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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吃饭吃得非常尽兴的余容在饱餐过后看着葫芦他极其自觉地收拾起桌子上那些碟子饭碗,她再一次感动了。。。。。。比起寇仲徐子陵,眼前这个才是宝呀!之前稳稳居于余容小盘友心目中好男人位置第一的李靖李药师迅速跌落到第二名,或许在将来的日子里,还有望跌倒第N名的机会。。。。。。  她也觉得不好意思了,跟在新好男人背后自觉地擦起了餐桌。并打算泡壶茶水,和葫芦好好聊聊天。  沟通是人与人相处之间的桥梁!

“点灯要钱的,掌柜。。。。。。老余,你要的茶在这儿,我还是回去房里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去买菜呢。。。。。。”

看着终于说了一句那么长的话之后离开的葫芦,看着碗里装着满满的红枣桂圆之类的玩意儿的茶之后,默了。双手捧着热乎乎的茶碗,一路默默无语地回到房间。这一夜,不知道被那碗茶弄的,还是被“明天要早起”这个讯息闹的,亦或是被“自己终于有个安身之所”给刺激到的,反正她就是在翻来覆去,一直没办法睡得安稳。

第二天,挂着一对熊猫眼的她在葫芦兄的带领下走街串户,一天的时间全用在了各家店面的认知上。顺便学习下怎么买菜,怎么买到又多又好又便宜的材料,哪位老板好说话,哪位老板喜欢骗称,还有每月需要拿出多少钱来保住店铺的“平安”就是给当地的官府帮会什么的保护费。

逛街实录

余容和葫芦两人一边说说走走,时不时停下买点东西。有时是新鲜的蔬菜,有时是味道各异的调料,有时是一些米面,期间还看见了几家胡商开的杂货店。

“我们进去看看吧,我还没见过胡商呢!”在连续看了好几家胡商店之后,她有点跃跃欲试。  “那胡商平时不在这儿。这店开着平时有人会看着的。”葫芦两只手拿满了杂物,举高在她面前晃了晃。“我们还是把东西放好再说吧。”

也是,看着那么精美的店铺,怎么会需要亲自看着呢!那些胡商虽然地位低下,但银钱方面还是十分富裕的,怎么会傻啦吧唧地站在那儿卖东西1她颇为不甘心地点点头,跟着葫芦走了回去。  回到饭馆的时候,已经将近正午,余容一进门就直接到后院的井口里打了盘水,湿了湿布擦把脸,把身上的汗水粘腻擦得干干净净。一下子把上午的热气驱散,又洗干净手,整个人一下子清爽多了。  到了厨房,葫芦已经把东西一一放好,还生好了火。她见状,忙把他赶出去,“你还是到外面继续上漆吧,这儿让我来弄。记得把脱色掉漆的全给上一遍色,角落里那两桶,小一点儿的是红漆,大一点那桶是刷墙用的白漆,别混了。”

葫芦应了声,放下手里的活计出去继续装修大业。那两桶油漆还是他到相熟的店家里挑好的,就是不知道够不够用。

其实本来古人的习惯是一日两顿的饭食,一顿是朝食,大概在早上九点左右,还有一顿是哺食,在下午四点左右吃的。但她根本不习惯这里的饮食时间,没有众多的调味料可以选择,没有种类繁杂的鱼类海鲜蔬菜瓜果可以吃,这些都可以忍,但一天两顿,显然是要她这个早睡早起按时吃饭的人的命了!  之前跟着李靖他们的时候,在山里基本上是饿了就去抓猎物,抓到了就直接拿回山洞里烤来吃,本来也不算按时,出了山又一直在跑路,跟提不上“规律”了,现在安稳下来,怎么也得填饱自己肚子再说。葫芦一直是很听话的手下。她怎么吃什么时候,他也跟着这样,完全没异议。自然也就开始一天三顿的生活。  余容把锅和大米洗干净,放好清水,盖上盖子开始熬粥,又把今天早上出门前就泡在水里的嫩豆腐拿出来,冰凉凉的。用小刀切成大小一样的小块,放在碟子里,撒上一些蒜末和青翠的香菜丝,倒了点酱油,就成了一道凉拌豆腐。

