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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2页)

我挥手阻止他再说下去,扔了一把突击步枪还有一些子弹给他,随后上了悍马车,这时却听见有人叫着:“先生,先生,能让我搭车吗?拜托了!”我停下的原因,是因为他说的是中文,说话的人手脚并用一路爬了过来。

他抬起头,不到三十岁模样的拉美人,满是污垢的脸,其实长得算帅气了。只不过那身被撕得破碎的西服,却让他异样的狼狈。他爬了起来,深深地弯下腰:“请先生无论如何,一定要捎上我,我布鲁斯,必定会报答先生!拜托了!”

我没有说什么,他说的话,如果是在我碰上老孙以前,也许我会被打动。但现在我已对人们说什么没什么兴趣了。我更相信自己的直觉,我不喜欢这家伙,甚至我想马上拔枪干掉他,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会说话了。但此刻我心里泛起一个古怪的念头,挥了挥手让他上车。

只见布鲁斯打开车门,又弯了一次腰,才诚惶诚恐地爬上车,就在他要关上车门时,一张俏丽的脸带着泪痕挡在车门那里,急急地说着一连串的话,大约是西班牙语吧。那是个文弱的女人,应该是拉美和亚裔混血,长得还不错。尽管我不喜欢布鲁斯,但就如同见到一只漂亮的小狗在脚边哭泣一样,面对这个女人,我不免动了恻隐之心。

谁知就在我要招呼她时,布鲁斯已一脚把她踹飞出去,那张英俊的脸扭曲得比我的头骨还狰狞,嘴里狠狠地骂着一些语句,夹杂着一些粗口之类的。那个女人摔倒在地上,嘴角溢出一丝血,不知是咬破了嘴唇还是伤到什么地方。没等我问,那布鲁斯回过身来向我弯腰说:“我的妻子,左照,她太不懂事了!先生请原谅她,没有得到先生的许可,就想上车,这实在太无礼!”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向那女人招了招手,她含着泪爬起来走到车边,我指了指身边的座位,她惊愕望着我,直到我点了点头。她在欣喜若狂上车之前,还仔细地拍打身上破碎的OL套装,尽管那对她的衣着并没怎么改善,但小狗会作揖,主人总是开心的。很不幸我也是一个低俗的人,所以我也不例外——事实上,我发现自己在装腔作势,尽管没了脸皮,但我内心深处,我还是戴着面具。

意识到这一点,让我有点不快。现在她坐在我身边,明显对我那白森森的头骨感到恐惧,却又不敢挪开,大约是怕惹怒我,这让我很爽。

悍马奔驰在公路上,我叼着烟,不时打量旁边两个一直在发抖的乘客。我活动了一下颈椎,刚才那个高个子的腐尸力气真的很大,突然间我发现有点不一样,对了,我的眼睛,我随手拍下倒后镜,愣住了,我那本来空无一物的眼眶里,有两点东西在跳动,红色的小火焰,代替了眼球。

这让我看起来更加恐怖,并且更夸张的是我左边的脸浮现着一些类似希腊符文一样的东西,它们时隐时现仿佛从骨髓里浮出来一般,有一种晶莹剔透的光泽,如同骨头上的刺青。我狠狠地踩下刹车,轮胎在路面急剧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那两个乘客尖叫着,差一点就撞到挡风玻璃上。

我缓缓地转头望向他们,往车外一指,他们两人如避开瘟神一样,连爬带滚地下了车。我用力地关上那边车门,拉下连体衣的拉链,果然不出所料,刚被十字架烙到的左肋骨引发了全身的痛楚,从左肋到左手到左侧头骨、左侧盆骨最痛的这一片,全都出现了这种花纹,这些符文看上去,如同那些上好的洁白古玉的光泽一样,明显和右边骨头的白森森不同……但那他妈的不是古玉啊!那是老子的骨头啊!

我现在算是个什么?一个披着长发,眼里闪着两点火焰,左边骨头出现了符文的骨架子?噢,不,左脚还没符文……总之我是说骷髅不像骷髅,说腐尸不像腐尸,就算是受辐射的变异生物,也没变异成这样的啊!天啊,我不知道就算找到DNA再造机,会再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方向盘上抬起头,天已黑了,我下了车发现,那两个乘客还缩在车边。妈的,我一把扯起那个布鲁斯,甩下手套露出左手那布满了符文的手骨,古玉一样的手骨,我望着这家伙只觉得我很饿!我想对于这个家伙,因着我对他的厌恶,杀他,用他来满足我的饥饿感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这就是丛林法则!

