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相折腰。。竟然折了腰。。
“状元郎不必客气。”一双略带体温的手伸在我面前,虚扶一把。我顺势起身,单手负在身后,一只手藏在袖子里轻轻地揉捏的腰骨,舒服得直想眯着眼叹气。这副身子骨,半点不中用。
“你就是当朝状元?”突然一个很清亮的男中音响起,我又成功地成了众人的焦点。“这身子骨弱的,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我迅速的看向发言的那位男子,剑眉星目,小麦色肌肤,一身宋服在他身上穿出一种说不出的别扭感,此人斜靠在桂树边,食指勾住一坛酒,衣襟上洒了零零碎碎的酒渍,半长的头发用只碧玉簪束起,额前有些散发调皮的打着卷儿,湿淋淋的,大概也是酒泡过的样子。
总之,这个男人,无法不吸引人的视线,不论形貌还是动作,总与这中规中矩的尚书府搭不上调。可见其他的人神情,似乎并无不妥。
“这位是燕隐兄,目前……呃,暂住于尚书府”楚歌仍旧一副云淡风清的表情,“燕隐,你不是爱书法么?前些日在古玩店买的那幅,可以与上官大人好好聊聊。上官大人的字,在京中可无人出其右呢。”
不知怎地,楚歌说此话的神情微笑自然,可我就觉得有些不自在,至于具体是什么不自在,却又说不上来。。看着他们交换了一个我看不懂的眼神,那位叫燕隐的男子便朝我走了过来,动作敏捷如貌,举止间流露出些许华贵之气。
“你是江南人?这张脸。啧啧。。真是雌雄难辩啊。”他抚着唇,眼神锐利得让人无法招架。
“阁下请慎言,不要以为,长得高大就是件好事。”我仍旧轻笑着,要想从他身侧走过。差点忘了今晚的目的,真是该死。我心里嘀咕。
“去赏月如何?”他一把拽住我的手,不容分说地拉我往外走。。
“阁下好雅兴,恕在下不能奉陪。”我使劲往回抽,使劲抽。。没用。。那家伙的力气强悍得吓人。
“如果要出城,就跟我走。。”他一个转身,将我拉至背光处,那凑在耳边的低语犹带着微熏的酒气。。于是,我不争气的脸红了。。谁让,谁让我前世是个喜欢男人的女人呢。。这种荷尔蒙攻势,还生平头一次遇见。。
我不再挣扎,跟着他坐上了出府的轿子,一入轿,那双在人前紧拽着我的手突然松开,那张傲得二五八万的脸竟也瞧也不瞧上我一眼。我没来由的一怒,脸上的笑险些挂不住了。他与楚歌,为何肯帮我出城?这个男人,看起来绝对不像是善类。
城门前巡逻官兵的人影在城墙上影影绰绰,我心跳如雷,汗湿双手,被捉住,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狠狠的攀住这个叫燕隐的男子结实的肩,坚硬而结实的胸膛让我微微地脸红了,想不到,楚歌府上有这样的一流好手,攀墙过柳,掩人耳目,如同吃饭般平常。
“好了,你可以走了。”男人一把将我放在城外几里的树林里,在看到我呆傻的表情后不禁一乐:“难不成你真以为我要跟你赏月吟诗?”
“后会无期。”面对这样一个人,我终于决定要面无表情了,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进了树林。管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早打算置身事外,哪怕乱成一窝粥,又与我何干,我那爹爹,可不是易与之辈。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清晰了四周,才发现,城外的空气,原来可以如此的迷人,美丽而略带悲伤的秋天,就这么变得丰盈可爱起来…大宋已无处容身,料想稍后便有皇榜通辑我了吧?那个执着我的手不放的皇帝,不会这样轻易地放手。于是我扮作女人,将长发挽起,穿上女人特有的衣裙,竟然出奇的适合。
江南已无处容身,何不远去漠北?就这么想着,传说中草原游牧的影子又在脑海里奔腾起来,恨不能策马狂奔……对了,快马!我急急地往邻近的的镇赶去,在未散集市前购得一匹马,鬃毛油亮光滑,马身雪白,马眼里闪着野性,但又掺杂着一些儿温和。
顿时心下大喜,项羽当年得了乌雉,关云长得了赤免,从此便如鱼得水,如虎添翼。如今我获了匹好马,该取个什么名字才好呢?这马全身雪白,好不漂亮! “嘿,我就是你的伯乐了”我抚着马头,轻轻地对着马耳朵说道。那马似能听懂人言般的,撒着欢儿一溜小跑载着我绝尘而去。。
三日后,
玉门关,相传因和阗美玉经此输入中原而得名,为汉西陲两关之一。是中原进入西域的必经关口。当然,现在的中原,已非以前的中原。
经过连日的赶路,我终于到达了甘肃境内,绯徊于玉门关前,望着这古塞要道,略显颓败的城墙,突然在心中涌出了一句诗:“雪拥南关马不前。”漠北苦寒,越靠近它就越感受到了凉气,于是我想起在江南做文人的时光,看苏堤春晓,夏日风荷,衔觞赋诗的时候。怀念这个季节还穿着江南流行的纱裙,娇羞的明黄,清丽的淡粉,明亮的浅蓝……身段优美,飘然若仙的姑娘们。我恐怕此生再也见不着了。
他们何曾想过数年之后,这个伟大的赵氏帝国会在纸醉金迷和难以挽世的堕落中尘埃落定?
生于北宋君国飘渺的末世,微宗赵佶在大殿上用异样的眼神看我,衣袍下握住我的灸热双手,清楚地表达着他的欲望。当我听到他让我做太子太傅时轻佻的决定,我怎能不逃?
第三章 大漠苍茫
时届深秋,官道上来往的商旅日渐稀少,大漠便愈发显得辽阔和荒凉,满目黄沙,暮色里只有同一种色调在变换着光影浓淡。那个叫李商隐的才子说:长河落日圆,大漠孤烟直。这两首诗里倒底含了多少悲伤超脱的况味?不过向来才子的心都猜不透的,
去辽西域必经的沙漠,赤地荒日。
我和一队去西域经商的驼队结伴同行,他们前往西边贩卖丝绸刺绣瓷器等已经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了,他们的祖先早年就行走在这片荒漠中,或被黄沙埋了白骨,或者满载财富归来。这场生命与富贵的一场殊死搏斗,传衍至今,早没了古人开辟道路时的千难万险,不过吃苦到必不可少,在这样的环境,很轻易地让人绝望。
日过晌午,领队的长者叫众人找阴凉地歇下来,日头正健,不宜赶路,阳光下是人与牲畜都受不住的窒闷。“小兄弟,喝点水吧,瞧你,没几日,瘦得跟女娃娃一样了,弱不禁风的。。”领队的老者将水递给我,慈爱地微笑。说毕,他便坐在我身边,虽在阴凉处,却仍汗水涔涔。
“还需多少天才能走出沙漠?”我问道。
“快了,就这两天,不出意外的话,明日傍晚便可到最近的村落。”
“什么是意外?”我偏着头好奇的问。在他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子一样。。
“遇到辽国官兵或者宋朝官兵,都是不幸。”老者感喟道。
“为何遇到大宋的官兵也会产生意外?”我们都是宋朝的子民,没有理由的呀,我困惑。