见粥还没熬好,她又在另一个灶头放了一个大铜壶,在厨房的水池子里舀好了水进壶子里,开始烧水。茶是不打算冲泡的。她本来也不是很嗜茶的那种人。何况在经过昨晚的隋朝茶水打击之后,她是没兴趣再喝那种玩意儿的了。凉白开对身体好呀!嗯,先把水烧好吧,今晚还要洗澡,记得今晚煮饭的时候顺便烧多点水,等会吃饭的时候还要套套葫芦的话,先把这儿怎么洗澡的问题弄清楚再说。。。。。。  又拿出几个坛子洗好,擦干净,把早上买来的萝卜和黄芽菜(大白菜)洗好切好,装进坛子里,放上各种调味,密封之后放在窑子里,打算留到冬天当酱菜吃。当然,平时拿来当成配菜卖给客人也是不错的。本着这样的打算,她在准备的时候可是去特意挑选了最大的坛子。弄好这些之后,粥也差不多熬好了。  再整理一下厨房,把烧好的水搁到一边,确认火熄灭之后,等到米粥稍稍凉一些,就把清粥小菜端到外面,两人吃过午饭,她把餐具收拾好,回厨房洗好碗筷,又出来继续和葫芦修整店面。没办法,余容身上没那么多钱,自然是能省则省。

她把该洗的该换的都弄好之后,这才拍拍脑袋,想起自己除了身上这套男装以外,只有那件被深深藏在柜子里不见天日,至今还不知道该不该烧掉的古代版“奇装异服”。“蹭蹭蹭”地跑到楼上拿了些钱,跟葫芦说声要出去,让他继续干活什么的,余容开始了第一次独自一人的逛街之旅。  好在她还算认路,也大致记得周围店铺里哪家声誉好些,哪家品种多些。在货比三家之后,终于买到一件浅色男装和一件深青色的男装。女装是不用想的,她先在人前人后用的是男人身份,就算是户籍也是拿出假造的“男性”户籍。要真穿了女装,要是被人发现那不是功亏一篑嘛?  也幸好她现在对外的身份是男子,不然要在这个绝大多数都是把布料买回去制成衣物的年代里,要买一件成衣回去,还得对着旁人错愕的眼光…“这女子怎么连基本的衣物也要买回去?不会女红吗?”  倒是那张白净俊美的脸蛋骗了不少目光,更引来店中那位徐娘半老的店主人大娘热心询问家里可有妻室什么的,临出门之际,却硬生生把脚收回,抱着衣服往回走,又买了一件最便宜最常见的女式花布衣裳。因为衣服太多,店家还热心地负责把衣服送到饭馆里。

已经走出去的她自然是不知道店家听到地址还以为是给饭馆里的客人买的女衣的,只在懊恼自己的粗心大意,幸好自己及时想到要买女装,不然到时候出门买些女子的贴身衣物或者什么的玩意儿,又要出去先买好女装再回去偷偷摸摸把衣服换好恢复女子装扮再出门买,太麻烦了!刚刚才在想不用也不可以买女衣呢!要是自己一身男装去打听那些买肚兜儿什么的店在哪儿或者直接去买。。。。。。  太可怕了!忙摇摇头,本来有点红晕的脸霎时正常起来,她觉得继续逛街,走着走着,又走到今天早上那家胡商店前面。

这是什么?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呀!同在一个城里,居然一天看见你两次,这还不是缘分吗!…_…|||  一进门,马上有位伙计迎了上来,热情地招呼道:“客官,你好!请问您想买点什么?”

