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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部分(第1页)

收集到的这许多指纹和毛发也一并送到总局实验室去了,从垃圾桶上血迹的dna,到偷偷采集的布和指纹和毛发,以及这些206客房中的指纹毛发对比中,终于佐证了莫海右其中的一部分推理并且让他得出了新的答案。

当然,还包括假酒店经理的口供,事实上,这个人才是一个真正拿钱消灾的小角色,但是他还有一些小聪明,在总台服务员神秘失踪之后,猜到自己参与的可以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于是想要趁警方解除封锁离开酒店的时候溜之大吉,结果却被莫海右用计困在了电梯里面。

到了警察局之后,很快,他就竹筒倒豆子全都招供了,并且把自己的怀疑一股脑儿全部告知了警方,他的怀疑也为莫海右现在的推理提供了佐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根本不知道被杀的究竟是不是酒店经理,只是给他钱的人让他伪装成那个样子而已。

莫海右知道,他必须把所有的一切都完整地串联起来,这一切一端的绳头一定在罗雀屋内,而另一端的绳头就需要他来破解。

边本颐的自首,让所有贩毒份子都曝光了,l山山脚下的那个小村庄确实参与了制毒和藏毒,但是贩毒的就主谋边本颐一个人,而且从他提供的证据中,警方调查得知,他的妻子元木槿确实对丈夫的行为一无所知,还有一个人成为了元木槿的证人,那就是已经苏醒的梁泳心。

在重症监护室里,梁泳心勉强对警方提出的疑问进行了回答,虽然并没有回答完整,但是,几方面结合来看,警方相信元木槿没有说谎。

搁下边本颐的犯罪行为,我们继续回到酒店凶杀案上面。必须理清它和罗雀屋之间存在的关联,布和,卫宝贵等人会出现在那里,绝对不可能是巧合。

总局先对酒店垃圾桶边上发现的血迹dna进行了检验,从中并没有发现毒品的成份,但是却提取到了两组dna,然后警方再从布和的毛发与指纹中提取了dna样本,发现他的dna样本居然和垃圾桶边上发现的血迹中的其中一组dna极其吻合,可以说布和与这一组dna的主人绝对是近亲属关系。

更令人惊奇的是,从206房间的所有dna中,警方也提取到了一组dna与布和的dna是吻合的,可以确定,这一组2…6房间内的dna与垃圾桶边上提取到的血迹其中一组与布和相同的dna是同一个人留下的。这就非常蹊跷了。

得到这样的结果之后,总局对布和这个人展开了调查,但是可惜的是,他从没有在警方的档案库中留下任何记录,甚至身份信息和名字都是假的,现在,市总局正在对布和的真实身份进行全国联网调查,还没有确切的结果出来。

在电话里,分局长能告诉莫海右的也就是这些了,但是,对于莫海右来说,这些就足够了。推理的部分证据发现,只是时间问题。

假设,206房间的住客确实是布和的某一位近亲,那么他为何会神秘地租下房间,却又不露面呢?解释只有两种:第一,他是为了帮助布和而来。第二,他是为了阻止某些事而来。

布和现在可以确定,一定参与了罗雀屋内的凶杀案,莫海右有一种直觉,布和这个人生性非常残忍,他如果是罗雀屋事件中的主谋,希望可以得到钱财,那么,他现在一定已经逃跑,如果他不是主谋呢?那么他就可能和那些死者一样,被凶手灭口在了罗雀屋里面。

这些,必须与恽夜遥会和之后才能知道。

现在从边本颐的口供之中,并没有提及类似布和的人参与贩毒,说明布和并不是贩毒份子中的一员,他参与犯罪就只剩下一个目的,就是得到罗雀屋中隐藏的那些钱。(莫海右并不知道布和还想要同时得到梁泳心)

之前,边本颐夫妇曾经详细对莫海右说过他们在罗雀屋之中发生的所有事件,并且确定有六个人已经死亡,其中包括蒋兴龙的妻子蒋晓梅,卫宝贵夫妇,大学生费古,和失踪的布和以及陆绘美,边本颐夫妇他们认为这些人绝不可能有存活的希望,但是现在,对于这些话,莫海右开始重新判断。

