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夕给她倒了一杯水,说:“我看到楼上的灯没有关,上去关灯了。”
林锦重新躺下,撑着头看她。
漳夕被盯得背后发毛,问道:“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林锦扯了扯嘴角:“我有时候真觉得你是个骗子。”
漳夕回过头来问她:“为什么?”
林锦沉默了一会儿,笑道:“直觉?第六感?反正就是那么回事吧。”
漳夕失笑道:“骗子就骗子吧,反正你知道我不会害你就是了。”
林锦撇撇嘴,揽了一个抱枕到怀里,闭上眼睛睡了。
漳夕把毯子搭在她身上,转身进了里屋。
屋外大雨倾盆,没有半点儿要停的迹象,路边几棵还未长成的孱弱小树颤颤巍巍地立着,似乎不堪重负,路灯昏黄的灯光被大雨晕湿,透过雾蒙蒙的窗户照在两个人的身上,恍然如梦。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啦(≧▽≦)
今天忽然发现炸蘑菇炸茄子特别好吃::_::(咔嚓咔嚓咔嚓)
第17章第十七章
满川白雪,一径寒流,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荒原。林锦拄着拐杖,臂弯里挎了一个篮子,上面盖着一块蓝灰色的布,因此看不清里面放着什么。雪还纷纷扬扬的下着,林锦抖了抖厚厚的棉衣,披着它走出了木屋。
天地间一派苍茫寡淡的颜色,林锦脸上却有掩不住的喜意。
远处传来了不知是人还是什么动物的脚步声,轧着白雪发出细碎的声响,隐隐带着几分急切。
林锦侧着头听了听,含着笑转向了声音的来处。
忽然,一个毛绒绒的小兽扑进了她怀里,说是小兽其实也算不得小了,若能站起来的话恐怕比林锦还要高。小家伙仰头在林锦怀里蹭了蹭,林锦捏了捏它的圆耳朵,点了点它的鼻子,惹得它打了一个嚏喷,林锦听了不禁发出一声轻笑。
林锦抱了一会儿便觉得累了,她慢慢摸索着坐到屋前阶上,小家伙乖顺地趴在她身侧,伸着舌头舔她的手,舌头上带着倒刺,舔着虽然不疼,手心却又痒又麻。林锦触痒不禁,搂了它笑作一团。
手下的触感极好,绒绒的毛发油光水滑,只可惜因为眼疾无法看清它到底是什么兽类,林锦尝试着想睁开眼,可眼皮却越来越沉重,意识也越来越模糊,直到陷入一片黑暗与沉寂中。
……
林锦猛地睁开眼,发现眼前是雪白的屋顶,雨不知何时停了,窗外的阳光格外刺眼。
手上还有温热的触感,林锦低头一看,原来手里拿着一个毛绒玩具,上面的绒毛都已经被自己手心里的汗浸湿了黏在一起。
林锦使劲揉揉眼睛,不知何时竟出了一身的汗。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一个翻身坐起来,穿上拖鞋跑到卧室里。卧室里窗户半开着,微风吹动着窗帘轻轻摇曳,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床单上一丝褶皱也没有,好像昨晚没有人来过一样。
林锦站在门口静静地看了一会儿,脸上淡淡的没有什么表情。如果漳夕还没有走的话反而会有些尴尬了,现在这样正合适,她可以安安静静地离开,没有人会知道她要去哪里,消失的干脆利落。
林锦把东西打点好了,就穿上衣服出了门,之前工作的酒吧还有两个月的工资没有结给她,这次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只能先去取了,顺便跟老板道个别。
白天的酒吧很安静,完全没有深夜那种群魔乱舞的混乱迷醉的氛围。
吧台顶上的细藤编灯光线柔和,空荡荡的舞池莫名给人一点落寞的感觉,她在这里唱了将近三年,却很少在白天过来,忽然间生出了几分陌生感。
韩牧从楼上下来,看到林锦就冲她笑了笑,说:“什么风把你吹来了?都快一个月没见你了。”
韩牧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今年大概三十岁左右,据说以前是个业内有名的调酒师。林锦记得自己是在高中的时候认识的他。那时候爸爸不知道在哪里出差,家里给她留的生活费已经用完了,她本来想去个饭店或者咖啡厅之类的地方找个兼职,结果碰巧遇到了韩牧。
那时候韩牧也年轻青涩得很,刚开了一家酒吧却连个像样的驻唱歌手都找不到。门口贴了招聘单,来应聘的也都是一些自带非主流杀马特气息,五音不全却迷之自信满满的人。
他本来打算找一个朋友帮他介绍几个像样的歌手,结果没想到在参加表妹洛涵的文艺汇演时听到了林锦唱歌。
照他的原话说,林锦那时候的歌声纯粹干净,有种直击人心的孤独。
林锦听他说的牙根子都要酸倒了。但是后来没想到在这儿一唱就是三年。这几年如果不是唱歌挣的钱,林锦恐怕早就连一口饱饭都吃不起了。
林锦招了招手,笑道:“韩总。”
韩牧走过去接了一杯水递给她,问道:“都这么久了,什么时候回来唱歌啊?”说着,挑了挑眉,笑道:“你要是再不来,我这儿没了顶梁柱估计要歇业了。”
林锦知道他在开玩笑,翻了个白眼,道:“得了吧,少了我,你说不定生意还更好些。”林锦把两只手比成喇叭的样子放在嘴边,夸张地喊:“啊,那个每天鬼哭狼嚎的女疯子终于走了……”
韩牧没忍住笑了两声,“林锦你这人怎么这么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