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离开了川菜馆,告诉叶凡最近和两个副经理商量商量开大酒店的事情,如果孙剑再派人过来,还按老办法对付就行,现在最主要的是稳定求发展。
天已近秋,夜色微凉,我紧了紧衣衫,向着小区走去。霓虹灯下拖得漫长的身影显得是那么的落寞。我却没有发觉此刻已经有人盯上了我。
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小轿车,并不引人瞩目,里边坐了四个人,车灯没有打开,让人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一双双眼睛正盯着走在霓虹灯下的我。
其中有一个貌似老大模样的人,从怀中摸出一张高清晰度的照片说道:“就是他,没错。”另一个人问道:“老大,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不着急,过了两点再说。”
“老大,这次的任务上只说让拿到那颗珠子,到时候还用不用留活口?”后座里一个女人的声音问道。
“四妹,咱们地狱魔狼什么时候留过活口,那不是咱们的风格。你说呢大哥?”另一人说道。
“恩,老三说的对,对对手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也是咱们比别的组织活的长久的原因。”老大一脸的坚定,生命在他眼中不过就是一片落叶。
“可是,我总觉得这样、、、”四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老大打断了。
“不用说了,该怎么做我心里有数。”
第一百九十四章 卖花的小女孩
地狱魔狼,是新近窜红的一个杀手组织,其成员总共有四名,三男一女,平均年龄在25岁左右,老大代号苍狼,不过才28岁,老二代号疯狼,今年26岁,老三代号为鬼狼,今年25岁,老四是唯一一个女孩,今年不过才19岁,代号小艾,因为她不喜欢用狼来做称号。
苍狼作为杀手四人组的老大,自是有许多过人之处,道上人都知道,苍狼性格冷漠,狠辣无情,做事沉稳,干脆,不留活口。
疯狼最大的特点就是骨子里透着一股狠劲,杀起人来疯狂无比,嗜血如命。也是地狱魔狼组织里的金牌杀手。
鬼狼这个人好色,用色中饿鬼来形容都不为过,但如果你觉得他多情那就大错特错,这个人只为满足自己的**,从来不会顾及女人的感受,他自己怎么爽就怎么来,变态之处令人发指。此人身法了得,行踪诡异,身法飘忽,如同鬼魅,杀人技巧是组织中最高明的,他作案后不会留下丝毫痕迹。
小艾是苍狼十年前捡的一个女孩,记得那是一个飘雪的夜晚,北国一个小城,阴风怒号,大雪肆虐,天寒地冻,深夜的街头没有一个行人。那天,苍狼刚刚出狱,他记得那天正好是情人节。可是在小城一点也感觉不到节日的气氛,或许是因为天气的原因,抑或是小城的人没有这个讲究。苍狼在一家酒吧喝完酒出来,准备回家,却在酒吧外面看到一群小青年欺负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其实当时的苍狼也只不过十八岁。
那个小女孩面容倒是清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就讨人喜欢,惹人怜惜,一群小青年拿了几朵火红的玫瑰花,给了怀里搂着的女朋友,却没有付小女孩的花钱,小女孩那么单纯,认定了买花就要付钱这个道理,哪里管这群小青年是社会的小混混。小女孩不依不饶,最后急的哭了,拽着小青年的衣角不让他们离去。
小青年蛮横惯了,哪容得小女孩在他跟前哭哭啼啼,轻轻一搡,把小女孩推倒在地,花篮被打翻,火红的玫瑰散落在洁白的雪地上,花瓣也脱落了,随着风雪消失的无影无踪。小女孩破旧的花棉袄上沾满了积雪,小手冻得通红却会然不觉,只是不断的哭泣,泪水滴落凝成了冰,剔透晶莹,挂在火红的玫瑰花瓣上是那样让人心痛。
这一幕让苍狼想起自己的妹妹,如果不是当时家里穷,自己也不会和妹妹在街头行乞,如果不是那群老乞丐贪得无厌,坏了乞丐的规矩,只要钱不要饭,自己和妹妹也不会被别人当成骗子,妹妹也不会饿死,妹妹在的话应该也有这么大了。
