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极大的不满意。我说该请的亲戚还是要请的,我们家礼尚往来,跟亲戚们相处的都很融洽。如果有了小孩子,升学结婚什么的,都要有良好的氛围,不能跟谁都不来往。我想我表达的很清楚了。
“要什么孩子,要那么多孩子干嘛?你不是都有孩子了吗?”
我不想说我的孩子金裘身体出状况了,我总觉得说出来,就像是在歧视自己的孩子。我说我喜欢孩子,有两个人共同的孩子,家庭更幸福。久久也说,要孩子干嘛。这让我把自己的感情敷衍了事、想蒙混过关的想法再次被惊醒。
有一天,我心里有一点烦,想看见他。谁知道呢,女人会把男人当成精神支柱,每分每秒都要想着他。我时时刻刻想着的人当然是青途了,可是他在哪呢?我一直都没有找到他啊。如果一生都找不到,我也不能一生都不成立家庭吧?我就想找久久,说说话,转移一下注意力,这样就不会感到孤独了。谁知道孤独会不会蝶变,真的攒成蝴蝶了,还抓得住它吗?
走到门口了,却还在想着该不该来。我听见门里面有小孩子的声音。久久的妹妹跟她的孩子也在吧?来得真不是时候,这样,我们就没有独处的时间了。还要不要进去呢?返身想走。其实我是爱青途的,为什么要来这里?抬脚要走,又想,既然已经来了,带着孤独,怎么又把它带回去了?我正在想着,我听见屋子里的小孩喊久久爸爸:“爸爸,我们出去玩吧!”久久说:“好啊!”他打开门,我们撞个正着。他讪讪地笑着。我惊谔。他顿了顿嗓子说:“这是我儿子景珀,他妈妈病逝了。”我缓过神来:“景珀,你好!”我跟小朋友聊了一会,给他讲故事,相处得挺好的,小朋友挺懂礼貌的。久久看着我们,幸福的笑着。我是怎么走出屋子的呢?心里空落落的。我比较喜欢观察周围景物的喜怒哀乐,从它们的情绪里寻找我自己的情绪
。这么年轻,婚姻是无效的,金宠病逝了,孩子身体及心理都是有问题的,心中所爱不知下落,在第1集里出现了第100集的内容,我的人生不寻常。我不知道我该用哪种表情来传达我的情绪。
走向车站,天色快黑了。我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目光呆滞,怀里抱个很大的布娃娃,坐在椅子上。我想把她的布娃娃抢过来,我把它抱上,我真的就是这种想法。我对疯女人充满了同情。公交车开动了,我离那个疯女人越来越远,离她怀里的布娃娃越来越远。我在车窗上哈了一口哈气,窗外景物出现了,但很快就消失了。世界变得很小,像只雪糕,舔几下就没了。真希望布娃娃可以带她回家。
什么也不要想,进到宿舍先用热水洗个脚,脚舒服了,就是思想舒服了。然后打开电热毯,被窝里温暖,就可以不用管现在是什么季节了,也不用管有没有男朋友,被窝离我最近,跟被窝搞好关系,什么都解决了。睡吧,睡吧,不然还能怎么办?那么多地图需要要去画,泪水不能轻易落下来,一滴泪水落在地图上,一个县都要被打湿。湿过的东西都会有一外印记,那样的县多么凸凹不平。
宿舍里的几个小女孩20岁左右,刚从测校毕业,每天晚上追剧到很晚,她们以会说电视剧中的外国话而自豪。如果论外语,难道我白见秋会比她们差?我最爱的人青途说汉语,我为什么要说外国话呢?文字是有灵性的,我要让长草的地方都说汉语,见证我跟青途的爱情,我跟我爱的人,就用汉语相爱。当我早早入睡时,她们都还在哇哇乱叫的声音中发神经。某国语言女生都发哆,仿佛穿上了掉了跟的高跟鞋似的,男生简直像野兽在白天踩到钉子大呼小叫。法国作家阿尔封斯·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在1912年被首次翻译介绍到中国,从此,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它被长期选入我国的中学语文教材,超越了不同时期、不同意识形
态的阻隔,成为在中国家喻户晓、最具群众基础的法国文学名篇之一,它甚至可以作为都德的代名词!一代又一代的中国读者,通过《最后一课》,了解到“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最清晰、最严谨的语言”,懂得了“当一个民族沦为奴隶时,只要它好好地保存着自己的语言,就好像掌握了打开监狱的钥匙”。我敢保证,连我的赗子都是爱国的,追外国剧并不是不爱国,主要是过了12点,还在打扰别人睡觉,就是不爱同事,不爱同事,就是不爱国。在一个雷雨天,黄婉婷竟然让我帮她打伞,她在接她外省男朋友打来的电话。她男朋友那边是晴朗的天气,而我们这里是雷电交加,他们俩你浓我浓甜蜜地交谈,雷声响了,我吓得把伞扔掉,她就笑:“捡起伞啊,白姐!”我捡起伞大叫:“你不要命了,雷声这么大,你还打手机!”她不想活,我还想活呢。他那个男朋友也真是差劲。说不定她男朋友是块豆腐,而且是一块用狗屎炖过的豆腐。黄婉婷当着我们三个室友的面,在床铺上,经常作出咂嘴的亲吻声,情话也是相当的奔放,我们三个相当的不舒服。我还算能忍受,另两个就经常发出嘲笑的声音。另两个女孩子是一对反义词。一个叫施施,一个叫初音。施施长得很高,是我们女绘图员中最高的一个,是一棵树上长在最高处的叶子。它当然是招展的,她不但招展,她还招风惹火。我们宿舍外面无人时,施施就光着屁股走来走去,我们几个就呵呵地笑。这招展的树叶,每根毛都清清楚楚。我进测绘局的第一天,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黄婉婷,她带我去宿舍,她戴着眼镜,明明是桃南省的口音,非要说成普通话,简直就像在眼镜上吐了吐沫,雾里看花的理解着她口中的每一句话。她带我走上二楼,然后就看见了施施。施施在哪里,镜子就在哪里。当时,施施在照镜子。她说话的时候,眼睛还是在看镜子,仿佛一眼不看镜子,脸就找不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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