他看着我把那只布满符文的左手慢慢移向他的头顶,他失禁了,哭泣着说:“阁下,阁下,不要杀我,你杀了我也没有用啊。难道你杀了我你会开心吗?我只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而已,你要杀,也得杀那些让人恨得牙齿发痒的家伙,那样才是英雄的作为啊,不要杀我啊……”

我扔开他,不是因为他的话,我不是编剧,杀什么人才让大众爽,与我无关。自从醒过来,我干掉了不少生命,不论是变异生物,腐尸,还是人,没有一个是为了爽才杀的,而是我必须杀他们,他们影响到了我的生存。

但这个布鲁斯没有,尽管他的行径让我觉得恶心,尽管我让他上车就为了找个借口杀他!但如果我这么无缘无故地杀了他,我能对自己说,我还是一个人吗?我又不是腐尸,只有腐尸这种变异生物,才会有攻击人类的天性。

我是人,我是人……我不停地在心里重复这句话,我不是一个什么英雄或者伟人的坯子,但在这个废墟里,如果不坚守点什么,我会活不下去。我想坚守我的小雀斑,没有守住,她去了;现在,我必须坚守这条底线,我是人。

望着黑夜里远处无数点绿荧荧的光,我知道那是变异后的狼狗的眼睛,它们似乎不必坚守什么吧?我有点心酸,不知为什么,就是有点心酸。

布鲁斯的身上,有一件近乎神器的玩意儿——核爆以前,街上到处有得卖的PDA,也就是便携式掌上电脑。

不过PDA的概念,在这个时代已经演变得和二十一世纪这玩意刚发明时有点不同,只不过人们还是习惯于这么叫罢了。这个PDA只有一个男用指环大小,布鲁斯和左照,跟老孙一样,核爆时刚好在地铁里,并且没有处于核爆中心地带。当然,这个戴在手指上的PDA能保存下来,仍是一个奇迹。据他所说,当时躲在那个地铁站台里的人不下一千,许多人纷纷在抱怨PDA和手机都坏了。

但是布鲁斯手上的这个玩意,虽然可以使用,也是坏坏的,有许多功能失灵了,比如说无线网络,也许是因为发射塔倒塌没有中继站的原因吧?谁知道?记事本这样基本的功能还是可以用的,但我是绝对不会在废墟里用这时灵时不灵的PDA来记事的。当然还可以听里面十来首吱吱歪歪的西班牙语歌曲,不过我不喜欢这种曲调,一到手就被我删了,最后就只能调出地图软件了。

而这对我来说,也足够了,我决定先去医院,因为那里一定会有大型的DNA再造机,然后再去一趟大使馆,不论如何,去看看。我也不想进去,就是想去看一下。我讨厌这片废墟,没有的士,没有地铁,没有凉茶可以降火,没有鱼蛋面,没有炒河粉,没有肉夹馍也没有东坡肉,更没有土笋冻或乌龙茶了,连被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汉堡包和炸鸡翅也没有。满街都是腐尸和变异动物,人类统统把自己包在厚厚的作战服、防护服,或者可以遮蔽射线的长袍里,如果不是不想以骷髅的形态死去,我早就用胁下的白银手枪结束自己了。

我确认了医院的方向,按地图上来看,也就向北十几公里的距离。我刚想校正一下大使馆的位置,这部PDA突然冒出了火花和电弧,我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的手骨上燃烧起来,而我除了扔开它,一点法子也没有。

不过这对于我而言,也是足够了。

烧了一堆营火,他们两人围坐在那里,我独自坐在黑暗之中。以前几个老哥哥一再地和我讲过,黑夜中坐在火堆边,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当靶子。当时我和他们一起去旅行,总觉得避开营火的他们很变态,而现在在这废墟里,我想小心一些总是好的。尤其,天知道那美丽而邪恶的海伦纳什么时候会出现?

我脱下手套点了支烟,把烟头笼在袖子里慢慢地吸了起来。一条变异后牛犊大小的金毛巡回犬,跑过来吻了吻我的手骨,我并不惧怕变异狼狗,并且它们变异后身体没有腐化,不像腐尸那样散发着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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