坐了三年牢的苍狼,早已是一个成熟的汉子,受过那么多的苦,从来都是把泪往心里咽,那一刻他的眼角湿润了。
结果大打出手,不料那几个小青年身上还装了刀子,混乱之中,苍狼杀死了一个青年,情急之下带着那个小姑娘就逃跑了。凭着这些年来的社会阅历,苍狼带着小女孩东躲西藏,一次巧遇,被一个归隐的世界级杀手收留。
那个小女孩就是小艾,苍狼和小艾跟着那个杀手学了很多东西,为了抗拒命运的不公,最终走上了杀手之路,结识了疯狼和鬼狼,成立了杀手四人组,地狱魔狼。
学艺八年,两年前地狱魔狼出道,凭着超高的任务完成度和铁血手段,迅速在业界暴红。
我回到家看了会肥皂剧,感觉没什么意思,就准备睡觉休息,玩了两天游戏,得好好养养精神,于是洗漱一番后就躺在了床上,最近我发现身体的力量越来越强,精力也是异常充沛,精气神足连带着六识也强了不少。我知道这和念珠有很大关系,却也弄不出所以然。
不多时就进入了梦想,迷迷糊中听到门锁响动,但我没有注意,还以为是错觉,接着又听到轻微的脚步声。
立时我清醒过来,这几天一直防备着孙剑一伙人,让我的心中充满疑惑,难道说这些孙子选择了夜晚入户行凶,这胆子也太大了吧。
我没有急着行动,依然躺在床上,凝神屏息,集中精力听着外面的动静,沙沙,六识敏锐果然大有好处,那么轻微的脚步声也没有逃出我的耳朵。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连鞋子也没有穿,翻身落地,贴在门后面的墙壁上。听脚步的落地轻重,我能够得出外面此刻有4个人,而且还是训练有素的老手,暗暗佩服孙剑,这孙子竟然还找了一批好手过来对付我。
四个人的脚步声很集中,明显是摸清了我的底细,一起冲着我睡的这个房间摸过来。接着就听到了门锁里弹簧的跳动声音,及其轻微,如果是一般人,即使在清醒的状态下也很难察觉。
门被推开了,毫无声息,唉,这房子装修的太好也不行,开门都没有吱呀声,这可真是方便了别人晚上来作案。好在此刻哥们我六识过人,早就躲在门后了。
噗噗噗,连续数十声,那是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发出的声音,小时候看港片给了咱不少经验。这时候屋里已经进来了三个人,一个人还在外面。
一个人飞步上前,准备查看床上的情况,另外两个人没有动,应该是站在原地戒备掩护,防止发生突发情况。
虽说我被推开的门挡住了,看不到外面的情况,通过六识可以感应到外面大致的情况,心里暗赞,这一次孙剑派的人素质硬了很多,都懂得配合与站位了。攻守兼备,简直是天衣无缝。如果让那个人上前发现被子里没有人的话,那可就不妙了。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迅速在脑中分析了一下现在的处境,敌人手中带了枪,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不是游戏,打中一颗咱也无法回城复活。必须瞬间制敌,虽说现在自己的身手比之一般人强了太多,加上有云踪步,可是也很难做到在一瞬间干倒四名分散的持枪歹徒。一招不慎都有可能丢了性命。我咬了咬牙,心中暗吼,拼了,要不然等一会更被动。
那个上前查看场上情况的人已经走到了床边,正要抬起手掀被子。就在这时,我猛推身前的门,势大力沉,速度迅猛无比,加之突然爆发。房门前的两个人根本来不及躲闪,被门板装了个正着,此时我的力量几乎达到常人的三倍以上,足有千斤之力,这么强大的冲击力加上猝不及防,这两人瞬间被撞晕了。身体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到了客厅里。
掀被子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住了,不过瞬间就反应过来,举枪向我射击,可惜那么一愣神的功夫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此刻的云踪步早已被我领悟到九成左右。加上自身速度是常人的三倍多,身形早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