望了他一眼,从林筱筱腿上一跃,奔到他的脚边蹭蹭,一路跟着闫朗再次来到沙上,趴在了他的大腿上,并且将自己盘成圈儿,窝在他怀里。
林筱筱见了惊奇:“你们才第一次见,它怎么就这么喜欢你了。”她看了稀奇,闫朗却轻易接受,他摸着小狗的脑袋,顺着她光滑的黄毛揉摸着,惹得小狗舒服的更不愿意从他的身上离开。
林筱筱有点羡慕。
因着一只狗,再加上两人互相默契的不谈那日的事,客厅里的气氛,似乎也松缓了许多。
一整个天,两人一狗倒是相安无事,挺和谐的,中间团团还方便了一次,林筱筱突然庆幸没有将这么懂事又可爱的小狗送人了,否则她一定要后悔死了。
到了晚上,吃完晚饭,林筱筱提议:“二少,要一起下去溜狗吗?”
闫朗按着遥控器的手一顿,看着她:“遛狗?”
“嗯,虽然团团很小,但是总在家怕闷坏了它,散散步也是好的。”
闫朗深深的看她一眼,不置可否:“你喜欢,就走吧。”
“不是我喜欢,是我觉得应该让它多出去走走。”她强调。
它还只是一只瘦弱的小狗,能有多期盼被放出去遛?
这话在嘴边绕了一圈,他终究没有说出口。
出门的时候,林筱筱给团团套了牵引带,两人一狗一起下楼。
这个时候才傍晚,外面还没有天黑,但天已经蒙蒙的有些沉了。
在小区前的公园里走了一圈,林筱筱深深的看了闫朗一眼,他本来就长得好看,五官精致,眉目璀然,的确是个让女人很难不爱的男人,不管是他的容貌,他的身份,还是他所展现出来的自身魅力。闫朗姿态慵懒的牵着团团,逛了好大圈,收获了无数或惊艳,或垂涎的目光。林筱筱又看向那些牵着狗,却频频往他们这边走,想找机会过来搭讪的女人们。
逛了一圈之后,俩人一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二少,下次还是我一个人遛团团吧,你就别来了”,林筱筱抿着嘴道。
“嗯?”他挑眉,看他。
她目光沉:“我只想安安静静的遛个狗,你看她们,大概都快过来找你要电话了,我怕她们移过来,那些大狗会吓坏团团的。”
他偏头瞧了一眼,目光在周围蠢蠢欲动的女人间扫了一圈,收获了不少秋波,唇角微微勾起,看看林筱筱:“我不认识她们。”
“可她们明显想认识你!”她重重的道。
闫朗模样慵懒,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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