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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第4页)

“短篇不记得,长的叫《和尚抢书》,写一大群和尚去抢一本经书。”

“有没有存稿?”

“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

我说:“我把这些线索记下来,万一读者之间有人剪下,看到了也许会寄给你。”

“谈到旧稿,就像老友重逢,很有趣的。”倪匡兄说。

“还在什么地盘写稿?”

“那是写作最旺盛的时期,什么都写,《大公报》上讨论一本小说,我也参加一份,投稿批评,结果也登了出来,虽然也没稿费。”

“听说你在《工商日报》上也有个专栏?”

“对对,每天一篇,一千字,有八块钱赚。”

“那时的八块有什么用?”

“哼哈,八块可是不得了了,和李果珍拍拖时,三块钱看电影,吃五块钱的饭,还有四个和菜呢,所以那个专栏叫做《生饭集》。”

“生饭?”

“是呀,写写几个字,饭就生出来了,不叫生饭叫什么?还有另外一个意思,上海人骂人,说你是吃了生米饭?我的专栏每天都在骂人,这个栏名用得恰到好处,哈哈哈哈。”

第一桶金(1)

“你正式的一份长工,是在《明报》,我们就从《明报》谈起,你是怎么认识金庸先生的?”我问。

倪匡兄说:“我在《武侠与历史》的文章愈写愈多,中篇长篇都有,在《明报》成立第二周年的酒会上,应该是一九六一年吧?见到了查先生,他就叫我到《明报》去做事。”

“最初的薪水有多少?”

“六百三十块一个月,由沈宝新先生发的,其中有一张五百块的大牛,香港人叫棉胎的,真的像被子一样大。拿回家后,和倪太两人拚命往墙上刮。”

“刮墙?”

“是呀,看看是真的还是假的。”

“刮墙怎么会知道?”

“往涂得粉白的墙上刮,真的会留下一点点的颜色,假的一点也留不下,真奇怪,用过棉胎的人都知道。”倪匡兄说,“刮出颜色,当然又笑了三天。”

“到了《明报》,第一件做的是什么事?”

“当年是武侠小说的全盛时期,报纸上除了查先生的文章之外,需要人写大块头,二千字左右的。找不到人写,就叫我写了。”

“记得叫什么吗?”

“《南明潜龙传》,一连载,连载了几十万字,还出了书,查先生难得地替我写前言,他说看了一定会满意。这本书后来还有人记得,批评我写得一塌糊涂,我承认。我没有说自己的文章写得好,看得下去就是嘛。”

“后来呢?”

“后来愈写愈多,报纸上已经有两篇武侠小说了,还要写一篇新派的,所以要用很多不同的笔名。”

“薪水照旧?”

“不,查先生很大方,另给我十块钱一千字,但是合同订得很怪,十块钱之中,有六块是稿费,四块是版权费,今后出书,公司不必再付。”

“什么叫新派武侠小说?”我问:“不是科幻吗?”

“就是用现代的人物罢了。我写第一篇就用卫斯理当主角的,一点科幻成分也没有。”

“后来怎么变为科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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