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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2页)

“谁在外面?是小店子你吗?太好了,你快进来,我和宋姐姐她们正琢磨事情呢,你过来帮着看看。”

店霄一激灵,心说现在就让自己进去看?那可坏了,万一这几个人正研究到某个地方,衣着方面有所欠缺,自己岂不是再也忍受不住?不行,先离开吃点冰再说。

想着想着,店霄就要逃走,门却被人从里面拉开,大小姐穿着一件兔子的睡衣,她的那两个兔兔明显鼓出来,小脸兴奋地红扑扑地就跑外面,拉着店霄便往里去,店霄一咬牙,心道,怕什么,她们女子都不怕呢,自己一个堂堂男子汉还怕这个。

“小店子你看,这个怎么样,看看这颜色深浅搭配的,是不是特别好,刚才宋姐姐就说了,要让深浅自然,这个东西就是累人,针线一上一下,一进一出,还要套着扣才行,后面的时候两股线来回穿插,要用嘴叼住,套出来这个小圈地地方不能咬实了,否则容易坏,舌头也要往回缩,碰湿了以后耽误不少事情呢,看看漂亮吗,现在我还不太熟悉,等过两天,我就把你做的那几个娃娃都弄成这般模样,抱在怀中柔柔的,大小都要弄,慢慢就熟悉了。”

拉着店霄进来的大小姐,从床上拿起了个布娃娃,上面用颜色不一,深浅相异的线套出来一个个小圈,就象店霄曾经见过的一种娃娃身上的绒毛扣一样,一环套一环的拼出来各种图案。

“怎么样?小店子你到是说句话啊,人家可是学了好一会儿呢,就这样宋姐姐还夸我聪明呐,我聪明吧?其实我觉得这些都是宋姐姐和玉儿、婉儿以前就琢磨好的,我拣了便宜,真正聪明的是她们,小店子你说对不对?”

大小姐见店霄一脸痴呆模样地看着那布娃娃不说话,用手指头捅了捅他声音稍微大些的问道。

店霄面部表情非常丰富,撇着嘴,不知是哭还是笑的模样说道:

,你们都聪明,太聪明了,就我是傻子,我白上那么哦。你们先连手带嘴地套弄着,我去喝杯冰水,这天好热啊,刚才可能是被火烤的吧,继续,你们继续,不用管我,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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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爽的风在清晨缓缓吹过,不经意碰到了一滴在树叶尖上闪动着的露珠。使它挣扎了几下无果以后,映着太阳,与树叶与地面之间,展现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刻,进到了泥土之中,为勃勃的生机和翠绿,贡献一份力量,而其他的同伴或许会慢慢飘到天上。变成那悠悠的云,再化成雨滴,与它相聚。

在这一个美丽的早晨,在这一个充满绿意和希望地早晨,昨夜被大小姐侍侯如愿的店霄却依旧在睡觉,同样连续放松了几次的大小姐也是没有醒来,两个人就那么相拥着,任阳光透过窗户洒到他们的身上。如果仔细倾听还能够听到‘你们都聪明,知道用嘴套用,就我傻子。以后再也不上当了’的呢喃。

直到日上三竿,想起了还有任务在身的店霄方才在睡梦中醒来,亲了亲大小姐那一副安详微笑的小嘴,又在她身上敏感的地方摸了摸,几下就把她叫醒。一起起身穿衣下地准备梳洗吃饭。

“小店子,你个大坏蛋,不好好叫醒人家。把人家弄得不舒服,恩,那个魏秉辰让你去买布是什么意思啊?难道真有那么傻地人?买三千两的东西就送五百两?可我就是想不明白了,这布没有私卖不许的一说吧?买回来了又能如何?就不信有衙役过来要布引?他们是如何打算的呢?”