余容摇摇头,说:“我先自己看看吧。”

“那好,有什么需要的你在叫我就行了。”伙计继续去招呼其他客人。看来这家店虽然不算很大,但生意还是很好的。

这店面不大,但品种繁多,布置得很有条理。各种各样的杂货堆在一起,也不显得凌乱拥挤。大食的毛毯,波斯的银器,楼兰的丝织用品,天竺的香料等应有尽用。她甚至很惊奇的发现了棉布,当然,此时的棉布还不叫棉布,而叫白叠布,是来自高昌国的特产。价格自然不菲,她遗憾地发现自己越来越吝啬——起码她绝对找不出一个可以说服自己把白叠布买下来的理由。  至于最吸引她的,除了白叠布,也就只剩下那些大食麻椒(胡椒),安息的茴香(孜然)之类的调味料了。但它们价格高昂,拿来做饭馆的日常调味料显然不切实际,拿来自己吃吧,自己也不好那口,而且没得吃也饿不死,没必要花那些钱。

她叹口气,不想再看这里“新奇”而熟悉的杂货,买不了又徒惹起自己的回忆。刚想走出去,却见伙计把两盘观赏用的植物拿到外面放好,两株都是绿叶白花,但明显是相同的种类。  她眼前一亮,走上去,“小哥,这两盘花也是你们店里的么?”

“自然是的。”伙计回过头来,恭恭敬敬地回到,服务态度之良好,注意让后世那些销售人员羞愧得脸红。  “这些花多少钱?”余容眼睛越来越亮,用一种难以察觉的目光贪婪地看着那两株盆栽。  “对不起客官,我们这儿的商品都摆在柜子上呢!这两株花是不卖的。”伙计想也不想地回答。  “可我只想买它们。”对着伙计狐疑的眼神,她再一次露出哄骗了寇仲徐子陵李靖素素老掌柜老大娘等人的经典无辜善良的笑容。“实不相瞒,我以前在家里也养了不少花,算是大半个爱花之人吧!前一阵子我养的两株白色茶花枯死了,正想着去别的地方再买两棵回来呢!没想到在这里看到这两盘花,看起来真的很合我心意。。。。。。你看,能不能把它们卖给我?”

“这两盘盆栽是掌柜的心头好。。。。。。”伙计想也不想地说。

“两株花半贯钱!要卖不卖一句话!”要是心头好怎么还摆在这儿?拿出去日洒雨淋,蒙谁呢?她财迷的性格再一次觉醒。

“这。。。。。。”看不出来,那伙计一副憨厚的样子,却还在故作犹豫,想把价钱提高些。  她冷哼一声,直接转身出去,故意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嘟囔着:“还真以为是什么名品呢?大爷我今天心情好,拿半贯钱买两株山里出来的野花还不给买!大不了到其他店里看看。。。。。”  “别别,客官,这话我卖给你了!”伙计急忙拉住余容的衣服。“半贯钱就半贯钱吧!”  “三百文,一口价,两棵。”她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面无表情地伸出三只手指。  “哎哟,您这是要了我们店家的命哟。。。。。。”看着余容不耐烦地又要走人,伙计狠狠心道。“四百文!不能再少了!”

“好,把花送到。。。。。”

啊,今天的阳光怎么这么暖和?空气怎么那么清新?连路边的小草都显得那么精神!嗯,今天天气不错。。。。。。

开张

被这么个大意外小惊喜砸到的余容,正觉得自己满心欢喜兴奋,自然是舍不得马上回去,又在周围逛了一时半刻之后,终于在踏进胭脂水粉铺子里想看看古代版化妆品却被周围的姑娘妇人们惊愕的目光看红了脸之后,临时想起自己这个饭馆老板似乎太不着调,不怎么管事。   本着快要装修完店面重新开张的缘故,她终于老老实实地到周围仔细打听了解下其他同行店铺,甚至包括客栈的位置和大概的内容价位,当然,后两者是从街上那些两眼发光的大婶大娘身上打听到的。  准确来说,是她们在她问了一句之后,热心的人民群众提供给她的。

“小伙子,你成亲了没?家里可有妻室?”

“公子,您家住何处?是哪里人?父母可曾建在?家里干什么营生?”

