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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她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四周,然后,她抱着沾满了血污的孩子(她多想给孩子洗洗身子啊!),踉踉跄跄地向楼下走去。

啊,多可怜的孩子!可是……你千万别怨妈妈,看看妈妈这副狼狈样,妈妈也是没有办法呀!

便池黑咕隆哆的,像一座地狱。

不,我不能把孩子扔下去,他是我自己身上掉下去的肉,他是无辜的啊!

理智与情感,责任与痛苦,灵与肉在激烈地抗争着、搏斗着……最后,她用自己的一件内衣把赤条条的孩子裹起来放在便池旁的地板上,她的喉咙在剧烈地哽噎,她颤抖着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号陶大哭着悲痛地走了……第二天早晨,环卫工人发现了这个赤身裸体的男婴,他嘴上沾满了泥土,脐带还未剪断,此时他已奄奄一息,只有手脚在微微摆动。卫生所进行了抢救,但终未挽回这条可怜的生命。

27个小时,一个短暂的生命。

是谁的孩子?

外语系86级学生H。从小失去母爱的H考入大学后,很快与中文系84级学生L谈起恋爱,她沉湎于爱的温暖之中,不久她便怀孕了。

而L毕业后却与另一个姑娘结了婚,H处于极度的痛苦和矛盾之中,她不知该怎么办,她采取了对自己极不负责的做法,一任腹中的小生命一天天长大。

生命的节律不因人的痛苦而停止,怀胎十月,一朝分娩。

H的“死婴事件”引起了全校师生的惊悸,震动了每个静寂的角落,H被开除了,但是那无声的悲音仍在校园里回荡着。

爱情并不要求立即实现性接触,而许多堕入爱河的女大学生却把献身或在对方的要求下实现性接触当作加固爱河的堤防,岂料在大多数情况下却为爱情伏下最危险的一笔。既已怀孕,又采用消极、草率、迟缓的态度对待,直到婴儿坠地方后悔莫及,不能说是无知无法的表现。

悲剧的诞生往往是由于过分的大胆和草率。

4。荒唐的杂居恶人

让人的思想成为自己无谓的灵魂,让那丑恶的力量朝着这里下跪,让圣明裁判这里的一切!

——雪莱

故事发生于成都一所堂堂正正的高等学府,由于少见的荒唐和离奇,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陈新华,一个来自偏僻的川东农村的男孩,个头不高,戴一副与其面庞、皮肤形成极大反差的乳白色眼镜,他倒不一定追求真正的爱情,但他却要有一个异性,以排遣他的寂寞,显示他男性的力量。

林艳,一个来自山城重庆的女孩,聪明伶俐,秀丽端庄,她的家庭是个高知家庭。他高傲、任性,一进校门,无数的痴情者便投寄了无数封情书,而她却追求一种浪漫的惊心动魄的爱情,对于那些痴心的追求者她一概不予照顾。

船至中游,人们惊异地发现那个其貌不扬的陈新华竟完全控制了这场战争夺胜的主动权,人们感到困惑,那么多英俊少年不爱,怎么就偏偏爱上了这个初中就参加过“青龙帮”的“流氓”?

其实,知道内幕的人是不会大惊小怪的。

陈新华虽然不愿读书,却是个心高气傲的人,他一心想出人头地。初中时,死了父亲,他便自由了,随后参加了哥儿们的“青龙帮”,他大开眼界,既参加“组织”的行动,又私自出击,大量的色情小说“陶冶”了他,在潜移默化中他起了变化。后来,他的一个在大学教书的姑姑知道后,便把他接到身边,严加管教,让他好好读书。在这种情况下,陈新华脱离了那个黑窝,开始硬着头皮读书。

机遇把他送进了大学。他陶醉了,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在一次集体活动中,林艳第一次撞进了他的心灵,他为这位气质高雅的姑娘所迷醉。

陈新华深知追这样一位众星捧月的小姐是有困难的。但一种不服气的心驱使着他去闯一闯“禁区”。一天晚上,他跟林艳聊了起来。说实话,陈新华有一股豪爽气,这点颇受女孩欢迎,包括林艳在内。

“我很喜欢一个姑娘,她很漂亮。”

“哟,谁呀?”

“你。”

“我?!”林艳不禁大吃一惊,她对这突如其来的答语感到恐慌。

“对不起,大学期间我不想谈恋爱,你喜欢我,我很感激!”说完她扭头便走了。

这种冷漠的情形,犹如雅科布森的小说《尼尔斯·伦莱》中的女主人公直言不讳地对钟情者说:“我帮不了你的忙……如果你因此而感到不幸,那也只好让你不幸了;如果你因此而痛苦,也只好让你痛苦了,反正得有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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