大小姐嘟着嘴儿,把店霄刚才碰过的地方搓了搓这才好受一些,一件件往身上套着衣服对店霄嘟囓着,不时调皮地拉一下店霄的衣服,不让他穿好。

“谁知道呢?只有去买了才能明白,这次我一个人去,你在家把这边给照看好了,我赶车快点走,大概五六天就能回来,找几匹识路的马,我就直接睡在车上,不耽搁。”

店霄终于穿好衣服,拉过仅仅穿上内衣的大小姐给她快速地往身上套其他衣服,嘴上安排着。

大小姐乖巧地点着头:

“恩,那你要小心了,要是遇到有人威胁你,你就先下手,杀些人没什么的,在炎华不会有人治你的罪,哪怕是误杀也无所谓,我正好这几天跟宋姐姐她们学些别地东西,等你回来。”

匆匆吃过早饭,店霄在大小姐注视下,把马车赶得越来越快,渐渐远去,怀中揣着三千两的交子,身上的腰间挂了不少零碎的东西,那车辕下的凹槽中扣着一根乌黑地三棱刺,挥动起缰绳,大声地唱着歌,在蓝天白云下拉起一道孤寂而又自信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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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水县和远山县的名字相近,却并不是挨着地,两个县中间要隔上三个大县的距离,从客栈的地方到那边,赶着车一个来回也要四、五天,加上买布,店霄琢磨着六天或许才可以。

连续赶了两天的路,终于是抗不住困倦,在车上任由马匹沿着路向前走,店霄则保持着半醒半睡的样子,侧着肩让太阳直接照到身上,只在头上带了顶草帽。

“车把势,嗨!车把势,等等,等等。”

店霄正在想着大小姐能够和那个宋姐姐学到都少关于那方面的技巧,并且如何用在自己身上的时候,路过的一棵大树下就有人喊着跟着跑来,并且离这信步而走的车子越来越近。

“吁~!谁,谁呀?不知道打扰别人睡

迷糊中的店霄拉住车子,一只手自然地放在腰间,不满意地嘟囓着,后面赶上来的人明显没有听到他这句话,紧跑两步半个身子搭在另一边的车辕上,连续喘上几口气,看清的店霄的模样说道:

“原来是一个小哥儿,跟小哥儿商量个事儿,让我搭一段路如何?坐在这车上,用不了半天的路就能到远水县,让我走,那就得走一天半才行,路上的干粮吃没了,饿着挺到地方,人也就差不多了。”

店霄仔细看了这人一眼,三十来岁的年纪,长的比较壮实,看那自然搭在腿上的手掌处的老茧,和那晒得黑黑的面孔,感觉象是一个庄稼汉,身上除了一套打着补丁的灰蓝色衣服外,就只有一个干瘪了的搭子,一头应该是装着钱的地方被他握在手里,空出来的这些想是用来装干粮的,感觉没什么问题,点点头说道:

“这位大哥上来便是,出门在外的谁没个难处,我这里还有不少吃食,你先就着水吃些,大哥可是从外面来的,熟悉远水县?”

说着话店霄从车上的一个大包里拿出了些水和夹着咸肉丝的干饽饽,给这个人递了过去,这人或许是真的饿了,一点都没有客气,先喝上一大口水,连着咬了两口饽饽,嚼在嘴中眼睛一亮,‘呜呜’地说道:

“好吃,小哥还有这好东西?可享福了,我可不是从外面来的,我本就是远水县的,是出去做事情回来的,不知小哥这是要去哪?”

“好吃大哥就多吃些,我这也是要去远水县,大哥既然是远水县,可是知道那边有个万利布庄?”店霄见有个那边的人,高兴地打听着。“小哥要去那?那可要小心了。”

第十一部 山清水秀白云悠 第四十一章 买布之人都得死

着这个人满脸严肃又带着些担心的样子,听着他说的店霄脑海中刷的一下就出来了许多幅各种各样的图,并把所有能够发生的事情和一些主要人物的对白都勾勒了上去。

从车上的另一个包裹里面掏出了一个小罐子,揭开上面压着的封,给这个人递过去说道:

“这位大哥,你尝尝这个咸菜,味道不错的,我一直都舍不得吃,要说这出门在外的却是不容易,我这次过来想跑些买卖,却是没想到人家说的远水县万利布庄还有烦心的事情,这人生地不熟的,真不知道如何办才好。”

这话一说,表达的意思是再明显不过了,那个人却好似未闻一般,到是对那小罐子里面装的东西比较热心,也不客气,接过来跳下车在旁边的树上随意掰下来两根树枝,搓掉外面的青皮,露出里面那白色的芯子,在嘴上一抿,就从罐子中夹出了一块咸菜,尝到嘴中又咬一口夹着肉丝的饼,满意地点头说道:

“好吃,这一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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