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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第1页)

程佳华哧鼻一笑,说:“你胆子虽然大,但是太不会讲故事了,尤其是鬼故事。”

但我既然认识不了她,段可也就不会成为我的女朋友了。那她的生死,也就等于跟我没有了关系。

“没吓倒你?”吴林禹笑问了一句。

“你自己看看你讲出的这个故事,还是事件。”程佳华开始分析了起来,“第一,缺少环境描写,你对遇到该事物的时间地点描述甚少,不能在听众的脑海里形成一个直观的画面。黑白无常这种东西,依我看,应该是在三更夜,出现在那种深乡老宅子里才有震撼力,出现在老林子里的,该是孤魂野鬼才对。第二,过程情节不够丰富,不够刺激。你就说遇到黑白无常就跑了,没有花大量口水来讲述黑白无常是如何骇人,是如何挥舞镰刀铁索来套你性命的——”

“服了,服了!”吴林禹打断了他的话,“我就随便瞎扯,你说那么大一套干啥,我又不是写小说的。”

那,是段可成为我女朋友然后死去这个结果好一些呢,还是段可一开始就和我陌路相向更好呢?

“下次讲故事还是让你来。”陈莉姗附和了一句,“这么专业。”

“既然这些情节你都能想到,你还怕个蛋呐?”吴林禹说。

“话不是这样说,要讲出故事来唬人,总得严谨一点儿吧,咱都是有智商,会思考的人。”程佳华有些得意的说。

如果我有选择,当然是段可活下来更好。哪怕只是跟她萍水相逢在高速路上,此生再不有交集。要是我能知道她现在还活在地图上的某个地方,那也是一件幸事啊。

“谁唬你了?”吴林禹看了他一眼,“黑白无常我们是真见过,不信你问他们。”

“真遇到过?”程佳华有些不相信的看向陈莉姗。

“好像,有这一回事。”陈莉姗望着轨道上的铁架子,回忆着说。

但我又否决掉了这个结论。你看,既然假定我跟段可没有认识,没有产生感情,那我还干嘛希望一个和我毫不相干的女孩儿活着?

“我的天呐!”程佳华有些浮夸的叹了一句,“那我请求你们再如实的给讲述一遍,我将以大事件倾听者的身份,洗耳恭听。”

说完他用手指掏了掏耳朵。

马队继续沿着铁路,慢悠悠的走着,除了我,他们三个都在唠嗑黑白无常那件事。这件事情的最直接亲历者——我,却一直陷在那个无意义的“认识段可利弊”的循环问题里。

不知不觉,我们又来到了一座铁路桥上。桥下是一汪面积不大的湖水。看看时间,已快要接近正午。我们就商量着,就在这湖边先解决午饭再说。虽然骑在马背上并不是很饿,但这三餐就像是每天的日程,到了点没吃,就像是少做了什么事情一样。

我们将马匹拴在那个铁架子上,然后翻越铁路,跳到旁边的一条石路上。通过这条石路,我们一路下到满是碎石的河滩边。仔细一看,发现这里更像是一个养殖用的小水库,远达不到湖的规模。

吴林禹的那个迷彩大背包,还是没有舍得丢掉。里边儿的武器被腾空之后,就全装了食物。甚至,他还背了一口锅出来。当然只是一个小平底锅,像是煎荷包蛋的那种。我们找来石块儿、柴火,架上锅,做起一个简易灶台。然后我们启开几个罐头,倒进锅里去。这样,也能在户外吃到较为可口的热食了。

火一生好,一根烟的工夫,香味就从锅里飘了出来。米饭自然是没有,我们只好就着吴林禹分发的压缩饼干,搭配平底锅里的罐头红烧肉。

湖对岸有一头正在低头饮水的老牛。但没有人想打它的主意,因为我们没能力吃掉它。我的意思是,面对一头活牛,我们根本无从下口。

“你说,”吴林禹坐在一块斜石头上问我,“周志宏那小子,现在在干嘛?”

“跟我们一样吧。”我说,“吃饭,赶路,去西藏。”

程佳华嚷嚷着那包薯片有问题,喊肚子疼,就找地方蹲坑去了。

吴林禹点燃一支烟,鼻子吐着烟雾,摇头说:“兵哥叫了我这么久,到头来招呼不给我打个就走了。”

“我要是再碰到他,非练他一顿不可。”他看着饮水的老牛,信誓旦旦道。其实听得出来,吴林禹是想念周志宏了。因为吴林禹几乎每天,有事儿没事儿都要训一训周志宏,比如让他倒水,让他帮忙拿烟,让他洗衣。问其原因,吴林禹说,当兵的时候他的班长就喜欢这么玩,他也想体验体验当班长的感觉。

而他俩,就像是周瑜打黄盖,周志宏从未抱怨过。像是一对活宝。

“就你爱欺负人。”陈莉姗往水里丢了块石头,溅起的水声吓跑了饮水的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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