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里不是空的,有些速食品和能量饮料,莫谦摸摸肚子,去下了一包速冻水饺。
他心里一直惦记着要给骆景修打电话,但真正拿起手机,拨出熟记于心的那串号码,已经是三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
要怎么说呢?上午的见面实在说不上成功,要不要先道歉?
莫谦做着心理建设,结果手机那边没有接通。
他不死心,隔了一段时间又拨了一次,依然如此。
第三次的时候,电话接通,莫谦酝酿了半天,一句“对不起”还没说出口,那边已经猜出了来电人。
“莫谦?”是骆景修的声音。一如既往,冷静,克制,没有一丝波动。
因为耳机的缘故,这声呼唤就像在耳边,似乎比今天见面的距离还近。
“是我。”莫谦深吸一口气,正要说什么,便听到电话那头变成了忙音。
竟然是被直接挂断了。
第6章小猪尾巴和红油猪耳朵
莫谦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被人挂过电话。顿时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连拨了五六遍,最后终于成功被骆景修拉黑。
莫谦有点傻眼,虽然他真正的恋爱经验其实不怎么多,但刚回来第一天就被企图重归于好的对象拉黑,怎么想怎么都是不妙的展开。
“还是以前可爱。”莫谦喃喃地说,将手机丢开,朝后一仰,躺在了床上。
今天起了个大早,之后也没闲着。他早有几分困倦,但还有事情没做完,又惦记着找骆景修的事,本想躺一会儿就起来,可或许是因为萦绕周身的气息实在让他安心,不知不觉,竟渐渐迷糊起来。
主卧室的床异常舒适,莫谦整个人小动物一样缩在蓬松的被子里,半梦半醒间寻找着骆景修的气息。
他在梦中回到了两人初识的那天。
那时莫谦刚刚毕业,他在大学期间已经有了几部作品,拿了几个颇有分量的奖项,其中有一部作品票房也不错,让他又狠狠火了一把,名气已经碾压同生代,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
换成其他人,年少得意,此时必然多少有点膨胀。但莫谦并不是一般人——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十六岁成名的他少年老成、低调沉稳,而是因为他平时就是一副自信心过剩的自恋样子,实在已经不能更膨胀了。
正值九月十日,他回学校看望恩师路茗教授。
学校附近有一家熟食店,卤味做得一绝。路老师最喜欢吃他们家的小猪尾巴和红油猪耳朵,莫谦特意绕了点路,准备买点当中午的下酒菜。
进了那道熟悉的门,熟悉的卤味香气铺面而来,这是最具人间烟火气的,无论多么高雅的食客,嗅到浓郁肉香的刹那,都忍不住口水的疯狂分泌。
于是,在一堆肘子、猪蹄、猪尾巴,和一个硕大的卤猪头之间,莫谦看到了一个与周围的气氛格格不入的少年。
他站得笔直,身姿挺拔,神情肃穆,长长的睫毛垂着,露出的侧脸写满了严肃认真。总之,整个人像是在实验室做着某种高精度的实验,而不是在熟食店挑选最肥嫩的猪尾巴。
长得真俊。这是莫谦的第一反应。
他见过那么多俊男美女,但第一眼看到骆景修,就留下了深刻印象。骆景修身上有种特别的气质,像冰雪般淡漠而圣洁,哪怕不声不响站在那里,都会自然而然成为人们视线的中心。
莫谦觉得很有意思。
在熟食店,他遇到了一个冰雪一样的少年。
老板拿出一个签名板,笑眯眯地请少年签名。少年淡淡地看了一眼,礼貌地摇头拒绝:“我还不是演员。”
老板笑着说知道,还要说什么,一抬眼看到戴着一副硕大墨镜的莫谦进门,顿时笑得更开怀,连连招呼道:“大明星来了、不对,你小子现在是影帝了啊。我在电视上看了,最佳男主角——嘿,厉害!”
说着,他给莫谦装了个硕大的肘子,颁奖一样递给他:“祝贺你!赵哥一点心意,也给你发个金肘子奖!”
“那可谢谢赵老板了!金肘子一出,那什么金这个、金那个全都得靠边站!真香啊,这绝对是我收到的最牛逼的大奖了,还是咱赵哥厉害。”
莫谦几句话把熟食店老板逗得直笑,连眼睛都快看不见了。双手接过大肘子,莫谦问:“对了,还要我签名么?我特意又练了练,现在签得比以前还好!”
又对那少年解释道:“赵哥这店可不一般,演艺圈多少成名的大腕都爱吃这口。赵哥有个习惯,遇到咱学校的学生,都要留个签名,你看那边墙上全都是。仔细找找,半个娱乐圈的演员都在这里了。”
那少年还是冷冷淡淡的,漆黑的眸子如同浸水的墨玉,清凌凌地朝墙上一扫。
整面墙都被各式各样的小镜框装饰起来,其中最显眼的就是大大的“莫谦”二字。这人签名的时候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写得奇大无比,还用的超粗记号笔,非常吸引眼球。
“你签名的时候可以写大一点。”莫谦还现场热心传授经验,“有一次,一个咱学校毕业的知名导演过来买猪蹄,一眼就看见我的签名,我因此多了一个试镜机会呢。”
少年定定看了他一会儿,目光里看不出什么,只是依然摇头:“我还不是演员。”
“知道你不是,但以后不就是了么。”店老板笑道,“我看人看了这些年,不会错的,小兄弟你以后一定会红得发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