想要得到最终的答案,就要一个一个解答之前没有解开的问题:第一个关于206房间内没有露面的租客,现在得不到更多的答案,先把他放在一边。

当时判断死者是酒店经理的理由,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根据他与假的酒店经理在外貌上的相似程度,假的酒店经理各方面的伪装都与莫海右验尸时发现的死者身体特征有明显相似,而且,凶手从死者腹部和脸部抽脂,刻意毁坏死者面容,都是为了掩盖死者的真实身份。

现在想来,这一切应该还有其它的解释,凶手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家伙,他先雇佣了假的酒店经理来演戏,告诉伪装者应该如何装扮,并在杀死死者之后,将死者与伪装者所有相似的体貌特征全部动了手脚,他之所以要用如此血腥的方式,难道不就是为了引起警方的注意吗?

从这一点来看,莫海右觉得自己大意了,凶手用了连环计,用伪装者来掩盖真正酒店经理被杀的事实,然后用真正酒店经理的身份来掩盖205房间内死者的身份。等警方发现死者身上的疑点之后,一定会逮捕那个假的酒店经理。

而且,死者的胃部被检验出了毒品,那么,就可以把贩毒的罪责推到死者和酒店经理的头上。根据假酒店经理的口供,他根本不知道什么贩毒案件,但是局长的口气中明显觉得他是在狡辩,所以分局长希望莫海右尽快掌握雅顿酒店参与贩毒的证据。

而边本颐那边的口供却只提供了雅顿酒店是自己平时与出租车司机老张和边勇他们联络的地方,其他并未提及。

所以,现在根据莫海右重新的推理,酒店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利用了他们所有人来掩盖死者的身份,甚至是警方的判断。

如果撇开贩毒案件,另一种答案就呼之欲出了:现在犯罪嫌疑人集中在布和边勇看到的从房间里出来身上沾有血迹的卫宝贵两个人身上。

死者是恽夜遥入住之前被杀的,而卫宝贵与恽夜遥搭同一班飞机到达s市,他到达酒店的时间比恽夜遥早不来几个小时,要利用区区几个小时避开所有人的视线,赶紧完成杀人之后,在洗干净离开,理论上是由这种可能性,但是,杀人之后,还要将尸体摧残到那种程度,真的能完成吗?

边勇确实看到了卫宝贵带着血迹从205号房间里出来,莫海右认为,这只能说明,他是去确认死者,而不是去杀害死者,也许垃圾桶边上的血迹就是卫宝贵留下的,而其中另一组还未确定身份的dna,很可能就是卫宝贵本人的。

布和之前就在酒店内入住了,他的入住的房间也在二楼。而且凶杀案被发现的时候,他比其他住户都先冲进房间,如果布和就是杀人者,那么他急着冲进房间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取走尸体的指甲盖吗?不,这个他应该事先可以取走的。

虽然边勇已经被吓傻了,不会注意布和究竟干了什么,但是,在那个时候拿走指甲盖万一被看到的话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恽夜遥是半夜一点左右发现的死者,当时边勇还在客房对面的包厢里喝酒没有离开,他当然是为了监视205房间才没有走的,至于边勇的目的,我们可以等一下再分析。

恽夜遥发现死者的时候,死者是站着的,手指并没有被切断,为什么?应该是由于边勇的时刻注意,布和没有办法行动。那他在杀死死者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一并切下手指呢?而且,之后切下手指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莫海右逐渐将自己融入到布和的性格特征中去,这个人聪明、残忍、给人的印象极其冷酷,他要是杀人的话,会怎么做呢?

从死者胃液里提取到的毒品样本是根据检验,应该是死亡以前就已经在身体里面了,一般来判断,大部分法医都为认为死者是一个吸毒者,而且,死者的身体很明确表明,他之前有吸食过毒品。

如果,反过来想,死者不是自愿吸食毒品的呢,这种毒品有很强的致幻作用,也就是说,如果死者被人强行或者用欺骗的手段吸食如毒品,很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产生幻觉,将自己所知道的告诉给他毒品的人,或者向给他毒品的人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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