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叫做玫瑰,十分严厉。她腰板挺得笔直,但衣服总是空荡荡的,一副瘦瘦小小的样子。头发稀疏,斑斑驳驳掺着一半的白发,眼窝深陷,黑黄的皮肤上沟壑千重,嘴角向下,永远都在板着脸。
但她面对织麦时总是柔和了神色。
织麦是班里第一,被寄予了厚望,但这远远不够。
小镇太多人读了义务教育就辍学,敷衍完这几年就去打工,所以排名并无意义,织麦的竞争力不大。
班主任教的语文,偶尔兼职别的科目,总喜欢从讲台上下来,到学生的课桌旁讲课,从这一头走到另一头。
织麦是语文科代表,文科极有灵性,班主任尤为喜欢她。课上常常念她的作文,多次倡导班里同学向她学习,每一次批语都比别人多两行,在她打瞌睡的时候还会到她面前轻轻地敲桌子。
有时候,家里忘记给织麦午饭钱了,班主任得知后便带着她回家吃饭,让她免受胃疼之苦。
班主任极爱玫瑰,爱它的鲜艳与带刺,曾不止一次地在班上讲过她改名的故事,但是她的家里却种着一大堆的月季。
织麦耿直道,这些并不是玫瑰花,老师被骗了。
班主任有一瞬间的愕然,然后便是羞涩笑笑,拍拍学生的头:种都种了,外形也差不多的。
她本名十分普通,但她不服于命运,成年后便毅然决然去民政局改名。
班主任非常喜欢诗,经常摇头晃脑地念,沉醉其中。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古来圣贤皆死尽,惟有饮者留其名。
织麦也很喜欢诗仙,那是一种扑面而来的狂妄与自由,这是她生下来就没有的东西。
可惜,理想是洒脱的李白,生活却是窘迫的杜甫。
小地方读书,没有资源和名师,除了刻苦还是刻苦。
就算执行严格的准军事化管理,按照惯例,这所学校能进县里最好高中的不超过5人。
哪有什么穷且益坚不堕青云之志呢,女人的成长路上全是诱惑。
校长找到了织麦,许诺她能顺顺利利进当地最好的高中。
男老师好像很为难,欲言又止,眼神复杂地看着织麦,艰难地吞了口唾沫,终于提出了要求:只要她今晚跟他们一起去吃顿饭。
学生天然地相信老师,全心全意相信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一顿饭而已,就能保她升高中,再简单不过了。织麦没想那么多,很快跟着上车了。
这是她第一次去这么高档的酒楼。
到了包厢,她才发现不对劲。
包厢门口把持着保安。
包厢里面全是男人跟女学生。
男人衬衣黑裤,或是西装革履,身边都坐着一个女学生。
织麦不是年纪最小的,最小的是坐她旁边的一个五年级小学生,红领巾还塞在口袋里,鼓鼓的,露出一个红色的角。
她们都是来陪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