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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第3页)

我没有学过“抓风辨吉凶”,但这十个人的带来了一股狂飙一般的澎湃杀机。如果是在闹市之中,江湖人行事总会有所顾忌,并且刻意收敛着自己的杀气。此刻不同,山川辽阔,空旷无人,任何人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展示最强大狂野的一面。

十个人越走越快,到了最后,竟然全都施展出踏雪无痕的轻功,全力飞奔,只有双脚脚尖偶尔触地。只过了几秒钟,他们就站在了小广场上。

甫一站定,有人便发出了清越的长啸声,其余九人依次发声,高低长短各不相同,渐渐融合成了一曲铿锵激昂的古调。

这种在战斗开始前长啸助威的方式流行于春秋、战国、两汉、唐宋年间,至今已经很少见到。

秦王仍然身在草中,这边守株待兔的阵势就已经摆好了。

我站起来,五指发力,握紧斩骨刀。

看在连城璧的面子上,我必须站在秦王这一边。

“小兄弟,不要动。”我身后忽然有人低语。

我没回头,脑子一转,立刻听出那是沈镜的声音。

“这是京城燕王府和秦王之间的战斗,外人不知深浅,伸手无益。”沈镜继续说。

“不要乘人之危,好不好?”我问。

沈镜低声笑起来:“乘人之危?如果你真正看过秦王的出手,就知道到底是谁乘谁之危了。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燕王府二十飞骑’只赶来十人,我连三成胜机都没把握,你还要讽刺我们是乘人之危?”

我不知此话是真是假,只得摇头:“沈先生,你这样说的话,我就先坐下,做个鉴证。”

沈镜从我身后绕出来,跟我一起,并肩坐在柴堆上。

“要不要啤酒?”他从口袋里掏出两罐趵突泉黑啤,“从咖啡馆里拿的,边喝边看戏。”

我接过一罐,砰地一声启开。

沈镜对我没有敌意,所以啤酒是干净的,我很放心。

“小兄弟,我们只看,不动手,可以吧?”他问。

我点头:“好。”

他向我举起啤酒:“豪爽,走一个。”

我们碰了碰啤酒罐,各自喝了一大口。

“什么时候有机会去京城?我请你吃烤鸭、喝啤酒,酒肉管个够。”他说。

我叹了口气:“沈先生,我其实无意卷入江湖纷争。如果单纯吃肉喝酒,我可以奉陪你到天涯海角。只不过,你是燕王府的人,千里迢迢到济南来,不会只是为了跟我拉关系吧?”

沈镜大笑:“有何不可?小兄弟,你是个有趣的人,也是个有实力而又特别谦虚的人。除了燕王,你是唯一一个让我老沈愿意贴钱交往的人。咱们今天就一言为定,将来如果你愿意进京发展,老哥哥我第一个挺你。”

这句话听得我心里热乎乎的,我们再次碰了碰啤酒罐,但来不及张口喝酒,一个小小的红色光点便出现在沈镜的额头正中。

那不是恶作剧,而是长枪瞄准镜上射出来的标尺光点。

我来不及多想,一把推在沈镜肩上,令他侧跌出去。

啪、啪啪,一连三响,有三颗子弹擦着我的手臂飞过,在七米外的小广场上激起三次扬尘。

我也不敢怠慢,滑下柴堆,就地一滚,躲在一根枯树干后面。

“好枪法,可能是你小女朋友来了!”虽然遇险,沈镜却不慌张,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调侃。

“谁?”我一边反问,一边谨慎地蜷缩身子,避免遭到枪手第二轮连射。

“连城璧,连小姐。”沈镜回答。

我摇头苦笑:“别开玩笑,她可不是我女朋友。”

沈镜正色回答:“小兄弟,我没开玩笑。你想想,如果有这样一个女朋友,再有秦王那样的老丈人,你在江湖上马上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最短的时间成为炙手可热的年轻一代领袖。这样,至少会少奋斗十年。而且,最重要的,你又没什么损失。连小姐那么漂亮,又那么能干,这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姻缘啊……”

啪啪,两颗子弹射中了沈镜旁边的树干,一寸厚的树皮被轻易地掀掉。

“靠,这么狠,把媒人射死了,好姻缘也就拉倒了。”沈镜嘟囔。

从子弹射击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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