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臣告退!”
当初是谁将此人放到洛阳府尹位置上来的?等人退下之后,刘旸心中不禁作想,似乎是先帝挑的人。对先帝的眼光,刘旸一向是信任,乃至崇拜的,然而,如今看来,再英明也有走眼之时。
显然,经此一事,刘旸对宋白是异常不满。同时也不禁想起前任府尹宋准,同是姓宋,这为官办差的差距怎么如此之远。
不过,相比起宋白,更让刘旸为难的,显然还是惹出此次麻烦的刘晔。此事当然是由刘晔引发的了,若非其行不矩,又怎会给人找到利用攻讦的机会,否则寇准胆子再大,也不敢行此等事!
或许是因为刘晔之事,刘旸取消了当日的小朝会,甚至连正常的问政都取消了。但与此同时,他又先后召见了赵王刘昉、尚书令吕端、皇城使王约以及还没正式上任的吏部尚书慕容德丰等大臣。
不管起因如何,过程如何,结果就是,“凉国公下狱”之事成为了事实,而此事在大汉朝野之间的影响,用轩然大波来形容是没有任何问题了,也迅速转移了很大一部分朝臣的注意力,使其成为“封国之议”之外中枢的又一焦点事件。
而两件事都牵扯到诸侯王,天然地被人联系到一起,也凸显出一点,当下朝廷中枢的事务重心就是诸王封国之事。
一大波原本对“封国成本”磨刀霍霍的臣僚,都在事发后调转矛头,把注意力转向刘晔这边。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一定程度上,甚至比封国更容易也更适合拿来做文章。
因为前者,有世祖皇帝的“祖制”在,不论怎么使劲,怎么诘难,都很难在短时间内动摇得了,最终的结果也可能只是争取到一些皮毛的调整。
后者则完全不一样的,影响更加深重,因为涉及到一个极其敏感的政治问题,那就是皇室天然拥有的“司法豁免权”。
皇室、宗室犯罪,世祖皇帝在这方面法律的规定是有些模糊甚至可以说粗糙的,简单到就一条规定,宗室犯罪,交宗正寺论处,而宗正寺如何处置,却又另成一套体系。这对朝廷的司法权威,显然是一种伤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等政治正确式的理念,在实际的法条上却是完全抛弃的。
如此两套办法,久而久之,是必然会产生冲突的,这与宫廷内部那一套独立的体系还不一样,宫规毕竟具备局限性,范围有限,规矩却更细致。
但宗室问题,却是直接涉及到政治法制,其犯的任何事,侵害的都是大汉正常的行政、司法秩序。过去,冲突还不那么明显。
一是有世祖皇帝的压制,谁敢犯事,也是下狠手的,不只是拿鞭子抽,拿板子打,还能里圈禁至死,虽然对龙子龙孙地没有那么严苛也就是了;
二则是早年皇室成员还不算太多,影响的范围也有限,然而等到世祖皇帝后期之时,整个宗室成员已经是大爆发了,仅天家就是一大家子,而将来也只会越来越多,而宗正寺的管理,能否真正覆盖到所有皇族,能否严格执法,其法条又是否该更清晰明确一些。
带着类似的思虑,转移阵地的臣僚们,开始就此展开,踊跃发言进言了,一副为国尽虑、为皇室尽忠的样子。
事实上,就是皇帝刘旸自己,也有所考量,对皇宗的管理,的确要有所收束,不能任其泛滥,否则败坏的是皇室的声望,威胁的是帝国的统治。
然而,大臣们的积极谏言,又让刘旸不得不怀疑,他如此踊跃的机心究竟何在?是不是想要剥夺一部分皇室成员在司法上的特权,以此来限制皇权?如果是这样,那绝对不允许。
但是,皇室管理条例也必需进行一定的改革,对此,刘旸还真陷入了一定的矛盾之中。不过有一说一,刘晔之事,倒也算一个整改的契机,刘旸比较坚定的主意是,绝不能让那些朝臣牵着鼻子走。
相比于庙堂之上那些复杂、隐晦的权衡与角力,洛阳百姓就是兴致勃勃地吃“刘晔下狱”这个大瓜了。身为没有多少反抗能力的被统治者,在面对权贵之时,往往只有卑微仰望的份儿,但反抗权威的“心理”,却几乎是本能。
当有权贵失落,最兴奋的,也都是黔首屁民,便是自己无法勃发,倘有人站出来质疑、挑战权威,也能成为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寇准在此事中,就成为了这样一个角色,承担起某一部分屁民“反抗权威”的寄望。
关于此事的谣言在民间有很多版本,寇准是绝对主角,而其中传得最夸张的一版是这样的:寇判官不惧权贵,秉公执法,带人强闯凉国公府,将杀人罪犯周隼捉拿归案,其后,凉国公为寇判官铁面无私、浩然正气所慑,忧思难安之下,主动到洛阳府投案
似这样的消息,传到洛阳府狱中时,怡然自得的刘晔差点没原地爆炸!这究竟得是怎样的愚民蠢货,才能相信这种传言,偏偏就有人信了,还不少,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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