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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薇儿指证贾光明2(第2页)

“是强奸,这是犯法,是组织处罚那么简单的吗?”省纪委的同志严肃地说。

“我说同志,”贾光明连忙接着说:“这不能算是强奸。他们在尉市是干什么的?是用身体换钱的。说穿了,是妓女。我只能说是狎妓。我付了钱的。这是不检点,是违纪条例。请你们千万不要把我往犯法的火坑里推。”

是的。首先要对这几位女子的身份做一下认定。如果是良家妇女,贾光明在劫难逃。假如这几位女子,有非法交易,她们便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贾光明则是违犯条例,放任自己,狎妓嫖娼。

贾光明说薇儿是妓女,这可气坏了薇儿,她大哭着扑向贾光明,要撕了他的嘴。还是被人拦住,给她一把椅子,让她坐了。好好地说。薇儿指着贾光明,说:

“你凭良心说,我薇儿是妓女吗?山门不是给你盖的,是李顺给我盖的,要在山门过日子。是你要他把山门改造成会所,说和李顺在里边谈事方便。又让李顺给你找两位女孩子来,你说得只是要她们陪你唱唱歌,喝喝酒。可是你个畜生,哪一位不是被你强奸了的?她们以前在家都是种地的,你可以调查。”

山门里其他两位女孩儿,都是供贾光明一个人享乐。这事实清楚。但是,李顺给她们,给了太多的钱。她们不声不响地在山门里服务,这就说不清楚了。薇儿和她们又搅在了一起,李顺一死,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现在贾光明事发,薇儿过来告发,从时间段上来讲,省纪委的同志也不得不更加慎重地看待这些问题。贾光明违纪,狎妓嫖娼,这件事实可以落定。那只是纪律问题。正如贾光明所愿,双开,甩掉头上的光环,没有了老来生计,就已经很严重了。

贾光明看出来了,这一回合,双方各有损失。他丢了乌纱帽,失去了光环。薇儿也丢掉了名声。他觉得还是自己的损失太大。丢了太多的东西。至于薇儿,得到过那么多的金钱,本就是靠着身子生活的人,其实什么也不损失。这么一算,阴间里的李顺倒是胜他一筹。他说:

“薇儿,我贾光明有错,对不起你了。下辈子,我贾光明做牛做马给你清还。你就再不要告我了。这样对谁都不好。”

原来抱着复仇的决心,来证倒贾光明。薇儿分明是被贾光明强奸了,有人证、有物证,还有媚儿、琪儿的旁证。这些证据都齐全。就是证不倒贾光明。还让贾光明当着专案组人的面,把自己羞辱了一番。薇儿来尉市,是遵从妈妈的遗愿,报**了。薇儿没有什么,就一条命。她只有把自己身子给了李顺。可是,她被贾光明强暴了。就从那一天开始,李顺疏远了她。不再像过去一样地尊敬她,爱她了。破坏她报恩的人是贾光明。薇儿对李顺也有一丝丝不悦。他李顺还是没有把薇儿放在心里,就那么忍气吞声地让人在他的眼前生生地掳了去。她不恨李顺,知道李顺可能是有什么要命的把柄抓在贾光明的手中。想想,她也就随了李顺的愿,让贾光明蹂躏。可是今天,贾光明居然说自己是妓女。薇儿受不了,妈妈的在天之灵也不会答应。自己如果是妓女,那么对李顺的报恩便轻如鸿毛,一钱不值了。

薇儿记得姐姐大妹出门打工前,妈妈的最后一句话。妈妈对姐姐说:

“孩子,咱家穷。你出去挣钱,挣多挣少都不要紧,千万不能做对不起祖宗的事。如果那样,你就死在外边,不要回来。”

当初薇儿小,不懂得是什么意思,现在她明白了。她的清白之身给了李顺,那是报恩。她会终身不嫁,服侍李顺,伴着他从终到老。现在李顺没了,她的使命也完成了。想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出口气,不料却被贾光明当众辱没了。她决定做最后一件事。李顺生前交代过,如果他有不测,那一定就是贾光明。要她按着李顺要求,将贾光明绳之以法。

薇儿是哭着从专案组出来的。郑行中感到不妙,一时还真的怀疑贾光明有更大的保护伞。他把薇儿送去了尉市,安排左君笑去劝劝薇儿。自己又去找山门里的其它人,探寻薇儿的其它情况。

郑行中去到光明宾馆,她们听了薇儿的述说,都暴怒了,各自都伏在床上大哭。贾光明如此地侮辱她们,她们谁也无法接受。可是没有办法,当初为什么不去报警?又不是一次两次,都几年了,两位分别都堕过胎。自己都觉得,这件事无法服人。薇儿买了一大块蓝布,是川人旧年时喜欢的那一种,颜色蓝到发黑,她又准备了一些白线。她默默地整理着,把它在枕头边放好。

郑行中有些不太放心,过去问薇儿,他说:

“薇儿。想开些。我们一定能讨回公道。”

薇儿从床前转过身来,看似平静了许多。她说:

“能讨回公道。是的。能将贾光明绳之以法。”

郑行中看状,怀疑是薇儿气昏了头,可能是神经出现了问题。分明是不顺心,生气是正常的,失望也是正常的。她却信誓旦旦地这么说。他担心薇儿,看着她床上放着的那一块蓝布,叠得整整齐齐,他笑问薇儿,说:

“薇儿,你买这块蓝布干什么?”

薇儿惨笑,她又侧身,伏在床上,用手轻轻地拍了拍那块蓝布,她说:

“恩人死了,我想给他筑个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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