“公子,你说前面那家酒栈呀?我跟你说。。。。。。”

“公子,我跟你说,转角处那茶楼的糕点可是我们新安郡最有名的!尤其是那寿意白糖糕和芝麻酥,可香甜呢!”  。。。。。。  终于结束了半日游之后,余容艰难地从人群里走了出来。暗自感慨着,虽然来到这个时代,不用担心减肥不用担心要裹脚担心地位过于低下,就是别人太热情一点,热情帮自己做媒。。。。。。  等到她回到饭馆的时候,她这个下午去买回到的衣服盆栽什么的也早就被店家送回来了。衣服就摆在大厅中央的桌子上,盆栽放在桌子旁边的地上。钱是早就在店里就给了的,所以送东西来的人也没留在这儿,确认地址没错之后就离开了。

葫芦干活很快,一个下午而已,就差不多把四处墙壁粉刷完毕,虽然没怎么大修整,但粉刷得雪白匀称的墙壁看起来清清爽爽,倒也抹去了先前那种破败的气象。连带那些窗户桌椅,也按照她的意思用红漆上了一遍,除了后院和厨房,其他地方都弄得差不多了。一眼看过去,新刷好的器物透着一股崭新的味道。古代的漆料也不知道是怎么制造的,比起现在那些标榜着绿色的产品好太多了,全然没有那股刺鼻的味道。

本来她是想要找些绿色的藤类植物挂在一楼,一则可以添多点生气,二则也可以免去店里的单调,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她对这种植物不太了解,万一那些植物引来什么蛇虫鼠蚁,影响生意还是小事,她可没本事在虫蚁满地爬的地方住下去。这个想法是泡汤了,但她也没闲着,写了几个字,找人去造了个新匾额。  给了钱之后,当天晚上,她很不幸地发现,经过这段时间的挥霍,自己快没钱了。  。。。。。。  好吧,要开店了。不用请新的伙计,原料全备齐了,葫芦看起来不怎么引人注目,但干起活来是以一敌二,常常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把活儿干完干好了。店也装修好了。后院和房间客人是不会进去的,也没怎么装修。何况后院还养着一群鸡鸭,猪是不养的,太臭了。修一修篱笆,打扫干净。还不开张要等到什么时候?

在她正式落户新安郡的第四天,饭馆开业了。

没怎么大肆张罗宣传,外表看起来只是新一点,但着实引来不少人,还是不少衣着讲究的客人。还为此引来周围不少同行的议论和红眼。不过派人来此查探过后,很快就平静下来了。找茬的闹事的几乎没有。里面的客人全是士人富商之流,真到那里闹出事他们也不会好过,而且他们的客人类型余容早就打听过了,全是中下层的,没什么大冲突。

为什么会引来他们呢?原因准确的来说只有两个。第一,外面的新匾额;第二,里面的一首诗。  “闲来无事”。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绅

匾额是最普通的那种,木料不怎么珍贵,用的也不是金粉,红底黑字。字是她写的。字画不分家,她学了国画整整六年,但书法却练了十二年。她不是那种灵秀通透的天才,学字全靠爷爷一日不曾间断过的鞭策。自然,字不是大师级的,但自有一番风骨灵性。不过不会写不要紧,她会临。  那匾额上的字是颜体。丰腴雄浑,结体宽博,但又因她练多了簪花小楷,又自有一股端庄秀丽。自然引来一群文人雅士的好奇以及好感。当然,匾额上四个大字也被人当成主人的童心未泯,又或者是故意为之。对于那首诗,他们的评价却很高,还一个个摇头朗诵,高声谈论这首杰作。两样截然不同的作品,自然引来他们的好奇。

当然,这些余容是不在乎的。她只在乎这些引来了不少客人,还是出手阔绰或者名声不错的客人。更好的就是他们给钱以及打赏常常很大方。虽然通常打赏都是给上菜伺候酒水的葫芦,她也是很高兴的。看着自己荷包的一天天翻倍的感觉,一直很淑女其实有点闷骚的余容在心里暗爽。  她不是那种喜欢“借用”别人作品的人,更不喜欢厚颜无耻地把对方的作品冠上自己的名字。所以在写那首悯农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在前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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